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言辞(1 / 2)
招娣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少年。
他的脾气很暴躁吗
看起来也还好,挺温润斯文的,有一种超脱凡人的气质,眼睛里仿佛盈着细碎的琉璃,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自我的倨傲清冷。
她的念头刚落下,不远处,一本法文书已经呈抛物线的形状朝她飞过来
刚好砸到她脚边。
而肇事者,那个大少爷,头都没抬。
他是听声辩位,然后计算距离差和飞行速度,确保东西砸过去。
“出去。”
依然没抬头,但简短两个字已经从他口中清晰吐出来。
声音带着明显的冷傲和疏离感。
招待只好蹲下来,把书捡起,态度不卑不亢地退出去。
出去后把时参的行为和保姆说一遍。
保姆见怪不惊。
时家所有人都见证过这个大少爷的脾气,扔个书而已,不算什么,外人是没见过他把房间里的所有东西砸得稀碎的场景。
招娣被带去培训。
她的一言一行,不能透着野蛮的气息。
她常年沾染在身上的猪粪味,一周后才彻底淡得干净。
吃饭不能吧唧嘴,走路不得内外八,说话声音不得超过20分贝,既然是来这里领工资的,就要有领工资的觉悟,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心里都有数。
她不需要做保姆的活,不需要做家务,她唯一要做的,是伺候好时家大少爷,以最大的努力伺候他按时吃饭吃药,照顾他的情绪。
这个家的女主人,也就是时参的妈,叫做时玉龄,一个雷厉风行的高门主母。
然而招娣在这里呆了一个月,才逐步了解,雍容高贵的贵妇形象其实只是表面,她是二嫁到时家的,先前她是沈家的媳妇。
初见到时玉龄,招娣并不知道这个女人会直接影响到她的后半生。
她在这个女人面前,卑躬屈膝,低头折节,怀着敬畏的心情,听对方温柔又不失肃色的教导。
“大少爷每天三顿药,每顿都要按时吃。”
“他发病的时候有自残的行为,你一定要想方设法地阻止他。”
“这些事如果有纰漏的话,我会从你每个月的零花钱中扣。”
任务说起来简单,不过两件事,确保时参大少爷吃药,以及不让他受伤,但这些事有多难做到,看看家里有多少个负责他起居的保姆就知道了。
一年十二个月,有七八个月是不正常的,正常的月份里,他很少在家,大部分时间是跟随国外的教授出去做科研。
时参是鲜少人知晓的天才儿童。
从小学开始不断跳级,跳到最后自己都觉得麻烦,干脆不去了。
招娣和普通学生在闷热的教室里埋头苦读的时候,他已经研究太空星体了。
招娣顶着一屋子恶臭去猪圈喂猪的时候,他可能在琢磨动物体内的细胞组织。
他过的,是和招娣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再次见面,招娣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他。
仓促学成的礼仪在看到他之后被完整抛到脑后,她穿着这里的棉布连衣裙,蓄着过肩短发,和初来乍到的样子有所不同,但对他来说似乎都如同蝼蚁一样,渺小到可忽略。
犹豫很久,招娣捧着托盘走进房间,小声提醒“大少爷,吃药了。”
她的存在,不过是个小保姆。
按照先前的惯例,时参不会给时家人太大的颜面,连时玉龄都一视同仁,没人能驱使他的行为。
招娣乖巧的声音,和那些保姆没两样。
听着还怪烦的。
因此时参并没有搭理。
他在房间里,常常一坐就是一整天,他现在处于病情不稳定时期,所以不能乱跑,出去的话容易出事,他自己也知道,所以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看书。
明明年纪不大,端着的气场,却比时玉龄还要大,招娣不敢走得太近,又不得不过去重复叮嘱“大少爷,您该吃药了。”
坐在一把松软皮椅上的少年漫不经心地拨弄手里的模型,背对着她,对她的话置若罔闻。
来之前,招娣知道他不好对付。
他明知自己有病在身,却很少按时吃药,理由是用途不大。
时玉龄却不这样想,用尽一切办法,从各个地方找来奇奇怪怪的偏方,希望他喝了后能尽快地好起来。
这些药,能不能让人痊愈,招娣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来送药的时候,保姆千叮咛万嘱咐地告诉她,一定要小心,这里头都是珍贵药材熬出来的精华,万一洒了的话可不是她能赔得起的。
她小心翼翼,一步一步地送过来,对方却半点没领情。
少年血色偏淡的薄唇吐出一个字。
“滚。”
依然没抬头,看都没看她一眼。
招娣没走。
想不到,第一天的任务就这么难。
她突然明白,为什么时玉龄给她每个月开的零花钱数额会那么大。
