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迷雾重重(2 / 2)
宇文斌突然走出草丛,走向白煜道:“这里确实发生过打斗,马车也有不少,从马蹄印看,这些马都是军营的良马,且全部都是高头大马,从马车的车轮的宽度来看,这些马车也是朝廷的,且马车轮上围上了一圈铁皮,马蹄铁也是特别定做的,有花纹印记,马掌中等大小,车轮大小不好估算,但是,一定是拉了很重的东西。
白煜一听到很重的东西从宇文斌的嘴中说出,显得特别兴奋道:“马车不拉粮草,一定是那个丢失的四十万两饷银。”宇文斌笑道:“你很有进步,继续说。”白煜又道:“现场很多脚印,很杂乱,不只是只有一队人马那么简单,因为,这鞋底留下的脚印有好几种花纹。”宇文斌道:“那你在说说,现场凶手大概多少人?白煜摇了摇头道:“我不是凶手,更不在现场,我实在说不出,但是,我能推断出来的,只有一句话。”宇文斌道:“是凶手告诉你的么?”白煜道:“人确实不少,但是,动手杀人的一定不超过十个以内,且全部都是江湖上成名的高手。但我又实在想不出,当今江湖又是何人,能请这么多高手,还来这么偏僻的地方作案。”宇文斌:“我实在忍不住的想去夸夸你,这次,和你出来我也能找个人说说话。”
白煜笑着道:“能遇到你,并且能和你白衣神剑交朋友,我此生幸甚。”
宇文斌也笑道:“第一天遇见你之时,我便觉得,你是个有意思的人,非常的有意思,一见如故,就是这种不经意的感觉,你我实在是投缘。”
白煜道:“我现在只想知道,信上说的负责押送官兵去哪里了,现场已然如此,尸体何在?”宇文斌道:“关于尸体,我现在不能告诉你,进了汝州城之后,一切心中的疑问自然不会是疑问。”白煜听了这话,连忙挠头。宇文斌骑上马,比白煜先行离开黄泥岗。
巳时初刻,两匹马随着一阵黄土,踏入汝州城,宇文斌和白煜骑马进城走的是南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条东西横向的街道,两旁全是商贩、酒肆,还有各种小摊子,大街上的地砖全部都是大青砖,低头一看,像棋盘一样,这些大青砖坑坑洼洼的,在这里向世人诉说着这条东西大街的千年历史。
鼻子能闻到的是弥漫在空气中的酒香,还有各种诱人的美食,街边站满了商贩,阁楼上挂满了商户牌匾,晚风吹动着酒楼的酒旗,勾起了白煜的酒瘾,宇文斌和白煜起身下马,手拉着各自的马,慢慢的走在青砖路上。
白煜道:“宇文兄,一路之上,你只顾和我讲话,也没有吃饭,四个时辰了,是该找个酒肆吃点好的,填饱肚子了吧。”宇文斌道:“那好吧,就前面那个酒楼吧,我们也坐下来好好地歇一歇吧。”
白煜自然是走在前面的,因为前面有酒,也有肉等着他,他叫了一路上,宇文斌都快被他烦死了,一直吵着闹着进汝州城了,一定要痛痛快快的喝一顿酒,白煜不仅是个小偷,还是个酒鬼,这个酒鬼不老,还很年轻,不仅年轻,而且捣蛋。
他们俩个人将马拴在门前,让小二喂了最好的草料,一前一后进了酒楼,宇文斌还是喜欢找一个靠近门口,能看到街道的桌子坐了下来,白煜跟在他的后面,东张西望的,这里虽然没有洛阳城繁华,但也不会差太多。
白煜叫了店小二过来,从腰间取出了一个水袋,悄悄地跟他讲,让他把店里的好酒,打满这个水袋,现在这个本来是在路上用来解渴装满清水的皮袋子,已经被他装满了高粱酒,无论到什么时候,白煜没事就拿出来喝两口。
巳时末刻,走在街道上的宇文斌没事就回过头去瞅一眼白煜,每次一看见白煜总在喝水,于是,宇文斌向白煜回过头去问道:“难道刚刚吃的牛肉和猪肉做的实在太咸了,为什么我一点都感觉不到口渴,而你却一直在喝水。但是,你喝水就喝水为什么要背过身去故意躲着我,一路之上,我仿佛闻到空气中有酒的味道。
