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阡陌令(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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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进展远不如开始那几个月快。几名廷尉仔细地研究着每名案犯的口供,时不时还回到汾东,重新审理那些案犯。

                  与此同时,各县发布了阡陌令,将原来一百步一亩的小田改为一百四十步一亩的大田。

                  汾上的田亩可不是荒地,随便划一下就可以了。汾上的田亩是熟田,经历了数百年历代耕种,从来都是百步的小田;田亩间的阡陌、水沟已经成为百姓熟知的乡间小道,一旦改了,可能就有人不认识回家的路。

                  廷尉们几个月的探案工作发挥了作用。他们从各乡里选择了强豪负责田园的改造工作,那些强豪各有自己的势力,虽然不足以与大户相抗衡,但吓唬普通农户还是绰绰有余。于是一般农户的田亩首先被扩大了。一个城大约两三千户,也就十来个大户,其余都是普通农户,田亩面积扩大了四成,也就意味着有四成的农户失去土地。这时就动到了大户身上。

                  在开阡陌之初,那些强豪们就已经许诺,每个人都能耕种到比以前多的土地。得到土地的人自然欢欣鼓舞,而失去了土地的则心惊胆战,惟恐开阡陌半途而废;而要动那些平时都不敢正眼瞧的大户,大家又都不敢相信:不相信真的能动他们的田亩,不相信自己能在那些大户的田地上耕种,不相信自己耕种了能最终保住一年的收获。

                  当强豪们带着人走上大户的田地,开始丈量土地,重开阡陌时,果然遭到了大户的抵抗。第二天,县尉就派人来将反抗的大户家主抓捕入狱;家里的想要阻止,被士卒们抡起兵器,一通乱打,全都驱散。混乱中,强豪带着那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一拥而入,把大户家的家财一顿哄抢。第二天,田亩的格局就被重新改划,终于有失去了土地的农户重新分得了更大的土地,而那家大户似乎毫无办法;如果他们想纠偏人众反抗,这里的强豪也会纠集起人来与他们对抗,而且县里很快就会派兵过来,他们似乎有特定的立场,只听强豪的一面之词,只抓捕大户家反抗的人。

                  于是大户联合起来,进城向城主讨要说法。城主的答复也很无奈:这就是秦律!现在秦国官吏要在这里推行秦律,而秦律只认律令不认人,凡触犯了秦律的,就算是太子也要受罚!

                  有大户想要闭门自守,但周围的邑民都想着也许自己也能分到土地,响应的人不多,通风报信的人不少,常常这边刚有动作,就被秦人抢先采取行动,实施抓捕。最后连城主的地也被开了阡陌,分给了当地的农户。全部土地分完后,还有剩余的土地,秦人公开招募流民耕种。

                  随后又传来消息。有城主领头反抗,无伤率领在河边镇守的一千秦人直接攻破城池,将城主当场给杀了。攻破城池之所以这么容易,是因为城内的人也风闻秦人分田,多数人都能分得更大的土地,谁还会固守城池,纷纷打开城门向秦人投降!那些还没有开始执行阡陌令的地区,竟然有人跑来请求秦人尽快到自己的城邑推行阡陌令。

                  这样着急划分的土地自然不可能十分规整,每家的土地或大或小都有些差别,但多数人都得到了比以前更大的土地则是事实。这一下子收拢了多数人的人心。

                  廷尉们是这场运动的背后推动者。他们控制着局势的发展,判断需要打击的方向,调动有限的秦军,发挥了巨大的威慑力。

                  反抗的大户不久就被判处各种徒刑,筑襄陵城的劳力迅速扩大;他们的妻妾子女也都被牵连,没入官中。而没有反抗的,无论父子、贵贱,都被强制分立户口,各领了一百亩土地,成为编户。

                  蒙骜当然不会袖手旁观,他暗中将自己的亲卫、随从分配给各城,由廷尉领着,推动着这一场变革。分完土地后,这些人就领着新的编户,开始军事训练。从最基本的队列训练开始,直到闻鼓则进,闻金则退。军事训练凝聚了这些农户,增添了他们的信心,相信自己的土地不再会被别人抢走。训练之余,廷尉们向大家讲解秦律,向大家传授新的耕种技巧。

                  旧的城池被一把火烧掉。没有了城门和城关的城墙,成为普通的土围子,再也没有军事价值,而是成为集市,由秦人派员管理;城内的商业也按秦律进行整顿,推行明码实价,并征收商业税。住在城里的大户们,要么被抓捕,押往汾东筑城;要么成为农户或商户,在秦人的管理下生活。

                  那年秋冬之际,汾水岸边热闹非常。

                  就算如此热闹,蒙骜也没有忘了应该过秦历新年。这时,襄陵、平阳两县只有大约一半的城池实施了阡陌令,但震撼所及,已经遍布全县。大户们都感到无比沮丧,而小农们则兴奋异常。毕竟传过来的消息的确令人振奋:小户天上掉馅饼,突然得到了更大的土地;甚至连无地的人,只要愿意,也可以分得一份土地;受损失的只有那些“欺负人”的大户。又有利又解气的事,谁不愿意!当河东郡下令十月为秦历新年时,已经实施了阡陌令的各城自不必说,连那些还没有推行阡陌令的城池,也有人自发开始过秦历新年,以表示对秦国的拥护。城主们不仅不敢镇压,表面上也要在自己的城中张悬若干灯火,以示庆贺;只不过那天官司仍旧正常办公,行市也不停业。

                  比较顺利地推行了阡陌令的几座城池,城主或认清了形势,承认形势比人强;或者干脆已经就是秦人,因为前城主因为反抗被杀了头。这些城池在城主的引导下,从九月初起,就开始大放集市,农户可以将自己的余粮拿到集市上售卖,并换回自己所需的日用品。各地前来的商旅也赶在气温下降之前,把自己的存货售完,好回家过年。一方面农户刚刚收获,手里有粮;另一方面,商户也有兴趣以较低的价格出手自己的货物,促进销售,自然是供销两旺,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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