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那一首诗(1 / 2)
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不见白头相携老,只许与君共天明。
这首诗,和其他书法作品一起,被端端正正的裱了起来,装在他家客厅背景墙上,那个美丽少女的照片旁边。
一样的工整,一样的格式,一样带了签名!
他问那个大清早已经带了醉意的李林军:“这是你女儿写的?”
他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因为字迹特别漂亮,李林军特意从女儿的遗物里找出来,和其他的作品一起装裱好,然后郑而重之的放在女儿的照片边上。
高二时,柏荣齐是她们共同的语文代课老师,刚毕业一年,在学校实习。
爸爸说,他的疑心从这里开始。
之后,他把我送回学校,一直等到我初中升学考结束,然后,他回了老家,没有惊动任何一个亲戚,开始按照珍珠曾经说过的,一一去找。
珍珠说:雅兰可以作证,那不是情书。但是当年在庭审前他去找刘雅兰时,刘雅兰哭着说:叔叔,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帮不了珍珠,我不敢作假证。
这些他都记得。
他查到刘雅兰那时候已经毕业于某三流学院,留在那里结婚生子,家里人都以她为荣。
他没有惊动刘雅兰,只是花了一大笔钱,找到了案发时珍珠的辩护律师,通过这位律师,拿到了所有的卷宗,包括警方的调查笔录。
珍珠报警的时候,是事发后的清晨,她是独自一个人前往警局报案的。她详细描述了案发经过,在警方询问她为什么晚上会出现在案发现场时没有回答,但清楚的指证加害人为柏荣齐,因为距离案发时间短,女警给珍珠做检查时,收集到了完整的物证,包括指纹、指甲下皮屑以及体内精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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