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1 / 2)
天黑了。
草鼠部落火把一个接一个,如同白昼一般。
一群青少年蹲在地上,奋力的用黑炭棍子在面前的地上石板上书写。
这就是单元小测,草鼠部落的跑步比赛。
谁最先跑到终点谁就获胜。
但是起跑并不是听发令枪,而是谁先把先生指定的课文默写下来,谁就先跑。
这一项测试有两个考点。
一个考体力,一个考脑子。
小七本来是不参加这种比赛的,但是最近她很拉胯。
李大娘觉得小闺女太爱玩了,还是要紧紧皮。
所以小七和阿九一群小伙伴都参加了跑步比赛。
一群人在喊加油。
就是打赌谁是第一。
部落里并没有男女歧视区别,因为就算是男的跑的快,爆发力强,但是不会背书呢,背了写不出来呢,所以大热门是阿桑还有仇游。
阿桑和仇游都是属于学习很好的那一挂。
至于神女阿七,大家总是下意识忽略了,大概是因为神女小胖球球无论跑多快都会被李大娘抓住挨打。
学习学的好,大家承认。
如今,部落里的人都有点文化了,知道了学生和入室弟子的区别。
其他人哪怕是仇桑仇游都只是两个先生的学生,只有神女阿七是拜过先生的入室弟子,用通俗的话来说,其他人只用交束脩,但是神女阿七是要给先生送终埋棺棺的。
权利不同,义务也不同。
大家对阿七是投向羡慕但是并不妒忌的目光,毕竟每天背几十篇课文这种事,他们只能庆幸,还好自己不用背,哈哈哈哈哈,开心。
果然阿公宣布比赛开始,叶先生宣布比赛的文章,神女赋,一群人哎呦哎呦的喊,太长啦。
小七听到文章,埋头就开始写了。
今天下午等于又开溜去玩了,今天没有挨打,可能会存到明天,所以还是好好表现弥补一下。
一群人加油鼓劲的喊,热闹非凡。
熙皇和番厂公不用旁边这老头子一会喊唐老弟,一会喊番老哥的嘚瑟的解说,就能看到这种潮气蓬勃,积极向上的场面,让人看的热血沸腾,激动不已。
这种该死的青春年轻的气息,真是吸引人。
这一刻熙皇明白为啥自己那傻儿子会想留在这里。
哪怕皇宫几百几千人,也不如这个小部落热闹开心。
煜儿穿着鲜红的衣裳,在外头肯定是有些土的,是粗布的,但是穿在他身上,真好看,真合身。
以前他穿着华服,总是被人嘲笑痴傻。
现在他穿着粗布,却是气质不凡。
熙皇不得不感叹,这是个神奇的部落,煜儿在这里成长非常多。
优秀到他不敢认了。
不仅仅是外表,当然外表也非常重要。
煜儿像如今这样英俊帅气,熙皇想,不随自己,也不随绒儿,应该是像姑姑,他姑就贼好看,全天下都没有比他姑更好看的人了。
更让他欣慰的还是内在,行为举止,气质,整个人都变了。
以前是个娇纵的孩子,做事不考虑后果,想就去做,凭喜好做事,他想吃东西,就一直一直吃,自己和绒儿也很娇惯,就吃成了小胖子,他也知道有人嘲讽熙国太子是个傻子,痴肥显得傻,可是他认定煜儿不傻,相反很聪明,只是聪明的不明显,就像是好看的不明显一样。
结果现在,不仅好看的很明显,聪明的也很明显。
那么长的文章,熙皇到现在都没有背下来,可是煜儿拿着木炭就一笔一划一笔一划的写出来了。
在不那么平的石板上,写的整整齐齐。
没有明亮的烛灯,只是熊熊的火把,没有书桌椅子,是跪在地上写的,可是他写出来了,真的写出来了。
熙皇看着看着眼里就蕴含了泪水。
哈哈哈哈,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自己儿子做到了骄傲。
这时候人群中爆发出欢快的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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