第六二九 于得水其人(2 / 2)
这位推销商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竟然鬼使神差、不声不响的用手机把两个人在办公室里折腾的场面给录了下来。
推销商到是没有别的想法,只是觉得足够新鲜、刺激,想没事的时候与包妹一起,一边观摩一边学着点,那滋味一定不错。
他的包妹也是当地人,是夜场出身的兔女郎,遇到他之后,这才辞了夜场的工作,被他包着养了起来。
谁都知道,倒腾药的挣钱。这话一点也不错,但有钱不一定舍得给别人花,毕竟还有老婆孩子呢,那才是正宫。
所以,时间一长,包妹难免会心有怨言。心有怨言,就会不安分。而药品推销商手里的这个视频,正好成了包妹不安分的一个工具。
一天晚上,两个人折腾完之后,趁着经销商熟睡之机,女人把于得水的视频偷偷的复制到自己的手机上。因为她知道对方就是卫生局的局长。
虽然是夜场出身经过风雨见过世面,但毕竟没干过敲诈勒索这类大活,经验难免不足。她给于得水发去一段信息,意思就是告诉对方,自己有对方的把柄,相识的,赶紧打十万块钱过来。
于得水什么人呀,从来就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更何况自信自己做的那些事天衣无缝,不可能跑风的,所以,一接到这条陌生的信息,想都没想,立马报了警。
他这一报警,警方当然不敢怠慢了,毕竟于得水是堂堂的卫生局局长,在大青县,绝对算得上一枚人物。
很快警方就找到了发信息的这个女人。
一看警方全副武装又是警车又是长枪的,女人早就吓成了一滩泥了,也不等审问,如竹筒倒豆子一般,不藏不掖、一点不留、一干二净,把自己是怎么想的,全都抖落了出来。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她手里还真有于得水和女人在办公折腾的视频。
按理说这事到此为止,毕竟视频没有流出去,落在了警察的手里,应该是最保险的。警察是执法人员,只要他们不捅出去,女人就是想说,也说不出去了,敲诈未遂,那可是不小的罪呀,刑拘是必须的。
可当今社会上的事,就是这样,你越是以为最保险的地方,却越是最不保险。女人被抓住没过去两天,这个视频竟然在滨海的门户网站上流了出来。
这个时候,于得水就算本事在怎么大,这桩丑事也捂不住了。
好在女方的老公深明大义,一没告状,二没上访,三没要挟,但于得水的这个卫生局的局长是当到头了,县城里也呆不下去了,县里下了一道文,把他调到离县城最远的乡镇,安排了一个副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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