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好心没好报(2 / 2)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发生重伤事故或一至二人死亡事故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死者家属《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要赔偿死者家属二十五万元左右。”
“这么多?”
“既然出了这么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我们只能照章行事。”
“能变通一下吗?”
“当然,你们这起事故比较特殊,我们可以根据你们公司的表现酌情处理。”
刘波看了看办公室没有人,便将一万元装进信封里,交给刘局长说:
“刘局长,我们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故,以后一定回去好好整顿,绝不让此时再次发上,这点小意思望刘局长效纳。”
“刘老板太客气了。”刘局长将红包放进办公桌抽屉里,笑眯眯地说:“你先去会议室吧,我们会尽量为你妥善处理好此事。”
当刘波走进安监局会议室时,何正国和弟媳正坐在会议室的办公桌前,何正国手里还拿着一本《工伤保险条例》。
刘波扫了一眼,在他们对面的一张凳子上坐下来。
没多久,刘局长带着两位办事人员进来,首先说:“既然死者家属将省建三公司锦城项目部告到我们这里,我们有义务来调节、处理这次因为翻斗车司机无证驾驶,违章造作所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希望死者家属从实际情况出发,妥善处理好双方的责任和赔偿问题。”
刘波相当清楚,这句话完全因为自己送他那一万元钱所起的作用,便将早就复印好的《翻斗车租用协议书》和《事故处理责任认定单》分发到人手一份。
刘局长拿着这两份材料说:“从这两份材料上看,省建三公司锦城项目部的责任不大,完全是车主雇佣司机何成国引起的,鉴于事发后车主不知去向,省建三公司锦城项目部负有连带责任,具有对死者家属的赔偿义务。”
刘局长继续说:“我建议此时应该协商解决为好,省建三公司锦城项目部都在场,还是你们双方拿出个意见吧?”
何成国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省建三公司锦城项目部应赔偿我们25.8万元。”
“本来我想给你们10万元,并负两个责缴纳孩子的上学问题,看来是不可能了,既然你不仁我也不义。”刘波想,于是说:“刚才刘局长已经讲了,我们公司只负有连带责任,与死者无直接关系,但出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讲,我顶多认10万元。”
他拿出家属给公司打的5万元借条说:“我们已经支付了5万元,所以,只能再支付5万元了。”
此话一出,死者家属当然不依。
何正国大吵起来:“一切都是因为为你们工地上的工程施工引起的,不是你们的责任是谁的,难道我弟弟愿意来你们工地出事吗?亏你还说的出口,你赔偿的这点钱,是在打发讨口子吗?”
刘波说:“如果你们觉得我的做法有问题,可以去法院起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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