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浮屠之梦 (段七)(1 / 2)
我从他的身上离开一些,手抵在他的胸口处,呼吸因发烧而有些急促。
我的目光从他不笑时也微微上挑的嘴角,移到了他的眼睛,他漆黑的瞳仁里有我的倒影。
眼前的这个人,是我在尘世的执念,如果有可能,我不愿同他分离。
我轻道:“宋诀,我曾偷偷地想,以后我们的家,要建在有水的地方,院子里要种很多的花,花径的尽头,就是我们的新房。我还要造一座白玉的亭子,有紫藤花大片大片的开在头顶。如果有可能,还想要一个宽敞些的画室,最好能放一张大床,如果我和你吵架,将你从卧室赶出去,你也不至于没有地方住……”我摸着他的眼睛,问他,“你觉得好不好?”
他道了一声好,唇就落下来贴上我的嘴角。我闭上眼睛,手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
我想,日后自己难保不会想他,所以一定要将他吻我的味道牢记在心里。
只可惜身体状况不佳,头脑也不怎么清明,只记住了他舌头滚烫,记住了他呼吸炽热凌乱,其余的,则全都含糊成了一团。
一夜缱绻,似旧故的一个梦。
第二日不等晨光照入山谷,我便换上一身偷来的男装,拿着从宋诀那里摸来的腰牌,对守夜之人扯个谎,离开了大营。
昨夜,我趁着宋诀睡着,在帐中点了一根迷香,当然,我自己早于事先吞服了解药。
其实,我本来未曾想过要不告而别,觉得既然要离开,便应该将自己离开的前因后果讲个清楚。可是提笔面对纸笺时,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总算逼着自己开了个头,转念又想,这世上所有的告别,都不过是个形式,这封信写不写,都无甚重要,就算要写,也应当简短一些。于是将之前的作废,提笔写下一句话:“我走了,不要找我。”看了两遍,觉得这样简短,果然还不如不写。
最终,那张告别的信被我揉烂扔在桌子底下。
这一路上,我走得有些艰难。
我虽然决绝地离开了宋诀,对于离开之后的事却全无计划,虽然带够了盘缠和干粮,可是在走到有人的地方之前,我其实并没有自信能够保护自己,只是走一步看一步。又加上我认路的本事不济,脚程也慢,直到磨破了一双鞋,露宿了好几个晚上,才总算抵达一座城。
这几日,宋诀没有追上来,也没有派人追上来。
正在不知是该为这件事高兴,还是该为这件事难过的时候,便在城门处看到了贴有我画像的官榜——没有提我的身份,只是说要对提供线索的人,重金悬赏。
我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脏乱的衣衫,又看了一眼磨破了脚趾的鞋子,又对照了一下画像,觉得此时纵然有人见到我,也未必能够认出我。
可是作为长久之计,我却也不该独自在街头游荡太久。将凌乱的刘海揉得更乱些,我拉了一个凑热闹看皇榜的人问道:“大哥,请问最近的商驿在何处?”
沈初掌管商道,有商道的地方,便有沈家的驿馆,他说过我可以去找他,虽然只凭他的一句话,便当真跑去找他,显得有些厚颜轻浮,可是想想自己如今可以依靠的人也只有一个他,便也顾不得什么轻浮不轻浮。
被我拦下问路的人有些嫌弃地将我的手拂开,道:“哪儿来的小乞丐,走开走开。”
幸而身侧有热心百姓告诉我:“小兄弟,你若找沈家的商驿,就沿着这条街走。”
我抱拳谢过,沿街缓缓行去。
脚趾磨得有些出血,走起路来便有些难受,好在地方不远,我来到驿馆,只报了沈初的名字,便被伙计迎到会客室,那小伙计也不问我的来意,只道:“小的已差人去请当家的,客人先在此处喝杯茶等一等。”
我忍不住问道:“沈初就在此地?”
眉清目秀的小伙计道:“客人来得巧,当家的这几日一直在城中,原定昨日离开,结果有个商队在途经此地的商道时出了些岔子,当家的只好留下处理,此刻当家的应当是在晚晴楼宴客,赶回来只需一炷香的时间。”
结果,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沈初就回来了,一进门,就直奔我面前。
我一抬头,那个白衣白袍的影子已经到了近前,黑发如墨,将他棱角勾勒得清雅端正,我含笑唤了一声沈初,却见他神情一痛,问我:“才几日不见,怎成了这副样子?”又冷冷责问身畔的小厮,“沈家的待客之道,我寻常是怎么教你们的?她这副模样,你就让她这样等着?”
那小厮耳根一红,道:“是小的疏失了,小的已差人准备了房间,这便带客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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