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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深圳,需要3小时。

我坐的早班飞机,到达深圳也是中午。一张他意外落在北京又被我小心收起的茶社名片泄露了他在深圳的地址,所以,要找到他其实并不算难。意外的惊喜——我承认,我不擅长做这样的事。我甚至在机场的洗手间镜子前偷偷练了一下我们“巧遇”时我该有的表情,真是傻得可以。

我心中也是有犹豫的,他那么忙,刚从香港回来,据说还要谈好几笔生意。我去了会不会是他的负担?又或者我这样任性,他会不会喜欢?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想飞去见他的念头。说来说去,万千理由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想他,真的想他了。

当我从方律师那里看到社会最肮脏的一个角落时,我只希望能够在只属于我们的小世界里暂时躲一躲。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存储足够的勇气,继续打拼。

只是事情没有完全按照我的想象进行,当我推门进入那间茶社,一眼透过玻璃门看到晶晶的侧脸时,我已经替自己脸红,并且几乎就要落荒逃跑了。

我当然还记得那张脸。

那个仅仅因为吃醋,就开着车要把我和毒药活活撞死的女人。她现在就坐在茶社里,难道他们还没有分手?而更让我不安的是,就在晶晶的身旁,我居然看到了一个小姑娘。我不太会看小孩子的年龄,3岁,4岁,还是5岁?

我决定看个究竟,于是我没走,而是选择了径直走到茶社最里面的一张桌子前坐下,因为这里视线最佳,且有一盆大型盆栽的掩护,她几乎不能看到我。

午后,茶馆里的人不是很多,服务员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所以,也没有人发现我的出现,更没有人来招呼我。

如此甚好,我可以慢慢观察。

我再次确认了她真的是晶晶,和那时叱咤风云的大姐大相比,现在的她看上去和一个平凡的母亲无异。没化妆,甚至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头发自然垂落两肩,无刘海。半边脸任由阳光照着,还能看得清她鼻尖上淡淡的雀斑。但她坐在那里,一副女主人的不可被打败的姿态,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不快乐。

那孩子就这样大大咧咧地坐在桌子上。旁边放着袅袅热茶,她妈妈竟然安然无恙地读着报,丝毫不关心孩子会不会被不小心烫到。

过了会儿,孩子转过头来,我终于可以看到她——她盘着一个和她年龄不太相配的高高的发髻,穿一身绿色的连衣裙,手里捏着一个在她看来稍许显大的NDS游戏机,很老相的在玩弄着。孩子的鼻梁,几乎和他一模一样!不知为何,她滴溜溜转动的眼珠叫我想起我幼年唯一的伙伴也是唯一的仇家——蓝图。蓝图要比她大几岁吧,不过在我模糊的记忆看来,她们的影像竟然几可重叠。我心中震惊无比,想起那个女孩曾恶毒地对我放言:“别以为人家不知道你是个私生女。”

她的表情、动作,至今依然印象深刻。其实这些年我真的偶尔会想起她,想起她的成都话以及那句毒辣的“林果果是个妓女”。那女孩的性格若一直不改,不知道今天会是什么样的命运,但和那些待我冷淡的路人相比,率性如她,早就得到了我的谅解。只是看到眼前这孩子的一瞬间,我竟然涌起一股报仇的冲动,想要将她从桌上推倒下去。

我被自己忽然涌起的邪念吓到了,那个被我驯养多年的内心野性的自己猛地抬了头,这是另一种血液,来自我的母亲,命中注定,我无法回避。

“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带我去吃麦当劳?”那孩子忽然放下手中的游戏机,跳到晶晶怀里,大声问道。

她搂住她,说:“快了,耐心点。”

我知道我该走了。事不宜迟,否则就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羡煞旁人。

我站起身来刚准备逃,却没想到被服务员叫住:“小姐,对不起才看见您——”

我一惊,目光竟不知不觉与她从不远处投射过来的目光相遇。我脸上表情一僵,赶紧低下头往门外迅速走去,还是能感到她的注视如针芒在背。我想她认出我来了,当然也许没有,因为我们从没面对面过,她对我的样子并不熟悉。但无论如何,我都像秘密被揭穿的小偷,或者说更像一个滑稽戏出纰漏的小丑一样,把包包抱紧在胸前,快步离开了茶社。