不知不觉的,宇文斌和白煜走到了这条东西大街的尽头,他们看到了前面有一条小河,沿着小河边,又走了一炷香,走到了郊外的村庄,这里一眼看去,很荒废,一个人也没有全是残垣断壁,到处都长着杂草,白煜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雕花的火折子,风来回的从面前吹过,火折子却没有被吹灭。
宇文斌的鼻子嗅了一嗅,他仿佛闻到了一股香味,这香味不是白煜身上的酒味,这个味道一定比酒的味道要好闻的多,宇文斌又闻了闻,摸了摸鼻子。突然,宇文斌道:“这个火折子的香味似曾相识,当火折子燃起火苗的时候,会发出一股茶花的清香,周围的五尺以内都会被点亮,这东西一定不便宜,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好东西。”
白煜哈哈大笑道:“你以为我只会喝酒,这个火折子是蜀中飞燕堂制作的杏花春艳,制作及为不易,要采取当年生长的杏花嫩叶,和蜂蜜及上等蜜蜡水制作而成,这个装蜡块的小竹筒子,乃是取自湖南九嶷山的湘妃竹,最后飞燕堂会请当地竹刻大师杨成河制作完成,竹筒的外面也会雕花,如此一来,这只火折子的价格就会大大提升,两年前的益州城的市价是每一只四百两。”
宇文斌道:“东西确实是好东西,为了买这个杏花春艳,你一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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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几十顿好酒。”白煜道:“真是无趣,偏偏在我面前提起这种伤心事,你真的没劲。以后这种事,不要再说了。”宇文斌听了他的话,根本没有作任何回应,两个人在黑夜里,点着火折子照亮脚下的路,继续向前走去。
今晚的月亮,是一轮皎洁的圆月,自从来了河南府短短不到十天内,六天之中,几乎天天都是烈日当头,晴空万里。夜晚,只有三天是有风的,今晚就有阵阵的清风,也有可能是这里的环境荒废已久,四下无人,感觉比较阴森,夏日的夜晚,竟然有一丝丝凉意,这一种凉意沁入后背,让人毛骨悚然,白煜的手里竟然出汗了,难道真的是热的。
风吹动着路旁的草丛,发出沙沙的响声,路旁的树,早已枯死多时,烂树枝横挂在书杈子上,随着风荡来荡去的,白煜抬头一看,霎时间,一阵阴森之气涌上心头,他酒也喝不下去了,宇文斌看见远处有一座荒废的破庙。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刚刚还是明月当空的夜晚,虽然没有一颗星星,但也是四处静悄悄的,不知不觉的忽然生起薄雾。宇文斌和白煜顿时觉得,这里真是奇哉怪也,明明不在山里,却有一阵山里似的白雾吹面而来,就像是白纱蒙住了眼睛,眼前的破庙总是若隐若现的。
宇文斌和白煜没有停下脚步,一直向前走去,破庙的台阶前,月夜当空下,月光照着一个硕大的树干,这个树干上的绿叶,吹满了整个破庙前的台阶,这棵树还没有枯死,上面枝繁叶茂的,宇文斌抬头望去,月亮的下面,飞过几只乌鸦,乌鸦落在屋檐的青石上停了下来,一共是四只,白煜突然道:“什么鬼地方,还有乌鸦,真他妈邪门,我们只是大晚上出来溜溜弯而已,没想到先走到了鬼村,最后又走到了这个破庙前。”
