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罗马嘉年华(1 / 2)
弗朗兹清醒过来,看见阿尔贝正在喝水,从他惨白的脸色来看,他确实很需要喝杯水定定神;伯爵则已换上了小丑服装。弗朗兹下意识地把目光投向广场。断头台,刽子手,就刑的犯人,全都不见了。广场上只剩下熙熙攘攘、兴高采烈的围观人群。西托里奥山上教堂钟声响亮;这座教堂只在教皇归天或嘉年华开幕的日子才敲钟。
“哎,”他问伯爵,“出什么事了?”
“什么事也没出,”伯爵说,“您这不也看见了。就是嘉年华开幕罢了,您快换衣服吧。”
“可也是,”弗朗兹说,“那可怕的一幕留下的只是残梦而已。”
“因为您看见的本来就是一场梦,一场噩梦。”
“是啊,对我是场梦。可对那个犯人呢?”
“那也是场梦。只不过他就此长眠不醒,而您,却醒来了。有谁知道你们俩究竟哪个更幸运呢?”
“那个佩皮诺,”弗朗兹问,“他怎么样了?”
“佩皮诺是个机灵的小伙子,不爱矫情,有的人一见人家不理睬他,就大吵大闹,他可不是这样。他瞧见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他的难友身上,心里乐滋滋的,干脆趁这机会混进人群溜了出去,连陪伴他的那两位神甫也没来得及谢一声。显而易见,人是一种忘恩负义、极其自私的动物……噢,您快穿衣服吧。瞧,德·莫尔塞夫先生在给您做榜样。”
果然,阿尔贝正神情茫然地拿着塔夫绸小丑裤,往自己的黑裤子和漆皮靴上套。
“嘿,阿尔贝,”弗朗兹问,“这狂欢的滋味您觉得怎么样?得,说实话。”
“是不怎么样,”阿尔贝说,“不过说实话,有机会见识一次这样的场面,现在我觉得挺高兴的,我明白了伯爵先生说的话,那就是:要是一个人有过一次这样的体验,面对这种场面也能坦然处之,那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别的场面再能让他为之动容了。”
“还得加上一点,就是唯有在这种时候,你才能对人性有透彻的了解,”伯爵说,“一个人一旦踏上行刑台的台阶,死亡就会剥掉他戴了一生一世的面具,让他显出真正的嘴脸。我得承认,安德列亚的嘴脸并不好看……这个丑恶的无赖!……哎,我说二位,我们还是换上衣服吧!”
弗朗兹要是再那么端着,不肯照两位同伴那样换上服装,就未免显得可笑了。他于是也穿上化装服饰,戴上面具——当然,面具再白也白不过他的脸色。
化装完毕,大家下楼而去。马车等在门口,车厢里满是彩纸和花束。
他们融入了车流之中。
要让读者对适才发生的那场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个概念,确实是很困难的。阴森死寂的气氛荡然无存,民众广场眼下是一片欢腾喧闹的景象。戴着面具的人群从四面八方涌来,消失在一扇又一扇门后,从一扇又一扇窗户里跳下来。满街的马车流向每个拐角,满载着身穿喜剧小丑、滑稽角色、骑士或农夫服饰的人们:每个人都在大叫大嚷,手舞足蹈,抛掷装满面粉的彩蛋、彩色纸屑和一束束鲜花;不管是朋友还是外人,不管是熟人还是陌生人,谁都躲不过他们的浪语调谑,谁都逃不过他们的彩蛋彩纸,而且谁都不许生气发火,谁都只能附声大笑。
弗朗兹和阿尔贝,好比两个被人硬劝到狂欢的宴席上来解闷的愁肠百结的人,随着几杯酒下肚,醉意渐浓,只觉得在过去和现在之间,有了一道厚厚的幕布。他们在眼前看见,或者说依然在心里感觉到刚才见到的那一幕的影像。但是醺醺然的醉意很快扩展到了整个身心:他们觉得那缥缈的意识在离去;他们体验到一种怪异的需要,想要投入这种喧嚣、这种闹腾、这种令人眩晕的狂欢中去。旁边的一辆马车上扔过来一把彩色纸屑,撒得阿尔贝和两个同伴满脸都是,阿尔贝只觉得头颈里,以及脸上没被面具遮住的部位都在微微发麻,仿佛有上百根针尖扎在上面似的,他再也按捺不住,终于加入到了这场由周围的这些马车挑起的混战中去。他在马车上立起身,从袋里抓起两把粉蛋和彩纸屑,使出本领用力扔出,真是又狠又准。
