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初见1(2 / 2)

加入书签

这番举止,说好听点可谓随性洒脱,说难听些,糙得哪像个世家公子。

就是只野猴子。

年幼的李鹤鸣在军营里学了身落拓不羁的作风,但小姑娘却是端庄大方,衣裙精致,显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所幸这是在皇城脚下,没牙子敢在天子地界寻死路,不然她这惹人心怜的端正模样,被牙子抱去卖给别人作童养媳也说不定。

李鹤鸣待会儿买了酒还得回军营,不打算在这灼灼烈日下干耗,便直接问她道:“你叫什么名字?可记得家住何处?我送你回去。”

小姑娘对生人有两分戒备心,但却不多,李鹤鸣不过替她擦了个汗,她便将他当作个善人,乖乖告诉他:“我叫林钰。”不过家具体住在哪儿她却说不上来了。

寻常姑娘出门多是乘马车,况且她这般年幼,哪里记得路,皱眉思索了好一会儿,只道出个“家住林府”。

林府,林钰。

李鹤鸣记得在母亲耳中听过这名字,他斟酌了片刻,问她:“你父亲可是当朝太保林郑清?”

林钰从李鹤鸣口中听见父亲的名字,连忙点了下头:“是,是爹爹,哥哥你认得爹爹吗?”

她一口一声哥哥,叫得李鹤鸣心软,心里已在盘算着回去如何求娘生个妹妹给他。

李鹤鸣道:“我知林府在哪儿,你若信得过我,我送你回去。”

林钰点了下头:“我信哥哥。”她说着,又有些迟疑地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糕点铺。

李鹤鸣循着她的视线看去,问她:“想吃糕点?”

林钰没说想与不想,而是担忧地蹙着眉头,奶声奶气地道:“阿兄说要买糕点与我吃,可是糕点没买成,阿兄也走丢了。我若离开了,阿兄回来找不到我该如何是好。”

林家两位小姐,但就一位公子,李鹤鸣猜到她说的阿兄应当是林靖,心道:不是你阿兄走丢了,是你走丢了。你阿兄兴许眼下正火急火燎地满街找人呢。

不过听林钰这么说,李鹤鸣算是明白了她不哭不闹的原因,原来她压根没觉得自己走丢了。

李鹤鸣没纠正林钰的想法,而是顺着她道:“我先送你回去,你若担心你兄长,再派人去寻他,总比你站在这大太阳底下干等着好,如何?”

林钰想了想,点头应道:“好,谢谢哥哥。”

“无妨。”李鹤鸣说着,一把将她抱了起来。

李鹤鸣当时虽只有十岁,却已有几分往后的沉稳之气,他没直接带林钰回林府,而是进店将李风临给他的买酒钱用来给林钰买了两包栗子糕,然后又向店家讨了两碗清茶给他和林钰润喉。

休息了会儿,解了身上的暑热,这才带着林钰一路往林府而去。

李鹤鸣抱着林钰,怕她晒着,尽量行于树荫墙边阴凉处。林钰倒是轻快,但不多时,他身上却出了身热汗。

他望着前路,汗水顺着鬓边不停往下流,林钰看见了,掏出那张被李鹤鸣拒绝的小帕子轻轻替他擦汗,擦完又举起扇子给满头汗的李鹤鸣扇风。

李鹤鸣见她自己也热得双颊绯红,温声道:“不必管我,替自己扇扇吧。”

林钰手里没停,只微微摇了下头:“我不热。”

李鹤鸣听得这话,为此刻着急忙慌不知在何处寻人的林靖哀叹了一句。

将如此乖巧的妹妹弄丢了,他回去必然要挨一顿狠揍。

五六岁的小孩,初识字,始明理,心思纯粹干净,极易钦慕年长自己几岁的沉着少年人。

李鹤鸣赠林钰糕点,又不辞辛苦送她回府,在当时的林钰看来此举与英雄无异。

她红着脸看着李鹤鸣的侧脸,轻轻替他扇着风,问他:“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家住何处?日后我该如何报答你?”

这本是两人初识的好缘分,可阴差阳错之下李鹤鸣并未告诉林钰自己的名姓。

少年气傲,因年纪小,在军中练了一年却谁也挑不过,被人戏称打起架来没个木头桩子能抗,是以在将士面前不肯以李家二郎自居。

眼下他自认仍是营中士兵,是以当林钰问及,他也没报自家名姓,随口道:“我姓木,家中排行老二,大家都唤我木二。至于报答就不必了,举手之劳罢了。”

他气度谈吐不俗,木二这寻常百姓家随口取的贱名与他并不相配,可当时李鹤鸣皮肤晒得黝黑,一身利落的短打布衣,看起来既非富也非贵,反倒力气十足,的确像是下地出苦力的。

是以小小年纪的林钰便信了这话,乖乖唤他“木二哥哥”。

李鹤鸣心中软如春水,送林钰回去的路上,满脑子都想着一定要让阿娘给他生个妹妹。

说来,两人年少相逢不过一件平常旧事,李鹤鸣道林钰应当忘了,其实林钰心里还模糊记得一些,只是没能将记忆里身影模糊的木二哥哥与如今英姿飒爽的李鹤鸣对上脸。

但记得记不得,李鹤鸣都没打算告诉她自己就是木二。

少年一日一模样,十多年过去,他的容貌已大不相同。李鹤鸣想起自己那时候的长相和沙哑难听的嗓音,觉得林钰还是不知道为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