宇文斌道:“小心一点,这个地方有点诡异,你觉得像不像湘西的风水局。”白煜道:“你说的是,江湖上成名多年的湘西五仙教的风水局,仔细看来确实有一点像,但这事应该不会这么简单。”宇文斌接着道:“不对,湘西五仙教的风水局是用来装神弄鬼的,专门设计那些误入五仙教山门的无知小辈,绝不可能在此地出现,我们好像没有得罪过五仙教教主那个老怪物。”
宇文斌刚说完这句话,眼睛朝着白煜看去。白煜也看了宇文斌一眼道:“别看我,我还是知道天高地厚的,五仙教的东西我没偷过,也绝不会得罪他们,他们的东西送到我面前,我也不敢要,你就说江湖上的哪个敢要吧。”
宇文斌低下头去,又抬起头来道:“这的确是一句大实话,五仙教在湘西多年,当地口碑还是不错的,只是江湖正派人士看不上他们而已。”白煜道:“不用去理会这些江湖上的神神鬼鬼,我又没得罪他们,他们自然不会过来找我。”
两个人话音刚落,就踏上了满是树叶的台阶上,风还在继续吹,乌鸦也从屋檐上飞到了大树枝上,一会嘶叫,一会停,气氛就像这黑夜一样凄凉,破庙的门也只剩下一根门槛,斜放在门口,四面的墙全都破败不已,几乎每一面都掉了墙上的腻子,窗户只能看见是一个方形的框,墙上的砖块也是不停的掉落,四面墙都不成一个整体,每一面都破了一个大洞,风从东北方向斜着吹来,吹动着庙里面石像面前的白布,整个破庙和灵堂根本没什么区别。
宇文斌和白煜掀开被风吹乱的白布,两个人四只眼睛朝着石像望去,这个石像倚靠在一人多高的石台之上,面部狰狞,两只眼睛向外突出,炯炯有神的望着庙门外,长长的胡须,宽脸,头戴乌丝飞翅冠,身穿红色绣花袍子,背后有长长的黑披风,脚上穿黑缎绒布靴,左脚下踩着一只小鬼,左手拿五蝠风雷扇,右手持三尺铁剑,仔细一看这一把铁剑确实和宇文斌的那一把凤栖剑极为相似。
白煜大声道:“这不就是钟馗庙么,我以为是个人呢,真的吓死了。”宇文斌道:“是你亏心事,做的太多了吧,钟馗来收你了。为什么我不觉得可怕,今夜委屈你一下,我们今晚和钟馗一起睡,神鬼都不要怕。”
白煜道:“行吧,但愿钟馗能保佑我们,现在是夜里二更天,回到城里,每家酒楼都已打烊,想喝酒都找不到地方,你我只能在这个破庙里将就一夜,我只希望明天一早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风不止,不停的吹动着破庙里的布幡,半夜三更,外面的大树一直不停的被吹动着,树叶也不停的被吹落,白煜睡的很死,宇文斌确实没有睡着,他就站在破庙的门口台阶上,虽然是夏日,但谁也不得不承认,这夜里山坡上的风,一点都不会热,反而有一丝凄冷,风吹动着宇文斌的头发,树叶从他的身上吹过,落下又从身上滑落。
白煜翻了一个身,被宇文斌在门外看见,宇文斌顺手就将身后的布幡扯下一块来,轻轻地盖到了白煜身上,宇文斌终于也坚持不住了,他躺在了白煜的头前面,倚靠着钟馗像底下的高台旁边睡着了,钟馗石像背后那一堵烂了洞的高墙,透过来一道光线,直射在钟馗像的身上,光芒万丈的钟馗守护着世间的一切生灵,震慑了幽冥鬼蜮所有的妖魔鬼怪,也守护着破庙里的这三个迷路的人。
黎明到来了,一声鸡鸣之声,打破了这个寂静的夜晚,一个满脸是血的大汉,从石像的后面爬了出来,高台离地四尺,这个大汉爬了下去,也被摔得不轻,嘴里一字一字的轻声叫道:“水…水…水……水……”
这个大汉连续的叫了四声,终于吵醒了正在熟睡之中的宇文斌,宇文斌向前走去,右手拖着这个满脸是血的大汉,这个大汉又在呻吟道:“水…水…水……水……”宇文斌另外的一只手向自己背后伸去,他拿出了一个黑色的牛皮水袋,只剩下半袋子水,全部给这个大汉喝掉了。
白煜也被惊醒了过来,看到眼前一幕,赶紧起身冲向宇文斌,白煜道:“这是什么人,一大早醒来的第一眼,就在这里看见了自己的同行。”宇文斌叹了一口气道:“你这个酒鬼,真的糊涂,他不是乞丐,你仔细看看他身上穿的衣服还有靴子。”
