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这个秦枫!如此不上道?(2 / 2)

加入书签

显然,这个知府大人,主要目的是拉郎配来的。

也不知自己好端端在淳化县做事,怎么还能吸引到远在应天府的姑娘……

现在虽然勉强搪塞过去,但若是并没有“兰娘”其人,被查了出来,那高文天岂能善罢甘休。

淳化县里,倒应该有不少兰娘,或者说现场造一个兰娘来,也不是难事。

或许,可以借此机会,真的结个婚?

要说这洪武年间,距离秦枫前世足有七百年,所有的娱乐相关,都远远不如,别说手机了,连话本小说都找不到几本。

金瓶梅都还没写出来啊!

但就有一样,是七百年后比不了的。

这个年代的姑娘,十七八岁嫁人那是理所应当,正是女孩儿家最好的青春年华。

而要是放在七百年后,对十七八的下手,那叫妥妥的犯罪!

秦枫来到淳化县几个月的时间,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毛骧,而毛骧家里娇妻贤惠,儿女满堂的景象,也让秦枫心中产生了一点温馨向往,若是身边有这么个知冷知热的红袖添香,当然是极好的。

不过可能因为是身份地位悬殊,从没人敢跑到知县大人面前,保媒拉纤什么的。

现在仓促间要鼓捣这个事情,秦枫犹豫片刻,便离了县衙,到毛骧家里拜访。

“啊呀!秦大人!”

毛骧一身的风尘仆仆,好像刚从外面回来。

毛老爹也在,但秦枫没太在意,落座后稍稍寒暄几句,便直截了当地说道:“刚才,应天知府高文天,到我县衙去了。”

嗯?

毛骧和朱元璋都是一愣,没想到他为何说起此事。

那高文天,已经抓起来了啊,这会儿正押着去往诏狱呢。

你找他?

秦枫想要找毛骧帮忙,便没有隐瞒,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一说,然后哈哈笑道:“高家的千金小姐,我高攀不起啊。况且,又没有什么接触,根本不熟悉……就这么说吧,娶她,我还不如娶了毛兄……”

嗯?!

虽然知道是夸张玩笑的说法,但毛骧还是心尖一颤,心想你不要乱说话。

皇帝陛下在这里呢!

要是会错了意,一句金口玉言,我还真得收拾收拾嫁到你们秦家去……

“秦大人的意思是,要在这淳化县,找个知根知底的好人家的女儿,明媒正娶?”毛骧听懂了秦枫的意思,但下意识地皱眉道:“有这个必要么……或许那位高知府,也就是随便一提,以后不会再来了。”

当然不会再来,这一点,毛骧可以保证。

可是秦枫却叹息摇头道:“毛兄对这官场上的事,还是缺乏了解啊,此事看来不大,但其实十分凶险!若是处置不当,别说丢官去职,掉脑袋都大有可能。”

夸张了夸张了。

存在感不强的朱元璋微微摇头,暗想着我大明哪有那么黑暗,就为了不娶他家女儿,就要杀人?

“秦大人可能是多虑了。”毛骧身为圣上嘴替,越来越能体会君心,目光一扫,便笑道:“秦大人忠君爱国,功在社稷,哪能为了这点小事就遭遇横祸,那不是没天理了么!”

呵……

秦枫轻轻一叹。

天理?

什么时候有过这东西……

忠君爱国么?功在社稷么?

曾经倒是有这么一个人,功比天高,力挽狂澜于既倒,一己之力为大明续命数百年,且光明磊落,两袖清风,然而到头来……

啊?!

朱元璋本来只是随意听着,并没当回事,毕竟高文天已经捉住,秦枫担心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

忽然间,心声传来!

第一句就是:

【于谦……不该杀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