时玉龄采取的不是奖励制度,而是惩罚,如果她做不到的话,只能眼睁睁看着到手的钱飞走。
她如果想考上大学,想要离开这里,最需要的就是钱。
可大少爷不喝药,她总不能像塞馒头一样,把他的嘴掰开,强行塞进去。
招娣只能站在旁边,等着。
等了不知多久。
等到时参不耐烦。
无意中抬起的视线,有的没的落在她的脸上。
不论从哪里看,她如此地平凡大众,身上那件裙子,不知道是不是不合身的缘故,穿在她的身上,显得十分别扭。
一个平凡胆怯的小丫头。
时参不禁为母亲的举动感到怜悯的可笑。
是找不到人了吗,特意送一个软柿子过来给他拿捏当出气筒。
看得久了,这人莫名给他一种熟悉感。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他说。
招娣怔了下。
她如果没记错的话,在厂房里,他并没有细看她的脸,到派出所后,因为她要尽快止血,所以也很快分离了。
况且,过去四年已久,即使见过,她也不会像他的脸,让人过目难忘。
招娣看着他的眼睛,镇定回答,“你喝药我就告诉你。”
时参挑眉,慢慢收回视线,“你倒是敢。”
敢这么和他说话。
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她看似平静老实的外表藏着一颗极易躁动的心,所以身在这个全宅上下无人不畏惧的房间,无畏无惧。
时参不是好奇心重的人,对于先前是否见过她这件事没有那么大的探索欲。
不过他还是伸出手把碗接了过来。
招娣今天赶了巧,他心情还算不错,精神也没有混乱,所以才会如此的风平浪静。
看他把一碗药喝完,招娣才慢吞吞地回答“我是大众脸。”
时参看她。
她接着说“我在我们班,经常被认成其他同学。”
长了一张和谁都可能匹配的大众脸,扔入人群中再也无法寻觅的一张脸,给人熟悉感也很正常。
可能是他在街上多留意一眼的女孩。
时参没有怀疑,问“叫什么。”
“招”招娣哑口。
头一次,她为自己的名字感到自卑。
招娣,招娣,不过是家里人希望她能招来弟弟才取的名字。
时参“招什么”
“招”
“招招”
“”她咽了下口水,鬼使神差地点头。
他并不知道她说的是哪个招,理所当然认为是金昭玉粹的昭昭,没有觉得奇怪。
然而瞒是不可能瞒过去的。
第二天,时参便听保姆叫她招娣。
试图脱离原生家庭的招娣,在他面前,有一种被戳穿的窘迫。
时参却轻描淡写,帮她改了个名字。
不过是随意从书上看到的两个字眼,言辞。
她欣然接受。
相处下来,她不觉得他像传闻中那样暴躁。
虽然不是天天按时吃药,也不会听她的话,但大部分情况,不会让她太操心。
两个人之间似乎默契地搭成一条透明的线,只有彼此懂得对方的心思。
就像帮她改名。
也像她每次给他送药后,递来一颗糖。
知道他不会吃,但她还是会送。
吃了糖,口感应该会好一点。
后来有一天,她端药进入他的房间的时候,发现里面一片狼藉。
按照时参惯有的作风,不会允许自己的房间这么乱,哪怕身在大而杂的书房,一堆堆书籍呈现在地上,也是整齐排列的。
可这个房间里,满地都是碎片,断裂的家具,撕碎的书本,折成两半的笔,就连沙发和吊灯都歪歪扭扭得仿佛刚才发生过一场地震。
“大少爷”
保姆们在旁边害怕地叫喊着。
对于这副情景她们已经不感到意外,却也知道处处充斥着危险,随时随刻,这个年少的疯子都会拿起一个重物砸向她们的头顶。
只能去叫保镖和医生。
混乱之中,言辞看见她印象里温淡清冷的少年此时癫狂的模样,面目狰狞可怖,血眼发红,身上或多或少沾有血迹,他手里握着一把玻璃碎片,用力地握紧在掌心,继而有鲜血从指缝中溢出。
精神异常的人因为身体分泌功能紊乱,对外界的感官不明显,身体遭到的疼痛感也淡寡得很,所以常常会有自伤的行为。
出于无意识的,不受大脑控制的。
言辞上次见到精神病人,还是小时候在路边卖东西的时候,看见街心有个没穿衣服,披散着头发的女人,她不知羞耻,招摇过市,引得过路男女时不时回头围观。
她还不知道有一种精神病人如果不关押起来,不仅会伤害到别人,也会伤害到自己。
“大少爷。”言辞低声叫了一句,突然跑过去。
就像先前在看到他被人贩子抓捕的那样,奋不顾身。
其实她并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究竟有什么意义。
下意识认为,他是需要保护的,他是分配给自己的任务。
言辞身子看着瘦小,力道却不小,踩过一地狼藉过去后,从后面将他抱住,两只手握着他的胳膊,不让他伤害到自己和别人。
也是这个从后面突如其来来的拥抱,让时参安静了。
世界仿佛安静了。
保镖们过来的时候,看到眼前看似和谐的一幕。
矮一截的少女,和陷入魔怔的少年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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