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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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赋予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更多的职责。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几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

纪检机关使用审查措施,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加强监管。

初核核查组、审查组经批准才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包括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

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采取的措施,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

而案件审理室的职责就是。

审理室在接到案件后,首先对案卷进行预审,预审时间3天。审理室在签收后,即指定承办人。除案情简单者外,每个案件应由二人共同承办,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二人以上的审议组办理。

在审理过程中应与受处分人谈话,认真听取受处分人的意见。同时根据情况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必要的帮助教育。做好谈话记录,并要求被谈话人签字。

由承办人员汇报案情和审理意见。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允许为犯错误者申辩。

需要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的案件,向违纪人所在的党组织送达《违纪人违纪事实基本情况》

承办人依据审理情况及室务会讨论情况写出审理报告。讨论中如有不同意见,同时上报。

将审理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形成意见后向委主要领导汇报。

听完了他们的介绍后,江山一听就懂。

反而提了一些问题,敲打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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