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2)
百姓们除了告状,也没别的办法。
常护很得意,正值叛逆期的男孩儿爱做些特立独行的事,彰显自己的特别和不可一世。
常淮阳在家里冥思苦想了两天,在得知金平城有位肖大小姐的时候,心一横,敲定了主意,立刻就把常护给送走了!
到了金平城的常护依旧不改自己的臭脾性,没出几日,就把一帮人揍得服服帖帖,鞍前马后,常护玩腻了做学院老大的游戏,又把矛头对准了街上常出没的一群小乞丐。
‘为民除害’四个字,是当时常护领头的口号。
把街上的小乞丐追得四处逃窜,碗都摔破好几个的常护觉得好玩极了,沉浸在自己这种英雄主义里的常护,遇到了人生路上的第一块硬骨头:孟望。
当时那一帮小乞丐里,有个长得稍微壮一些的男孩,他领着小乞丐们回避了多次常护的锋芒,毕竟他们都是无依无靠的人,并不想跟常护这样的公子哥有什么冲突。
可是常护越发得寸进尺,在小姑娘被常护追得摔花了脸的那天,一直沉默着的孟望,扛起棍子,反击了。
常护长那么大,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亏,两人扭打在一起,被双方的人拉拽开,才没有受伤严重。
那之后,常护便跟孟望斗上了。
只可惜常护不如孟望这样整日穿梭在大街小巷的人熟悉金平城,每次都被孟望放风筝似的牵着走,气得常护忍痛把攒了小半年的零花钱全都掏了出来,买通了另一条街上年纪稍大些的几个混混,连起手来,算是把孟望逮住了。
被几个人压得动弹不得的孟望眼神凶狠的看着常护,虽然一句话没说,但常护那时候是很怕孟望的眼神的。
那时候常护说不上来那是种什么样的眼神,后来过了很久他才知道,那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逼的狠了大不了同归于尽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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