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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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向阳存心跟她作对似的,迟迟不还回来,将人胃口吊得够呛。宋井桐险些生气,脸都快要沉了,他觉得够了,嘴角挑起得意的笑,手腕一转手机到了她面前,那姿态跟古早时候那大发慈悲的老佛爷没多大区别。宋井桐对他的幼稚行为已经语噎了,他却总有办法让人折服,“我怕你记不住事,把一周的安排写上边了,你每天看一眼,也不耽误时间。”听听,让人如何气得起来?

                  宋井桐打开备忘录,密密麻麻的字让她头皮发麻。如他所言,他真就把一周的安排罗列出来了,详细到哪节课他会来陪她上课,哪个时间点他能陪她去图书馆…宋井桐总是讲他笨,可他的安排显然又不是一个笨的人能考虑得进去的,他的这些安排让宋井桐挑刺都没得挑。有时,宋井桐都糊涂了,不懂他是真笨还是假蠢。

                  按理说,她该高兴的,程向阳把能腾出来的空余都给了自己,她完全不用像别的女孩子那般去抱怨对方不给自己留时间。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也拿得出去炫耀,可她没有感到高兴。两个人相处应该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应该给彼此多一点空间,把多余的时间用来做别的事情,这是她认知里就存在的一个观念,她也以为他会这样想。

                  可宋井桐才意识到,并不是的,他习惯了有人围绕在身边,习惯了周围有人,置身热闹的人群也不会手足无措,因而他觉得两个人黏在一起也就成了理所当然。宋井桐不同,她不喜欢热闹的街头,不喜欢喧闹嘈杂,本质上她就不是一个懂得去融入别人的人。她在今天第三次皱眉头了,到了喉间的话转瞬压下,那些她都没讲,只是不甚入心地以敷衍去盖住了险要脱口而出的东西,因为她也懂的,讲了或许两人都要不开心了,“写得不错,就是有个错别字。”

                  “有么?”程向阳天真地拿过手机又看了遍,注意力成功被转移。又一次从头到尾对下来,他没发现哪个字错了,脸上很明显地写着疑问,却又对她的话深信不疑,“哪个?”

                  她指尖轻搭在屏幕处,指在字的下方,此时透着些漫不经心,“篮球的篮是竹字头,不是草字头,草字头的是蓝天的蓝。”

                  程向阳意外地红了脸,不过也没能坚持个两秒,“我知道这字怎么写,就是一时着急了。”他不愿意承认的,极力犟到底。宋井桐看在眼底知在心里,并不拆穿。

                  路上来来往往许多人,即使是恶劣的天气也不能阻挡考研一党学习的热情,更何况是月色当空、星辰闪耀的晚空。抬头,很轻易便能望尽这皎洁月色,天上的星星一眨一眨地闪着光,像是拥有魔力般给人以力量,指引着迷途的归旅,坚定着远方的路。

                  大抵是夜色过于明亮,宋井桐眼底的清冷平白无故变得柔和,程向阳侧目看去时已然沉迷其中,久久无法自拔。过了绿荫道,程向阳在一盏路灯前停下脚步,“有考虑过考研这事么?”

                  随声而停,并站在他左右,宋井桐转头淡淡地凝了一眼旁边揣着书匆匆而过的人,又转过了头直直看向他,目光坚毅但是吐出的话平平静静,“不排除这个可能。”停顿了一小会儿,接着说道,“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让自己变得更好的想法,一成不变,庸庸碌碌,浑浑噩噩的浪费掉自己的时间,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果自身条件、能力允许,很多人都有可能选择后者,而我,也是这许多人中的一个。”她也不能免俗,也是这大千世界中的一份。

                  “那么严肃做什么?”他笑,“反正你注定是我的,反正我也会养你,将来你打算念多少年都没关系。”

                  宋井桐笑了起来,眼睛弯成了月牙状,清亮乌黑的眼珠子明亮动人。她不需要程向阳养,可是,这样的走心的话听起来,为之一动还是会有的。

                  今晚她皱眉皱了太多回了,这下总算是舒展了。她笑起来真的很美,灿若星辰,程向阳心中雀动得不行,定定地看着她微笑时血液都在翻涌,指尖缓缓伸出要触碰上对方脸颊的一刹那,周遭都笼上了薄薄的一层情愫。他眼里藏了星星,忽闪忽闪,一不留神能把人吸了进去,宋井桐也知这是他想要吻自己的前兆。可惜宋井桐就是那么的不通情意,她在程向阳温热的掌心将要捧上她脸时偏头避开了,只剩他手举在半空中,很是尴尬。

                  无需多言,宋井桐想得到,程向阳此时一定特别特别幽怨地望着她,两个眼睛能把她看出罪恶感来。他收回僵在半空中的手,甚是霸道地扳过宋井桐的肩膀,“不经捧,我得重新考虑要不要养你了?”

                  她不在意地淡笑,随之拉下程向阳抓在自己肩膀处的手,以柔克刚宋井桐很难做得到,但是她懂得如何将一个场转到另一个场,“天晚了,快点回去。”程向阳一听就觉得她是在催他走了,他嘴角撇了撇,脸上明晃晃的一副小孩子对大人不满的模样。宋井桐知道他误会自己的意思了,“我没要赶你走。只不过你明天不是有篮球赛么,不早点回去休息哪里有精力打好比赛?”

                  程向阳好哄到都不需要喂糖,只用摸摸头,他便能喜开眉笑,“好。你先上去,我等你上去了再走。”他整个人轻快了许多,透着一股小年轻的愣气,与方才耷拉着脸完全不一样。人都说六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可程向阳的脸变得比六月的天还快,时阴时晴的。

                  宋井桐往里走,脚步一顿,回过头,长发飘扬,她用手将头发拨到耳后。这一刻,美得不动声色。“向阳,明天加油。”没等尾音落,没等对方回,她已经疾步跑上了楼。除此之外,还有一颗心砰砰砰地跳动,要从她喉咙跳出。即便外表再清冷的人,遇上那么一个对盘的,俨然不再清冷,那颗心,变得美丽异常,那颗心,住进了一只麋鹿。

                  他站了很久,直到清晰的脚步声渐渐模糊,乃至消失。不可否认,有一瞬程向阳是怔了的,两个字明明就只是唇齿闭合之间,可从她口中出来却特别的不一样,莫名地撩拨着他,莫名的温柔而酥麻,那种异样的酥麻形成了一股电流劈开了他的身体,电流退却之后,战栗感依然清晰地存在着。

                  虞清绝问过那么一句话,他问,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程向阳当时答不上来。倘若再有人问他,他一定不加犹豫且自豪地说出口,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就是,当你喜欢的那个人喊你的名字时,你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是期待着的,雀跃着的,甚至有一股愫动的电流淌过你身体,而别人永远给不了你这种感觉。

                  他向上看去,望着六楼光亮的楼层,紧紧相邻的寝室溢出暖色的亮光。他定睛眺望了几秒,“晚安,我的女孩。”晚安,固然在很远很远的未来,仍想道无数的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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