这样一来,战斗进入了白热化状态。半个小时前见到的那幕情景,在两个年轻人的脑海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眼前杂色斑斓、动荡纷乱的场面,看得他俩血脉贲张,兴奋异常。而基督山伯爵,我们刚才说过,他的脸上始终保持着那种无动于衷的神情。
确实,读者不妨想象一下,这条宽阔、美丽的河道街上鳞次栉比的五层或六层的豪华宅邸,每个阳台都装饰着挂毯,所有的窗口都挂着带裥的窗帘。站在这些阳台上,坐在这些窗口旁边的,是多达三十万的观众,他们是罗马人、意大利人,以及来自全球四面八方的外国人:这是上层人物的大聚会,与会的不是世袭的贵族、有钱的阔佬,就是才智过人的精英。风姿绰约的女客们受这种场景的感染,或俯身倚着阳台的栏杆,或从窗口探出身子,抓起大把大把的彩纸屑朝街上驶过的马车扔去,车上的人则以花束回敬她们。彩纸屑雨点般地往下撒落,花束一捧捧往上扔去,现场气氛变得愈来愈浓烈。街上随即涌来一群又一群欣喜若狂的人们,身上穿着令人匪夷所思的奇装异服:硕大的卷心菜在晃晃悠悠漫步,人的身上长着哞哞叫个不停的牛头,一只只狗仿佛直起后腿在行进。在这奇异的队列中,有个面具掀了起来,露出一张娇美的面容,犹如卡洛在《圣安东尼的诱惑》中描绘的阿丝塔特那般令人销魂,但倘若你迎着她追上前去,立时就会有一群你只有在噩梦中才会见到的凶神恶煞截断你的去路,这时,你想必会对罗马嘉年华是怎么回事有个大致的概念了。
转到第二圈时,伯爵吩咐停车,请两位朋友允许他告退,并把马车留给他们继续使用。弗朗兹抬眼看去:这儿正对着罗斯波利宫,只见中间那个窗口挂着绣有红十字的白缎窗幔,窗口站着一个穿蓝色披风的人影,弗朗兹一下子就联想到,这就是阿根廷剧院里的那个希腊美人。
“二位,”伯爵跳下马车说道,“待会儿等你们当演员当烦了,又想再当看客的时候,请记住我的窗口留着你们的位子。现在,就请随意支配我的车夫、马车和仆人吧。”
我们刚才忘了说,伯爵的车夫煞有介事地穿着一身黑色熊皮,俨然就是《黑熊和帕夏》中的奥德里,而站在马车后面的那两个跟班,按他们的身量扮成黑长尾猴的模样,还不时拉动装弹簧的面具,对过往的行人做着鬼脸。
弗朗兹对伯爵的慷慨厚待表示谢意;而阿尔贝,他正在跟满满一车的罗马农家姑娘眉来眼去,接连不断地向她们扔花束呢,马车在拥挤的车流中时驶时停,那辆马车也跟伯爵的车子一样,此刻停在那儿。
让阿尔贝感到遗憾的是,车流又往前移动了,他乘的马车沿下行方向往民众广场驶去之际,勾住他目光的那辆马车却在上行驶往威尼斯宫。
“哦!亲爱的朋友!”他对弗朗兹说,“您没看见吗?……”
“看见什么?”弗朗兹问。
“那辆马车呗,上面满是罗马的农家姑娘。”
“没看见。”
“哦,我相信那都是些娇媚动人的姑娘。”
“您戴着面具真是可惜了,亲爱的阿尔贝,”弗朗兹说,“这可是您弥补情场失意的好机会呢!”
“噢!”阿尔贝默认地笑着说,“但愿这个嘉年华能让我时来运转。”
但是阿尔贝没能立即如愿,整整一天里,除了又跟那辆罗马村姑的马车相遇过两三次,再也没有别的艳遇。有一次相遇时,阿尔贝也不知是无意还是有心,面具滑落了下来。
这次相遇中,他把剩下的花束全都扔进了那辆马车里。
那些农家姑娘(阿尔贝猜想,装束俏丽的村姑其实是些妩媚动人的小姐)中,有一个想必是被他的殷勤打动了,当两辆马车再次交汇之时,她拿起一束紫罗兰扔了过来。
阿尔贝赶忙抢上前去。弗朗兹本来就没认为这束花是冲他扔过来的,所以就听任阿尔贝去抓住它。阿尔贝满面春风地把花束插在纽孔里,马车接着扬长而去。
“好呀,”弗朗兹对他说,“这就是艳遇的开头吧!”
“您要笑就笑好了,”阿尔贝回答说,“可我真就是这么想;这束花我是不会扔掉的。”
“那当然,我信!”弗朗兹笑着说,“这是个信物嘛。”
不过,说笑很快就变得真确起来,随着车流的移动,弗朗兹和阿尔贝又一次与村姑的马车相遇,刚才向阿尔贝扔花束的姑娘瞧见他把花束插在纽孔里,兴奋地拍起手来。
“太好了,亲爱的朋友!太好了!”弗朗兹对阿尔贝说,“好戏就要开场喽!要不要我回避一下,让您一个人留在这儿?”
