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祸水(2 / 2)

加入书签

好在我早有准备,我三两步走到梦瑶面前,一把抓住梦瑶的胳膊,蛮横不讲理地说道:“你必须去挑珠宝,要不然,我绝不松手。”

“你......”

要知道,这里属于市区繁华地段,人来人往,我们这样拉拉扯扯很容易引起别人注意。

“唐风,你要是再这样,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

梦瑶深吸一口气,绷着小脸,似乎很生气。

可惜,我是标准的死猪不怕开水烫,我特直接地回了一句:“我本来就没有想和你做朋友。”

“好啦,好啦,梦瑶,你就别客气了,走,咱们进去,一定要挑最贵的珠宝。”祸水眼中闪过一缕羡慕,不过,很快恢复了正常。

有了祸水的配合,我们两个人算是生拉硬拽,带着梦瑶进了鸿运珠宝店。

“呵呵,老公,你真好。”

我他妈刚走进珠宝店,就看到了一个特不愿意碰到的人。

难道说,今天是专门让我回忆过去?

先前,在那个钻石人间,我遇到了前女友雪妍,现在却又遇到了初年女友——林思云。

相对而言,我对雪妍并没有多少恨意,否则,当初也不会同意帮她。

但是林思云不一样,她是我的初恋,也是伤害我最深的。

为了钱,她跟了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尼玛,这简直是在打我的脸,对我一种侮辱。

此时此刻,我看到了林思云,她佩戴一条项链,而被她称为老公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七十岁的老头。

这一幕,让我感觉比吃了一个苍蝇还难受。

“咦,唐风,就你那点工资,你也敢逛珠宝店?”

林思云也看到了我,她微微一怔,随即惊讶地说道。

我知道,她是故意的,她恨不得直接说我是穷光蛋,根本不配进这种地方。

“我和女朋友逛珠宝店,和你有关系吗?”

我深吸一口气,故意挽着梦瑶的手臂,慢慢悠悠地回了一句。

“女朋友?”

林思云心里略微有些不舒服,她仔细地看着梦瑶,不过,忽然,她捂着嘴笑了起来,指着梦瑶,夸张地笑了起来:“哇噻,她就是你新找的女朋友啊,如果我记忆不错,她应该是在忘情水上班,难道是专门卖的。”

“我操你妈的。”

听到林思云对梦瑶的侮辱,我火冒三丈。

当然,林思云之所以能够认出梦瑶,那和梦瑶帮我解围有关系,我第一次在忘情水消费,结果,钱带的不够,那个时候,梦瑶当着林思云的面帮我解围了。

而林思云心里很不舒服,后来调查了梦瑶的身份,知道梦瑶是忘情水里面的服务员。

“喂,小婊子,老头伺候你的时候,你觉得舒服不舒服?给不给力?”结果,祸水却死死地拽着我,并且笑嘻嘻地冒出一句话。

“尼玛—”

我差点没被祸水这句话给噎住。

不过,听得解气,敞亮。

果然,林思云听到这句话,脸色变得特别难看,她恶狠狠地盯着祸水:“你嘴巴放干净点。”

“切,我就说了,你能拿我怎样,有本事你咬我啊!”

祸水一挺胸脯,标准的小泼妇一个,不过,我喜欢。

林思云似乎也意识到骂不过祸水,所以,她恶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拽着老头的手,搂着老头的手,准备离开。

“小婊子,我听说,以前你和唐风在一起的时候,每个晚上应该很舒服吧,倒是这个老家伙,年纪这么大了,嘿嘿,能行吗?”我算是被祸水彻底打败了,她能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损人损到骨头里面了。

“小姑娘,嘴巴要放干净点,要不然,容易出事。”

这个时候,老头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毕竟,祸水夹枪带棒,把他也给骂了。

“你又算什么东西,你当老娘怕你啊!”

“噗嗤—”

我算是被祸水彻底打败了,她简直是见谁都不放过,连带老头也骂了起来。

倒是我心神一紧,小声提醒:“祸水,算了。”

毕竟,老头很有钱,这个社会,有钱的人很可能也有权,我也不想招惹麻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