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而我,喜欢你(1 / 2)
我愿意将靠窗的位置让给你,让你览尽大江南北,如果你愿意陪我走一段很长的路,从青丝到白头,把你余生岁月同我的熬成一碗汤,共享悲喜。
如果可以,去见你想见的人吧。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趁繁花还未开至荼蘼,趁时光未老。还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还可以诉说很深很深的思念。
八月九号,章州。
施梓禾是自然醒的。
穿戴,推开门。门轴承处的磨合的声音与小时候别无二般,穿越时光,就在她耳边。
随即便是光透了进来,起初只是在门缝处窥视,接着便随着开门的动作逐渐肆无忌惮起来,等到门完全打开时,早已耐不住地一下子涌了进屋子,只一眨眼的功夫便充斥了房间每个角落,她瞬间便觉得一丝温暖,沉溺在这周遭的阳光里。
若是鱼真的溺死在了水中,想必也是心甘情愿的罢。
看看艳阳高照的天,遍是饭菜烧好的气味,不禁吸吸鼻子。
望着不远处玩耍的小孩子们,也许自己也曾是这样的。
施梓禾想起来过年的时候,青州以前的冬天是一定比现在寒冷的,却还不曾流行毛呢外套。家家户户的长辈也便喜欢在年根底下给小孩子做上几件花花绿绿的羽绒服,里里外外好多层,不管你是不是身形瘦小的,穿戴整齐之后一律都是圆滚滚的,看不出分别。
那时的天也不是这般光景,蓝,蓝得透彻。
她清晨便会兴奋地起了床,看着红红的日头挂在宝蓝色的天上,朝霞映进院里,在奶奶的葡萄架上折上几折再洒在草地上。说是草地,在这样的时候也不过都是黄土,赶上好年份下上几场雪,便是映在雪上,晶亮灵动。
如今这样的的景象早就不复存在,草地铺上了灰砖,奶奶那一道葡萄架还杵在那里不知过了多少个春秋,依然是记忆中的模样,在此刻却带给她无比的感恩和妥帖。
总归有一些是不变的了,让回忆还不至于面目全非。
“小姐姐,你的裙子好漂亮。”
只见一个穿着漫威图画短T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向着她这边来了,施梓禾一蹲下便抱了个满怀,湿哒哒地在施梓禾脸上印了一下,心瞬间柔软的不像话。
“你的裙子也很好看呢。”
然后没等施梓禾说下一句,小女孩的家长一边对施梓禾抱歉的笑了笑,一边拉着小女孩走远,隐隐约约施梓禾还能听到小女孩家长告诫着小女孩让她不要随便和陌生人搭话。
远望着小女孩呆呆地听着,眼中尽对这莫名其妙的规矩的不解还有倔强,施梓禾想着,自己曾经也该是这样的吧。爸妈从小到大都对她看管的严,中学时期不能过眉毛的刘海,不能穿太夸张的衣服,放学路上不许贪玩耽搁,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到别人家里做客要主动打招呼然后保持矜持和稳妥。一桩一件都是原因不明的条条框框,她一一遵循,无一例外。施梓禾觉得自己就要伴着这些唠叨度过一辈子了,于是命运就站了出来告诉她没这么简单。
而宋淇泽,现在想想他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过是她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愿回头的南墙罢了。
也许我们真的听过很多道理,却也是真的仍旧过不好这一生。
宋淇泽现在真的相信,因一个人,爱上了一座城。
因为企业的关系,宋淇泽尽量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在章州,对章州竟在不知何时滋长出了如此的归属感。
径直让乐晨开去了施梓禾的住处,说实话,她在不在那里,宋淇泽一点把握也没有。她可能在青州,或是别的城市,宋淇泽不知道。唯一确定的只是,这并不是一场赌博,而更像是一场寻宝,他整装待发,去拿回那样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为了你,我无畏这一路上所有风雨呼啸,因为,你在那里。
天色已近黄昏,车窗外,一片烟雾弥漫,隐隐木炭的味道从车窗缝隙处丝丝缕缕地渗进来,这时候夕阳是看不分明的。
只有那一团混沌的白光,浮在交错纵横的枯树枝桠之上,被割据地失了原本的模样,正慢慢下坠着。
这时候街灯虽已陆续亮了起来,却终不敌那团仅剩苟延残喘的光,还是失了光华。
这真真是难得的景象,目之所及便全部都混沌在这光与暗的交界之下,这座城难得没有了繁华,一片落寞。
