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2)

加入书签

“行了,你俩莫要像个小孩子一般幼稚了。”

沈梦离淡淡道。

小家伙这样躲在身后,衣角被拉的紧紧的。

后来,所有人都习惯了这两人的拌嘴。

好像哪一日这两人不拌嘴,都是不正常的。

每一次邪魅冷漠的坏叔叔,在姑姑面前,就会“原形毕露”,变得很是幼稚。

这还不是爱情吗?

小团子嘟着嘴,心里想着。

小团子在整个秋季,终于把整座鹤安城摸透了底,哪里是最好玩的娱乐区,哪里是文雅的书店、学堂处,哪里是繁华的购物交易聚集处…

她最爱的,还是城东。

城东的猫薄荷很多,不少猫咪和老虎被吸引而去。

有时候还会遇到小白小雪在那儿吸得上头。

夏季时,猫薄荷开的紫色的花,变成了紫色花海,在为本是葱绿的草地增加色彩;秋天时,一片片火红的枫叶纷纷而落,整个城东陷入了火红的暖色,好像在努力地温暖这寒凉的秋冬。

当然,那里还有友好的白叔叔。

玄月玥有一夜很是好奇白叔叔的故事,让阿离哥哥讲,阿离哥哥却满脸深意。

听完那故事,才明白,白叔叔同自己的母亲算是青梅竹马。

只不过,一个的心,归属在爹爹身上;而另一个人,便默默地看着她奔赴远方。

这也是白叔叔待她极好的原因吧。

白叔叔是个生意人,在某方面,并不似表面那般温润有礼。

只不过,他不会伤害自己。

这是阿离哥哥所说的。

就若转一瞬,从秋入冬,南国很少下雪,因而整个冬日都是湿冷的。

无论穿的再厚实,出门后还是会很寒冷。

手脚经常冻僵。

向忆霖曾经就长过冻疮,一到冬日,手上长出了大大的冻疮,有些变成了恐怖的黑紫色,让原本好看的双手,变得又黑又肿。

向煜知心疼坏了,一直捣鼓着不同的冻疮药。

只为了闺女的一双嫩手。

小团子收到了爹爹的信,信上除了说很想她就是很想她,还有嘱咐她好好照顾自己。

“师父,你笨呀,不仅仅要弄好药膏,还要让小姐姐的手时刻保暖呢。”

小团子批评道。

向煜知瞪大了眼。

对啊,忆霖总是会帮着院落里的宫女们盛水、清理。

双手总是挨冻。

这个孩子,还是那么的懂事。

就像曾经被遗弃过的猫儿,乖巧懂事,很怕自己会被再次抛弃。

“忆霖,快来。”

向煜知招呼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