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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窜天的性子,火爆的脾气,念了一辈子书的常淮阳,镇不住这个要拿拳头说话的莽夫,一气之下,就给扔到金平城的书院去了。
常护一出生,喻氏便骤然血崩,离了世。
按理说,喻氏已经是生过两个孩子的人,不应当在第三胎的时候出这样的事情,可往往天命是不讲道理的,遇上了,便只能认命。
常护还小的时候,不太明白娘没了是什么意思,等他懂事知道喻氏是因为生自己才没了的时候,已经是捅上天的混账性子了。
可这事从没人怪过常护,常淮阳疼他,大姐和常二也疼他,是常护自己心坎儿里过不去,觉得自己不像个常家人,也不该是个常家人。
因为常护不念书不是因为不想念,而是因为不管他怎么念,他都念不好。
小时候家里请先生,常护没少被训斥,一篇三字经磕磕巴巴的背了十句,涨红了脸,也想不起第十一句是什么,没到这个时候,先生就会说,看看你二哥哥,像你这般年纪的时候,四书都会瞧了!
常护又羞又恼,晚上发奋躲在被窝里背书背得眼泪直掉,困得受不住了,第二日还迟到,又被先生一通罚站,还要抄写。
后来打手心更是常事,努力学过也学不好的常护,不学了。
放飞自我后,常护发现自己当孩子王是个强项,领着一帮孩子上树下河,摸鱼打鸟,一把好手!
他也终于有了比常二厉害的地方,至少这些事,常二是绝对做不来的!
自打常护发掘了自己混世魔王的属性,这个闯祸精在汉县的名声便日益壮大起来,到了最后,基本上每天都有邻里到常县令府上来告状。
常淮阳傻了,连个小偷都没有的汉县出了个叫人头疼的混账,这个混账好巧不巧,偏偏是众人敬仰的常县令的小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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