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反咬(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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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熙不理他,道:“霍虞氏,你告刘郑氏偷盗、抢劫、诬陷、勒索可有证据?”

虞青凤面不改色答道:“回大人,民妇家中昨晚失窃,不见了二百五十两银子。这笔钱原是霍家给民女的聘礼,众所周知民女结的是冥婚,为吉祥故银子上都烙着一个卐字。

民妇正寻思是否报官?没想到郑氏自露马脚,在收取民妇所赔五十两银子时,露出其钱袋中的银子,民妇眼尖一眼就认出来了。大人若不信,不妨将她钱袋取下印证……”

郑氏一家三口惊呆了!

郑氏又气又怒,难怪她要多给自己那么多银子了,原来在这里等着自己,这阴险恶毒的贱货。尖声道:“虞氏你这个卑鄙阴险的毒妇,你陷害我……”

杨伯熙惊堂木一啪,沉脸道:“肃静!”

郑氏硬生生止了声音,心中又惊又怒,恶狠狠地瞪向虞青凤,恨不得把她给生撕了。

堂下旁观者更是什么表情都有,不过也不能确定虞青凤所言真假?倒也没有出声。

杨伯熙令衙差取了刘大虎所拿包袱,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五锭十两纹银,上面皆烙有卐字。

郑氏待要解释,却又怕杨伯熙发官威,只得等他发问。

杨伯熙深深地看了虞青凤一眼,道:“继续说抢劫、诬陷、勒索之事。”

“郑氏说,我儿偷她家的鸡。但这鸡是他自菜市买的。她抢鸡也罢了,还诬陷他偷鸡。随后更是威胁民妇要赔偿她五十两银子的鸡钱,明目张胆勒索。

鸡既然既是菜市所买,一路提回家,路上又买了不少东西,所见之人定然不少,可传唤为人证。若嫌麻烦,大人可问她家中之鸡所喂何食,当堂剖鸡便知分晓!”

杨伯熙对郑氏道:“霍虞氏之言是否属实?你可认罪,若不认,便说说你所喂鸡食,杀鸡取证。”

若无虞青凤诬陷自己偷她银两一事,郑氏还能抵死不认搏上一搏,输了最多就是个抢鸡的罪。但现在赌错了鸡食,要赔的可是二百五十两银子,数额巨大还要坐牢。

事到如今,郑氏那里还敢狡辩,就连刘大虎父子也不敢出声了,她只好低头认错:“回大人,抢鸡一事属实,但民妇并无偷盗她家银财,这些银子是她方才给民妇的……”

她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又道:“看到她给银子的街坊不少,大人一问便知。民妇当时贪图便宜,见她给多了道她不懂,也就全部收下了。民妇错了,还请大人恕罪!”

杨伯熙抽了抽嘴角,开口道:“霍虞氏,你可有话要说?”

虞青凤要的结果已达到,也不在诬害她。一本正经地道:“哦……原来一锭银子是十两重的,这么说是我弄错了,我以为是五两一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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