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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抓住自己脖子里的护身符,紧紧抓住,不知出于什么原因。

仅仅这一刻,我真的觉得已经足够。或许我的血液里有林果果的因子,义无反顾,不懂危险,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愿意含笑九泉的吧。

只是他会不会懂呢?

不知道几点,他起身,点了一支烟。我将床头灯打开,头靠在靠垫上看着他。他伸出一个手指,温柔地在我睫毛上捋了捋,叹息说:“你终于是我的了。”

我捏捏他的下巴,眼带微微的笑意看着他表示回答。他又叹息:“她终于嫁了。”

“高兴点吧,”我说,“她那么聪明,不会吃亏的。”

他搂住我跟我说故事:“13岁的时候,我就在地下赌场给人当小弟,其实就是个充场子的。她在一个美容院里做服务员,我没钱了,就去找她要。我那时候被人骗,和人炸金花输了两千块,她就偷了店里老板的钱给我还债,结果被抓了现行,带到警察局里蹲了几天。那老板是个色鬼,自己有老婆,看上了她,非叫她陪他,说只要她陪他睡,这件事就不追究了,她就当众把口水吐在他脸上,后来这事被带我的老大知道了,他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把她弄出来,我一不留神,他们就好上了。那应该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那人是个跛子,我亲眼见过他揍她。就用那根拐杖,很粗的。你别看她平时显得多威风呢,在他面前就吓得跟那小耗子差不多。不过多亏那跛子,她才自己租了个小店面,帮人做做美容什么的,挣了点钱养活我们两个。后来我问她,‘他打你,你还和他好?’,她从橱里拿出一个碗,在桌边敲,把那只碗敲破一个口子,说:‘要么呢,你自己跑路去挣大钱;要么,你就拿着这个出去讨钱。’我差不多那个时候才算真正懂事,知道她不容易。”

“为什么又认识于秃子了呢?”我被他的故事吸引,忍不住问下去。

“也是个巧合,”他说,“我偷了于安朵的钱,后来又搞得于安朵自杀,他爸找到我家,要取我的命。她替我求情,结果于秃子看上了她的美貌,开始追求她。我那时候天天闯祸,她那个小的美容院,光替我赔债就不够的。于秃子给了她些甜头,她就老老实实关了美容院,陪他逢场作戏去应酬。她没了生计,于德海那秃驴就更是吃定她了,要么怎么说他老奸巨猾?当然如果不是有我这个讨债鬼在,她不需要这样出卖自己的。或许找个好人就嫁了,过着太太平平的日子。你看现在,她还年轻漂亮,却嫁了这么一个糟老头子,是我欠她的,这辈子我都还不了。还是离她远点,她轻松点。”

说完,他扔掉烟头,用手捂住了他的脸。

我伸手拉开他的手,与他那略微粗糙的大手相握,然后靠近他的脸,主动送上我的唇。他正要回应,电话却响了。他看了一眼他的手机,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他拿着手机走进了洗手间。

其实是多此一举,因为四周太安静,旧房子本来也不隔音,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他在洗手间里说话的声音。

“怎么回事?”他仿佛遇到什么令他吃惊的事。一阵沉默之后又听到他说,“不用接,我自己打个车很快的,你照应好她,我查明天最早一班飞机,尽快赶回来。”

照应好谁?谁需要照应?我从自己的甜梦里迅速跌出来,抱住双腿,浑身冰凉。

他在洗手间待了一会儿,终于走回床边,跟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谁?为什么对不起?”我问。

“我得赶回去。”他说,“有点急事。”

“什么事?”

他不肯答,与此同时,他打开了衣橱,把一个黑色的小型皮箱取出来,打开。

我惊讶地看着他做的这一切,继续问:“你专程赶回来参加夏花的婚礼,如今又急匆匆要走,这算什么?”

“真的有急事。”他说着,从皮箱的夹层里取出厚厚一沓人民币,大概有四五万。他把钱放在我手上,说:“这些钱,麻烦你明天替我交给夏花。”

“难道你不该自己给她?”

“我要走了,现在到机场,可以赶上最早一班的飞机。”他的口气变得很严峻,乃至于陌生。以往这时候,我就知道该刹车了。可是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住,把一沓钱向床上扔去,然后我下了床,利索地穿好衣服,走到门边,听到他在我身后说:“马卓,如果你今天走出这个门,就永远不要再回来,我们不会再见。”

我走到院子里,我在那里停留了几秒钟,其实我还是希望他会追出来,从后面抱住我,恳求我不要走。但这不是他的风格,不管是当年那个戴鸭舌帽的桀骜少年,还是今天这个穿英伦西装的英俊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我很想回头,但我分明听到他房间里传来讲话的声音——很明显,他已经在打电话询问最早一班的飞往深圳的航班时间了。

一切不过是画了一个圈,又各走各路。

他还是他,我也还是我,我们还是不可以在一起。不论是年少初恋之时,还是此时此刻,分隔多年街头偶遇心悸相拥过后。

无缘相爱的恋人,彼此都是一根刺,永远扎在心头最柔软的地方,痊愈无能。

我打开手机,看到现在的时间是02∶39分。院子里冷得我无法再多待一秒。我从来都不是他最重要的人,自始至终,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紧闭的大门,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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