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这样的故事(1 / 1)
昨夜睡得太晚了,今天睡了一天,这样的生活似乎不太合理。晚饭吃完后,感觉在家待了一天太闷热,倒不如到外面的寒冷世界走一走。其实我还是很喜欢这样的冷,在这个处处灯火阑珊的城市里,到处呈现热闹蠢蠢欲动,而在自己的心里总是保持着一种孤寂,一种安宁,我不知道那是对自己的折磨还是一种放松,总之我是很喜欢这样的感觉的。而且我喜欢一个人慢慢地在街头散步,享受着那份时空所带来的休闲感。
睡了一天倒感觉不累,昨晚真是回来太晚了,本来同学们聚完我想回家,可是同学们非要去嗨歌,所以回家就晚了。说到这次聚会,感觉挺突然的,昨天忽然接到丽芹的电话,她告诉我同学们打算聚一聚,问我要不要参加。听到丽芹这样一说,我不知道我心里是什么滋味,毕竟这么多年没有联系了,许多同学一直想联系,可是总是没有机会。每次从北京到泰安下车,就想着,这里有我曾经最亲密的朋友,可是我却没法跟她们联系,真是太失败了。而这次参加聚会的同学中,她们可能都会去,我感到太高兴了。所以想着去参加,可是我还是有些顾忌。我的人生中有两个最黑暗的时期,一个是三年的高中,一个是中专毕业后的四年,我不知道在这样的一个黑暗时期,同学们会怎么样看我,但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真想见到我的那些好朋友。
当然丽芹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而且我们之间的感情应该是最深的,从高二分班认识后,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这个看似文弱、清秀的女孩,却很有魄力、社交力、闯劲,从烟大毕业后,留学到韩国学韩语。她不但在那里找到了自己的爱,结婚生子,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而且也把自己的事业带回了中国,在上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美容会所。对于她创业的经历,我不是很了解,这么多年以来,我们彼此也是音信全无。但眼前的她,给人的是满满的向上力量,活力四射。她把我拉到了班里组织的微信群里,于是我也就找到了多年未见的大家庭。这个充满爱心、充满正能量的女孩,相信未来我们的爱也一定会是满满的。
丽芹告诉我,这次聚会的组织者是马强,聚会的地方是他找的。马强在我的印象里应该是我们班最调皮的学生,因为那时我从来不跟男生打交道,所以不太熟悉,在我的印象里,他应该是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孩。而当他一露面时,真让人惊呆了,感觉他真是脱胎换骨了。脸上的青春痘根本不见,而鼻梁上的一架眼镜却显得他更加儒雅、沉稳,浑身透着成功者的魅力。从他的身上真能让人感受到,谁说学习好并不能代表着以后就前途远大,学习并不好的他,照样是人生的赢家。不必说听陈警官(陈奎)介绍他的那些绿色产业,他的那些生态产业和房地产,就在我们回来的路上,他指给我看的那一片商品房已经让人嫉妒恨了。
巧的很,玩到最后我的们这些同学,只有马强和另一位女同学开着车,我想让这位女同学送我回家,可是她怕夜晚开车找不到路,于是送我回家的担子就落到马强身上了。更巧的是,我把家的地址告诉他,他告诉我说,巧了我们可能是邻居。而且就是这么巧,我们还真的是邻居,所以当我们走到小区门口时,他指着小区外的那些商品楼告诉我,那些都是他的,也难怪他会说,丽芹如果回新泰开美容院,他给提供地方呢。很快就到了他家的门口,我这才发现,只要我走小区的正门,就会经过他的家门口,在这里住了也有半年多了,每天走同学的家门口也不知道。而我此时才想起,以前我曾注意过这辆车,虽然我不认识车,但我感觉这辆车应该是很独特的,这辆车的主人应该是的土豪级的,却没想到竟是自己的同学。
马强一停车,我就忙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因为小区里也没有灯,怕自己走慢了会害怕这漆黑的夜,也许这就是一种对恐惧的本能反应吧。于是匆匆地对他说了声谢谢,就要走。马强问我说,你在几单元?我指给他看了。他真诚地说,以有事告诉我,能帮忙的我会尽力做的。我说,谢谢,然后就赶紧朝家跑去。的确,马强是很热心的,当他知道丽芹今天回上海买不到车票时,立马找人买到了泰安至上海的高铁车票,真让人惊叹他的神速。他在唱歌时,还是喜欢像高中那样豪爽地喊一句,真是豪情满满。
我来到套餐间还挺早,一眼映入我的眼帘的是高高大大的陈奎,而说实在的,我真不认得他了,我不知道他是谁,感觉挺尴尬的。而他却跟我说话了,这话倒让我挺尴尬的,他对我说:“XX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咱们上生物课时,她举起手,站起来对老师说‘老师,您的课我真是太不愿意听了……’晕!这样的事我真做过?我咋记不起来了?其实俺在高中时干的糗事太多了,那可是好几火车也装不满。我曾记得一位我看不惯作风的老师给我们代了一节课,结果我约伙着两位小伙伴拒绝听他的课,在宿舍里待了一节课,但陈警官说的这一件事,我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其实那时我还不知道他就是陈奎呢,只是后来丽芹来了,她给孩子介绍说,你不要调皮,这里既有警察,也有老师,可要小心点,这时我才知道他是陈奎,作为我们班里一位优秀的警官,也是很让人骄傲的,而且陈警官的歌也唱得超棒。我一直在寻思,陈警官说的是哪个生物老师,可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直到今天早上我才想起来,应该是我的数学老师,那应该发生在高三时期的事,当时真把老师给气得不轻,现在想想,心里满是愧疚,希望老师原谅这个一直不知天高地厚的学生吧。
曹红凤,她应该是我的很铁的伙伴,她还说起了我们两个上体育课逃课的事呢。我们从高一就是同班同学,而且我们也有共同的爱好——文字,所以接触的就多了。她告诉我,这些年一直在打听我的消息,总是打听不到呢。我说,这些年就这样坎坎坷坷走过来了。她说,是不是如果不是因为他对你不好,你就这样默默地过一辈子。我说,我打算了,我感觉这样挺好的,只是到了感觉他让我实在过不下去了,才有了去北京的打算。我告诉了她我去北京的经历,她也告诉我她这几年当老师的优秀,虽然年龄在我们的脸上留下了什么,但带不走的还是那份心情,她的孩子气也竟如此浓!当然还有更加孩子气的冉蕾,那粉嘟嘟的娃娃脸,这样形容一点不过分,真看不到岁月给她留下了什么,洋溢在脸上的都是幸福、快乐。王琴,还是那样的充满福相,公维花曾经的同桌,我们用一杯酒抹平了过去,那时的岁月挺逗的……其他的就不再说了,毕竟我的笔力有限,反正这二十年难得的一聚,真让人感慨万分,希望这份情一直继续下去,成为一棵常青树。
一路竟想了这么多,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小区的门口。想想明天该做什么呢?明天应该是个艳阳天,后天就要见孩子了,大后天要开始工作了。晕的是我的资料竟找不到了,看来又要麻烦小吴了,唉我这破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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