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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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流程,组织上会对公示结束后的干部有一次任前谈话。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公示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根据规定,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这段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对拟任人选的意见和问题。

公示期的存在是为了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干部选任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如果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或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公示对象的调整,甚至影响后续的任前谈话和任命过程。

任前谈话一般安排在公示期结束后、上岗之前进行。

这是因为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收到对公示对象的负面反馈,那么公示对象就可以顺利进入任前谈话阶段。

任前谈话的目的是对拟提职人员提出上任后的要求,明确任内的工作目标,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监督。

任前谈话是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是对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

通过任前谈话,可以增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廉洁从政。

任前谈话的内容通常包括关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提出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

此外,还会结合不同领导岗位的工作实际和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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