宋淇泽就这样静静地坐在车厢里,一个人,八十迈的车速,百分百的急迫。街灯映在脸上,忽明忽暗,他已经走了四十公里,再有五个车站,十三条胡同,六百座街灯,他就可以来到她的身边。光是想象,笑意便不经意间溢出嘴角。
似乎那些曾经止于唇齿,掩于岁月的情谊,事到如今便是再也掩藏不住了。
原本,一个人的生活我有点习惯,可是,我却希望你来改变。原来,不经意间的,我想过和你一起生活。
下车,关门。眼前,那条记忆中的街道,已是被一层薄薄的灯光覆了上去,远远够不上灯火通明,却将这幽暗的小径映得通透、晶亮。
宋淇泽一步一步地走过去,踩在上面,留下浅浅的痕迹,每一步都更加笃信而坚定。他回忆起,他们的曾经,由远及近,历历在目。就这样踏了过去,忽而升起了无比的信心,仿佛穿越荏苒时光,她,一定还在那里。
还有五步。
他看到了,那时常趴在她家房檐上的大白花猫,依旧静静地卧在那里,就像是时光都未曾改变的模样。
四步。
他听到了,身后的烟花,飞蛾扑火般在夜空炸开,像是从心底开出的花。
三步。
他已经可以看到门口房檐上挂着的风铃,温暖依旧。那是一种安全感,是尘埃落定的安稳,以及心中不断升起的,生生不息的希望。
两步。
他看到了,那昏黄灯光下的身影,浅浅地踏在地上。几乎可以看到她脸上都闪着微光。
原来,我本想做个孤僻成性的人,却偏遇见那么温暖的你,于是生活再没有了别的信仰。
一步。
施梓禾缓缓抬起头,毫无防备地,就那么直直望进了宋淇泽的眼里。宋淇泽忽然间就无法考,只想快点完成这最后一步,他想,此时此刻,他的心里定是无比虔诚的,他已经太久,没有朝拜过他的信仰。
终于,脚落回地上,所有不安所有急切全部尘埃落定。他只静默地看着她,温柔地笑。
忽而,施梓禾张口叫他的名字,宋淇泽笑得失了节制。那感觉,就好像以前在她家楼下等她,其实,只有五分钟而已。
施梓禾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傍晚了,外面,预热了一天的蝉鸣声已是逐渐升了起来,连绵不断地声响。
她闭着眼都几乎可以感觉到,随着引线地燃尽,宿命已到。
外面不知道为什么放起了烟花。空中炸开一阵巨响,纸屑横飞,灰飞烟灭,之后便是五彩斑斓,随即,幻灭,便又会有下一个取代,没人惋惜这场幻灭,特别是黄昏未尽的时刻,这样的绚烂都似乎还不够分明。
推开门到院子里,忽而一阵冷风扫过,她不禁倒吸一口气,慌乱地将衬衫的领子紧了紧,这才发现院子里不知何时已是空无一人,想来大概都陪着那小家伙看烟花去了吧。
长出一口气,不出意外地看见了清冷空气中徐徐降下地水雾,不由立刻打消了从一开始就不怎么坚定的要出门的打算,施梓禾转身回到门里面,盘算着找点什么事情做。
不经意的,眼角瞥到了早上拿回来准备写了寄出去的明信片,她想起了几天前收到的那张。
施梓禾想起此刻的宋淇泽,在那片她未曾到过的土地上,定没有如此迷蒙的天空,也定没有如此繁华的人间烟火。
他会不会也同自己一样,过着这周而复始日子,还是仅仅自斟一杯酒,举杯邀明月。
她似乎感受到了他在那无垠草原上的寂寥,心突然不可抑制地疼起来,下意识拿起一张明信片,她想让他知道,也许他不是一个人,至少在这样阖家团圆的时刻。
只是,拿起笔就不免后悔了起来,托鸿雁南去,却不知该寄何情罢。
曾几何时,宋淇泽的梦想是在那天地,那时她的梦想差点就只在他一人身上,相比之下,渺小而微不足道。
如今而言,施梓禾却是更没了立场。胆小而听天由命,她已经不具备那样的能力,来判断她究竟该不该回应他如今这突然不知从何而来的一腔热情,她终究还是懦弱。
只是,还是舍不得的。
于是,落笔之间,记下:愿你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我站在珠峰之下,仰望你的梦想,我知道它的高度,那是我高不可攀的梦想,于是,我便站在山脚下为你祈祷,愿你的梦想不必经历太多风雨,一世长安。
她终是鼓起勇气,换上了鞋然后走到门口的信箱。也许,等你收到的时候,这张明信片也就同我们的曾经一样,统统过了期限,所以我并没有记下祝你快乐。但愿你能明白,我不确定我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所以,那已是我能给出的,对你余生最诚挚的祝福。
卡片投进空荡荡的油桶,轻微的震动,带着缓缓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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