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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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赵福财看来,别说张俊了,便是县委书记和县长加在一起,也很难运作一个县委常委上来!

县委常委的名额,都掌握在市委常委手里,主官的任免权,甚至在省委!

机构改革之后,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免由省委决定。

比如说,要任命一个县长,要先经省委研究决定,某某同志任某某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某某县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

通常来说,在这个任命后面,还会有一行字:某某同志不再担任某某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免去其某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另有任用。

这一任一免,才是任免令的完整格式。

两行字,就能决定两个同志的升迁浮沉。

但是,这里免去某某的职务,并不是处分,也不是处罚。

只有先免去这个人现在的职务,才能任命他新的职务,大多数是高升,也有可能平调,当然极个别人也有可能降级,退居二线。

免职和撤职、开除,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同样的道理,想任免一个县委常委,也需要走这样的组织程序,只不过这套程序,不必经由省委,而是由市委掌管。

县区一级的主要领导,成为省管干部,这要从2006年开始逐步推行的“省管县”的规定说起。

从2006年开始,各地建立制度,落实此项规定,一开始只有书记,后来发展到县长。

经过几年发展,全国各县基本上一二把手都已经是省管干部了。

只有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才有资格由省委组织部任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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