到了马路上,我开始奔跑,跑着跑着,我不得不想起童年的雅安,我苦命的奶奶、早逝的父母、狠心的小叔,还有一直没有断过的雅安的雨,我想起她接走我的那天,我们也是这样的奔跑,我以为只要我迈开双腿,所有的悲伤就可以被抛在脑后,我的人生整个都会像新买的桌布一样崭新鲜艳。可是命运恼人,注定要让我成为孤儿,颠沛流离,无所依傍,背井离乡,任人欺骗!我跑到路口才停下,六月末的深圳有着这世界上最最毒辣的阳光,晒得我头皮发麻,我伸手一摸脸,才发现全是泪。

我在怕什么?我到底伤心什么?我不知道。

嫉妒、怀疑、仇恨……我积蓄所有的恶念,梳理全身的羽毛制成一把剑,最后戳中的只是我自己。

这场拖了这么久的命运之战,我已经选择成为一个落败者,因为它把我硬生生掐断的往事再次续接到我面前,逼我承认,我只是个孤儿。只是个孤儿而已。在这个铁一般确凿的事实面前,我没有力气将那把剑刺向一个孩子。

除了离去,我别无他法。

我没有告诉阿南我去过深圳的事,事实上,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一趟心碎致死的旅程,只是一场属于我自己的孤独而残忍的独角戏,这辈子估计我都不会再告诉第二个人,包括他。

回到北京刚下飞机,他的电话就来了,很急地问我:“你在哪里?”

“有事吗?”我的声音冷漠得我自己听着都不真实。

“你他妈关了几个小时的电话,”他愤怒地说,“你说我有事没事?”

“我很忙。”我说,“有什么事再说吧。”说完,我当机立断地挂了电话。

他再打来,我没再接。

电话没消停几分钟,又响了,我以为是他正准备关机,却看到是阿南——而等待着我的居然是更坏的消息:夏花病危。

等我赶到医院时,夏花已经挪到重症监护病房,阿南一个人坐在病房外。

我俯下身,在饮水机旁边接了一杯水,递给他。他摇摇头,继续回到监护室外面的长椅上,坐着。

“怎么回事?”

“上次复查情况就不好,但她不肯住院。早上我刚买完早点回来,在收拾桌子,就听到洗手间里‘咚’的一声,进去一看发现她倒在马桶旁边。”

“医生怎么说?”我问。

“医生说这是停药太久的现象,”他说,“估计很早以前开始她每天早上洗澡的时候就把药冲进马桶里,谁都不晓得。”

“多早?”

“我盘算着应该是知道钱还回去以后。或者——”他说到这里,欲言又止。

抱歉的话,我们都无从说起,这一切只是因为,我们其实谁都没犯错。犯错的是命运吧,无端端把很多不甘不愿送到你面前,不管你能不能承受都得承受,多么悲哀!

我把头靠在阿南肩膀上,我们就这样在那个长椅上坐了一夜。他不知道这个夜晚对我来说有多漫长,因为除了夏花的病,我满心想的都是那个人,那个孩子,那个叫晶晶的女人……他们幸福愉快就够了,或许我可以告诉他夏花已经重症入院,但我现在真的不想跟他说一句话,也不管他发来的威胁短信:“你要为你今天所做的一切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怕什么呢?

他真蠢,我一无所有了,我还怕什么呢?

虽然从我认识他起,他就不停地欺骗我,但这次不同,那一幕,唤醒了我在记忆中沉睡的疼痛。他触碰到的,是连我都快忘记的雷区。就算我原谅他,我也没办法原谅我自己。而此时,阿南就坐在我身边,仰着头,闭着眼,他的痛苦和我的一样无边无际,我们谁也触碰不到谁的,只好这样互相依偎。

次日清晨,夏花醒来。阿南去找医生,我则留下来,坐在她身旁。

她的脸上又起了那样的红疹子,只是还处于萌芽阶段,两小颗,在左脸颊靠近颧骨的地方,不易觉察。

“让我照照镜子。”她说。

“有什么好照的?”我暴躁地说,“我又不是你,整天带着镜子,命都不要了要什么美!”

我发完脾气才惊觉自己的不应该,她却一点也不生气,忽然恶作剧似的从被子里掏出一面小小的镜子,显摆似的对我说:“你怎么知道,我跟护士借了的。”

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我以为她会发火,结果她只是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看了几秒,就迅速地把小镜子扣在枕头下面,对我说:“马卓,再求你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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