“别这样,”阿尔贝说,“我们不能太鲁莽;我可不想像人家在歌剧院舞会上说的那样,第一次幽会就傻瓜似的呆立在大钟下面。要是那个俊俏的村姑真有意思的话,我们明天还会碰到她,她会来找我们的。到那时她自然会对我有所表示,我也就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
“说实话,亲爱的阿尔贝,”弗朗兹说,“您睿智有如涅斯托耳[1],审慎有如乌利西斯[2];要是您的喀耳刻[3]真能把您变成一头什么牲畜的话,她可得格外机灵、格外厉害才行喔。”
阿尔贝料得很准。俊俏的陌生姑娘想必不想让事情当天再有所进展;尽管两个年轻人的马车又兜了几圈,两人睁大眼睛四下搜寻,还是没见着那辆马车;它想必是从邻近的哪条路驶远了。
于是他俩返回罗斯波利宫,但伯爵和那个穿蓝色披风的女人也已经不见了。有两个窗口仍然挂着黄色的窗幔,不过窗前坐着好些人,想必是伯爵事先邀请的客人。
这时,早上揭开狂欢序幕的大钟再次敲响,宣布当天活动到此结束。科尔索街上的车流立即分散开来,不一会儿,所有的马车全都消失在了一条条横街上。
弗朗兹和阿尔贝此刻到了马拉特街对面。
车夫一声不响地驶上这条街,沿着罗斯波利宫驶入西班牙广场,在旅馆门前停车。
巴斯特里尼老板赶到门口来迎接客人。
弗朗兹一下车就打听伯爵的去向,并对未能及时把他接回来表示遗憾,但是巴斯特里尼让他放心,告诉他基督山伯爵自己雇了另一辆车,那辆车在四点钟已经去罗斯波利宫接伯爵了。老板还受伯爵之托,把伯爵在阿根廷剧院的包厢钥匙面交两位年轻人。
弗朗兹问阿尔贝打算如何安排,但阿尔贝还顾不上去剧院的事儿,他有个非常重要的计划要实行。所以,他没接弗朗兹的话茬,径直问帕斯特里尼老板能否为他找到一个裁缝。
“裁缝?”这位老板问道,“做什么?”
“让他在明天以前,给我们赶做两套罗马农民的服饰,务必做得很精致。”阿尔贝说。
帕斯特里尼老板摇摇头。
“在明天以前赶做两套服饰!”他大声说,“请阁下恕我直言,这真是法国式的要求。两套服饰!这一个星期里,哪怕要找个裁缝让他在一件背心上钉六颗纽扣,每颗纽扣付他一个埃居,也不见得有人肯干!”
“这么说,我想要的服饰是没有指望喽?”
“指望有哇,我们可以找现成的嘛。这事儿就交给我了,明儿您二位醒来,就会见到各自的帽子、上装和裤子,而且包你们满意。”
“行了,”弗朗兹对阿尔贝说,“这事就交给老板吧,他的神通广大,咱们已经领教过了。咱们先定定心心地吃个饭,然后去看《意大利女郎在阿尔及尔》。”
“行,就去看《意大利女郎在阿尔及尔》,”阿尔贝说,“不过,帕斯特里尼老板,您可得把我和这位先生,”他指指弗朗兹说,“牢牢地放在心上,千万别忘了在明天以前准备好我们要的服饰。”
旅馆主人再次向两位客人申明,他们无须担心,事情一定会办得十分妥帖。听了他这么保证,弗朗兹和阿尔贝才上楼回房去卸下小丑的装束。
阿尔贝在脱衣服时,小心翼翼地捏紧那束紫罗兰:这是明天相认的标志。
两位朋友入座就餐。阿尔贝一边吃,一边情不自禁地比较起帕斯特里尼老板的厨师与基督山伯爵的厨师的烹调水平,两者真有天壤之别。而弗朗兹,尽管他似乎对伯爵存有戒心,但事实胜于雄辩,帕斯特里尼老板的厨师在他心里也落败了。
上餐后甜点时,仆人问两位年轻人什么时候要车。阿尔贝和弗朗兹对望一眼,他们实在不好意思再叨烦伯爵了。仆人看出他们的心思,说道:“基督山伯爵大人特地关照过,这辆车子整天都归二位阁下使用;因此,二位阁下无须多虑,只管吩咐就是。”
两个年轻人决定彻底接受伯爵的好意,于是一边吩咐备车,一边回房间换上晚礼服,日间的服装历经多场混战,毕竟有点弄皱了。
两人装束停当,便驱车前往阿根廷剧院,在伯爵的包厢里落座。
第一幕正演着,G伯爵夫人走进她的包厢;她第一眼看的就是昨晚见到伯爵的那个方向,于是望见了坐在伯爵包厢里的弗朗兹和阿尔贝,而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前,她还刚对弗朗兹说了好些关于这位伯爵的怪话。
她的小望远镜死死地对准弗朗兹的方向,弗朗兹明白,要是再不过去满足她的好奇心,那未免太残忍了。于是,两位朋友利用意大利剧院赋予观众的特权,亦即允许他们把演剧大厅变成私人会客厅的习俗,起身前去伯爵夫人的包厢向她致意。
他们一进包厢,她就示意弗朗兹坐在主宾的位子。
阿尔贝则在后排落座。
“好呀,”伯爵夫人没等弗朗兹坐稳,便发话说,“看来您是迫不及待地结识了这位新的鲁斯文勋爵,还跟他成了莫逆之交喽。”
“我跟他的交情,还没有您说的那么亲密,但我不能否认,伯爵夫人,”弗朗兹回答说,“我们这一整天的种种受用,都是拜他所赐。”
“一整天?”
