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惊现命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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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孙家媳妇被人发现,吊在屋内自杀。次日下午,老孙家夫妇绝望,也在家上吊自杀。

第三日,经人举报,在西二十里铺发现一位叫马鹿的,此人开早点铺子。他腿上有伤,但他是左腿伤。整个县排查后,再无其他人。锁拿他回县衙,他一路叫屈。仵作检查后,认定此伤有淤青,属碰伤,踢伤,钝器伤。

王强、王世清、杨兴河外加几个师爷开会讨论。此案已经成为一家四条人命的大案子,所有人都盯着。既然没有别人大腿有伤,只有着马鹿嫌疑最大,左腿还是右腿有可能孙家媳妇记错,也可能是大家理解错,因为孙家媳妇指的是面对着她的右腿还是那人自己的右腿?概念很模糊,不好界定。问题节点是作案凶器与头颅去了哪里?迄今尚未找到。

因此,县衙张贴悬赏公告,发现凶案被害者头颅者,赏银十两。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果然悬赏的第二日下午,有人来报,说在池塘里捞出了个头颅,应该就是老孙儿子的。头颅已找到,立刻提审马鹿。

衙门前又黑压压站了一大群人,王强高高的坐在上边一拍惊堂木,喝到:“大家肃静!马鹿何在?”

马鹿早已跪在大堂中间,脖子和双手都拷在枷锁上。喊道:“青天大老爷,马鹿在此,马鹿不是杀人者呀,求青天大老爷明察,还马鹿一个清白啊。“

“大胆马鹿,本县锁拿你到县衙,自是有物证,人证。你一路喊冤,想想孙家四条人命均命丧你手。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还想心存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吗?物证是你身上的伤,众人都亲耳听孙家媳妇说到骗奸者有腿伤。人证带上来!”王强威风凛凛的喊道。

西二十里铺的几个村民被带上来。王强道:“你们把前日看到马鹿的经过叙述一下。不要添油加醋,也不要说漏了。”

“是的,老爷。我天还没亮就起来去地里放水。刚到村口就看到马鹿从村外回来,身上背着个包,具体什么小的不知道了。”

“老爷,我也是天没亮,赶着猪喂草。在村外看到马鹿背个包回来,走路还一瘸一瘸的。”

几个村民第一次到县衙公堂上来,都倒豆似的抢着一股脑儿说完了,想着说完可以早点回家。

马鹿着急了,你们几个越描越黑啊,简直要我的命啊。哎哟喂。

“不是啊,大老爷。俺是开早点铺做包子,为了新鲜我都是寅时出门呐,天太黑我才摔在地上磕到石头,腿因此受伤的。”

“可有人证。”

“没有人证,这么早,哪有人呐。”

“大胆马鹿,还要妄言狡辩,现人证物证俱在,问尔认不认罪!”

“老爷啊,马鹿不能认罪啊,马鹿没有杀人啊!”马鹿撕心裂肺的喊着。

王强心里一阵厌恶,恶从心边起,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道:“真是不到黄河不死心,汝非要受皮肉之苦,来呀,大刑伺候!”杂役端着老虎凳,拿了套十指夹走过来。。。。。。

啊、啊、啊。。。。。。马鹿的惨叫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里,外面的乡亲,看热闹的人们此时表情麻木。因为马鹿是杀人犯,现在大家已经认定他就是杀人犯,没一个人同情他。只是被马鹿的惨叫声唬的,听着特别瘆人。

马鹿熬不过,抖动着血淋淋的双手道:“我,我,我招。。。求老爷别用刑了。”同时上两刑,神仙都扛不住啊!可怜马鹿签字画押,认罪伏法。

原来马鹿就是凶手,还骗奸妇女,群众奔走相告。老孙家命案终于告破,王强洋洋得意。王强确认他是杀人犯无疑,为平民愤决定三日后问斩,马鹿人头落地。案情经过上报有司,中枢拟票下来,让王强半年后到陇西郡赴任郡丞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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