白煜向前靠近这个大汉,仔细的一看,又道:“乞丐确实不应该穿着这种材质的衣服,这脚上更不应该穿着靴子,乞丐一半都穿着草编的鞋,哪怕是丐帮的,也穿着那种黑色的布鞋,或者穷一点的,不仅衣服是破烂,鞋子估计也没有,脚掌长着厚厚的老皮,这就是老乞丐的鞋底掌。”
阳光从破洞里照了进来,整个破庙内,在阳光的照射之下,简直像少林寺的大雄宝殿一样金灿灿的,宇文斌将大汉轻轻地扶到高台的下面倚靠着,这个大汉满脸是血,手上、衣服上、裤子上、鞋底掌全都是血迹,衣服上的血迹早已被阳光晒透了,嘴上全是血,嘴唇上厚厚的像麻纸一样的一层一层的,一定是又饿又渴。
但是,仅有的半袋子水已经让他喝掉,现在的水袋里,再也流不出一滴水来,他用尽全身力气爬向白煜的包袱,宇文斌很是不解,直到看见了这一幕,白煜的水袋子里面还剩下半壶酒,被大汉看见,所以才奋不顾身的爬过去。
大汉喝了一口,直接咽了下去,他奋不顾身的爬过去找水袋,却不料喝的第一口确是酒,他的眼神充满了愤恨,好像双眼充满了鲜血,直到他喝光了白煜的酒,直接倒地不能动,也不能爬起来。
白煜走了过去,看了一下,探了探鼻息,向宇文斌道:“还有一口气,人还没死。”话还没说完,从腰间掏出一个小包,里面全是大小不一的银针。宇文斌站在一旁道:“酒鬼,快运气输一层真气给他,他好像还有话没说完。”
白煜先用银针封住了大汉头部的神庭穴和百会穴,再以一掌运输了一层真气进入他的体内,只见大汉口中一口鲜血吐出,他用尽了全身的最后力气道:“洛阳…洛阳……洛阳……”
白煜轻轻地放下大汉的尸体,起身对宇文斌道:“他最后说的是洛阳,我还是不明白他想表达的意思。”宇文斌叹了一口气道:“我也想不明白洛阳有什么含义,真的要好好推敲一下”。
宇文斌话音刚落又走进大汉的尸体,仔细的看了看,他掀开了大汉的外衣,这大汉前胸处布满了长长的伤口,都已经化脓,他又掀开裤腿,看见大汉的两条小腿都是长长的伤口,都已发青,鲜血早已凝固,宇文斌对白煜道:“将他上衣退去,背后一定也是伤口。”
宇文斌推断的一点都没错,大汉背后的伤口也是长长的两道血痕,在靠近胸椎的地方,是一个倒三角伤口,直接插入肉里,宇文斌道:“此人前胸中剑共计五处,伤口长度约两寸左右,细细长长,其深度足半寸,显然符合长剑的外形特征,也是不足以致死。左腿中两刀,右腿中三刀,伤口长度约一寸半,且鲜肉外翻,深度只是在表皮不足半寸,这是长刀的特征,此人刀法比前一人剑法精湛,伤人腿部五刀,只令其不能站立,且伤口大量流血的特征,此五刀也不足以致命。其背后才是最终令他丧命的最终一击,成十字型的两处伤口,左边伤口长约四寸半,深度达两寸,细细长长,此一道乃是剑伤。右边伤口长约三寸,深度也是足两寸,鲜肉外翻,此一处乃是宽刀所致。刀剑交叉之间的胸椎背后乃是暗器所伤,长度不足半寸,深度约两寸半,直入肉下,暗器无毒,从伤口看乃是江湖上善用流星镖的高手所致。”
白煜站在一旁,看着地上躺着的尸体,直骂道:“这凶手下手也太过毒辣,刀剑不致命,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却被流星镖杀死,实在死的冤枉。”宇文斌道:“死者已矣,就让他入土为安吧。”
破庙一夜,宇文斌和白煜二人实在是感触良多,回到汝州城,骑在马上,久久不能释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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