“一点不错,是一整天:今天早上我们享用了他的早餐,狂欢游行期间,我们乘坐他的马车行驶在科尔索街上,而晚上,我们上他的包厢来看戏。”
“这么说您跟他是熟人啰?”
“又熟又不熟。”
“此话怎讲?”
“这就说来话长了。”
“愿闻其详。”
“这故事会吓着您的。”
“那我就更非听不可了。”
“等这故事有个结局再说如何?”
“也好,我喜欢听有头有尾的故事。现在您先说说,您是怎么认识他的,是谁把您引荐给他的?”
“没人把我引荐给他;是他让人把自己引荐给我们的。”
“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跟您分手以后。”
“介绍人是谁?”
“哦,还有谁呀!不就是我们那位旅馆老板吗?”
“莫非他跟你们一起,也在西班牙旅馆下榻不成?”
“不仅在同一个旅馆,而且在同一层楼。”
“他叫什么名字?您想来总该知道他叫什么的吧。”
“当然知道,他叫基督山伯爵。”
“这算什么名字?根本没这么个姓。”
“是没有,这是他买下的一个小岛的名字。”
“他是伯爵?”
“托斯卡纳伯爵。”
“反正爵位可以随口说喽,”伯爵夫人说,她出身在威尼斯附近一个最古老的名门望族,“那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这得问德·莫尔塞夫子爵。”
“您听见了吧,先生,人家把我打发到您这儿来了。”伯爵夫人说。
“他是个让人没法说他不可爱的人,夫人,”阿尔贝回答说,“一个有十年交情的朋友,也未必能为我们做这么多事情,而且做得那么优雅,那么周到,那么无微不至,他显而易见是个上流社会的绅士。”
“行了,”伯爵夫人笑着说,“我看哪,这个吸血鬼也就不过是个暴发户罢了,他生怕露富,故意装出莱拉[4]的眼神,好让人知道他不是德·罗斯切尔德[5]先生。她呢,你们见到了?”
“哪个她?”弗朗兹笑着问道。
“昨天那个希腊美人。”
“没见到。我相信我们听到了她在弹单弦琴,但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哪。”
“好一个不见其人,我的弗朗兹,”阿尔贝说,“您这么说可是在故弄玄虚喔。挂白窗幔窗口的那个蓝衣女郎,您怎么不说了?”
“这个挂白窗幔的窗口在哪儿?”伯爵夫人问。
“在罗斯波利宫。”
“这么说来,那位伯爵在罗斯波利宫租了三个窗口?”
“对啊。您路过河道街来着?”
“当然。”
“那您有没有注意到,有两个窗口挂着黄色缎子的窗幔,而有一个窗口挂着白色缎子的窗幔,上面还绣了一个红十字?这三个窗口就是伯爵的。”
“不得了!这家伙敢情是个大富翁呀?您知道在嘉年华的一周期间,在罗斯波利宫租这样三个窗口要多少钱吗?那可是科尔索街的最佳位置哪。”
“两三百个罗马埃居吧。”
“两三千。”
“嚯唷。”
“他的钱是那个岛上赚的?”
“那个岛?一个子儿也赚不到。”
“那他干吗买下来?”
“心血来潮呗。”
“敢情他是个怪人?”
“此人看上去,”阿尔贝说,“确实有些与众不同。要是他住在巴黎,要是他也经常出入剧院,那我会说,他不是一个趣味低下、装腔作势的家伙,就是一个被文学搅乱了脑子的可怜虫。可是说实话,今天上午他扮演的两三个角色,绝对比得上迪蒂耶和安东尼[6]。”
这时有客人走进包厢,弗朗兹按规矩让座给新来者。座位调动以后,话题自然也转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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