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离婚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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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曾国藩有五个女儿,前四个女儿都是婚姻不幸,早早去世。只有小女儿嫁给了一个洋务技术人才,得到善终。

与曾国藩类似,晚清大才子、“第一狂人”王闿运同样有个不成器的女婿。他一生狂妄,甚至敢辅佐肃顺、怂恿曾国藩称帝,却对女儿的婚事无能为力,只能发出“有婿如此,不如为娼”的狂语。

传统华夏受儒家思想禁锢,一再强调“三纲五常”。三纲中的“夫为妻纲”,要求妻子无条件的服从丈夫。结了婚的女人,不论生活再不幸,都不能反抗,也不能逃回娘家。

夫妻想要离婚,只能由丈夫提出休妻,妻子只能被动承受,罕有主动向官府提出离婚者。即便有,封建官员也不会支持妻子的离婚请求。

这种畸形的夫权,是对妇女权利的压迫,也是无数男女悲剧的根源,也是社会进步的挡路石。

杨烜志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毅然提出妇女解放、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制度,试图摧毁夫权,塑造一个全新的、文明开化的社会。

在婚礼方面,暨南军政府亦颁布了《婚姻法》,为实现男女平等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在满清治下,刘娥只能日夜生活在痛苦、恐惧之中,祈求丈夫休掉自己。现在,军政府来了,社会在大步迈向文明开化。

刘娥决心向商馆法院提请离婚,结束这段令人不堪回首的婚姻。法庭上,她痛心疾首地陈述道:

“法官大人,小女刘娥诉请离婚。我们夫妻两家都是广州大族,丈夫崔虎之前便有鸦片瘾。他原先捐有一个候补知县,一直在巡抚衙门候补,平时兼些临时差事……

“他公事不顺,自暴自弃,除抽鸦片外,亦好赌博,酗酒后必定迁怒于我,轻则辱骂,重则殴打……

“小女不堪忍受,整日痛不欲生,以泪洗面。听闻军政府一惯为民做主,主张男女平等,商馆法院一向司法公正,小女特来申诉,请法官大人准许我与丈夫离婚……”

阿礼国分明看到,观众原本对刘娥十分同情。可听到刘娥主动要求离婚,观众无不大惊失色,对她指指点点。

大户人家,妻子状告丈夫,这种挑战夫权的行为,无疑是惊世骇俗的,也是男人们无法容忍的。

刘氏的丈夫并未出庭,而是派了个管家,请了一个传统讼师做辩护。这名管家当庭指责刘氏,说她不该抛头露面,自暴家丑,即便要离婚,也应该由丈夫写明休书,云云。

观众对此纷纷附和。

阿礼国冷眼旁观,脸上露出一丝冷笑,既有对刘氏的同情,又有对观众的蔑视。

却听法官最终判决道:“经过庭外调查,庭中辩论,本院认为,原告刘娥的诉讼请求合情合理合法……

“兹做出以下判决,准许刘娥与丈夫离婚。刘娥可凭本院判决书,前往广州军政府民政局申请离婚……

“为保障妇女权利,刘娥可从夫家带走个人生活用品、嫁妆。刘娥丈夫应当支付刘娥一千两白银安家费,并承担刘娥日后的生活费用……

“结合刘娥社会地位、生活实际,被告崔虎应每月支付刘娥十两白银,直至刘娥亡故或者改嫁……

“被告崔虎若对本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十日内向广东省高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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