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1 / 2)
“你还没告诉我,这骨笛是你从哪弄来的?”我凝声追问道。
他见我面色沉重,不由问道,“这是我出生就有的,怎么了?”
“出生就有?”我半是怀疑半是惊愕。
嘉古挑起刀锋般的眉角,口吻很是不屑,“我从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爹妈,我是被狼养大的,这块骨笛一直带在我的脖子上,你还有什么想问的?”
我静静睨着他。
半晌后,坐到他身旁的岩石上,淡声道,“我是喝鹿奶长大的,在今年之前,我也没见过我的父母。”
嘉古转过头,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我没说什么,紧了紧身上的冲锋衣。
可可西里的夜风听上去比狼嚎还要恐怖几分,打在人身上是彻骨的寒凛。
嘉古缓缓开口,“我七年前在可可西里遇见了刘哥,在那之前,我一直跟着狼群生活,喝它们的奶,跟它们一起猎杀牦牛,一起吃肉,我并不觉得自己和狼有什么区别。
看到刘哥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人类,他的表情很诧异,因为他从未见过跑得比我还快的人。
我却在想这个人好不好吃,该如何下口。
他开枪打死了狼群里的狼王,我为了报仇竟追上他的车,一口咬住他的肩膀,要把他从驾驶座拽下来。
但我那时候太小了,他打倒了我,并把我抓回了家里,用铁链锁着我的脖子。
他强迫我吃人类的食物,又教会我说话、穿衣服。
他养我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让我帮他偷东西,偷完就跑,谁也追不上。”
他说到这里,眼尾瞥了我一下,不悦道,“除了你……”
我耸了耸肩,“没办法,血脉压制。”
要知道,鹿在自然界的奔跑速度可是仅次于猎豹和羚羊的!
“你们都叫他刘哥,那你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吗?”我问。
“刘能。”嘉古面无表情说道。
“啥,刘能?”我眨了眨眼。
那不是乡村爱情里的刘大脑袋吗……
嘉古点头,“就是因为他这个名字总惹人发笑,所以他不允许我们连名带姓叫他,即便岁数比他大,也得称他一声刘哥。”
我一想也是,如果那天初次见面的时候,他摘下墨镜酷酷地跟我们说,‘美女,我叫刘能!’
安言昊估计会当场笑趴下,老大气势全无。
“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盗猎这种事的?”我又问。
嘉古思忖了下,“从年初开始吧……之前我们是靠捡戈壁玉赚钱的。
你知道什么是戈壁玉吗?就是白玉、金丝玉,那种玉石很廉价,在可可西里和罗布泊的腹地随便一抓一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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