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意大利——水手辛巴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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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不担这个心,”那水手回答说,“我知道他们的帆船在哪儿。”

“是艘漂亮的帆船吗?”

“但愿阁下您也有那样一条船,用来周游世界。”

“它的载重有多少?”

“大概一百吨左右,这艘船式样挺别致,按英国人的说法是一艘游艇,打造得非常结实,经得住任何风浪。”

“在哪儿打造的?”

“我不清楚,依我看这是一条热那亚船。”

“一个走私贩的头儿,怎么会到热那亚让人打造这样一艘船用来跑生意呢?”弗朗兹继续问。

“我可没说船的主人是走私贩呀。”水手说。

“你是没说过,但好像加埃塔诺说过。”

“加埃塔诺只是远远地见过那条船,他还没跟船上的人讲过话呢。”

“但是,这个人不是走私贩子的话,那他是什么人呢?”

“一位有钱的爵爷,到处旅行,寻欢作乐呗。”

“呵,”弗朗兹心想,“这个人真是越来越神秘了,他俩说的话都对不上头。”

“他叫什么名字?”

“别人问他时,他总是回答说他叫水手辛巴德,不过我怀疑这不是他的真名。”

“水手辛巴德?”

“是的。”

“这位爵爷住在哪儿?”

“住在海上。”

“他是哪国人?”

“不清楚。”

“您见过他吗?”

“见过几次。”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待会儿阁下自己判断吧。”

“他会在哪儿接待我呢?”

“一定会在加埃塔诺告诉你的那个地下宫殿里。”

“你们以前在这个无人荒岛停泊时,从来没有想到过去瞧瞧那座迷人的地下宫殿?”

“喔!想过的,阁下,”水手说,“找了不止一次,可结果还是一场空。我们到处搜寻岩洞,但始终找不到一点儿洞口的痕迹。听说那扇门不是用钥匙打开,要用魔法咒语才叫得开。”

“看来没错,”弗朗兹自言自语地说,“我这是到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啦。”

“爵爷在恭候阁下。”一个声音在身后说道,他听出是那个哨兵。

哨兵后面还跟着两个游艇上的人。

弗朗兹立即从口袋里抽出手帕,递给对他说话的那个人。

他们一言不发地把他的眼睛蒙了起来,而且蒙得很小心,生怕他会趁机偷看。蒙上后还让他发誓绝不试图扯下眼罩。

他发了誓。

然后那两个人一人挟住他的一条胳膊,给他引道,哨兵则在前面开路。

走了三十来步,烤羊羔的味道越来越诱人,估计是正在经过那个露营地,接着他被带着继续往前走了五十来步,显然是朝着起先加埃塔诺被喝止的那个方向在走,此时他才明白刚才不被准许往那儿走的原因了。不久,氛围有些变化,感觉像是进了地洞。又走了数秒钟,听到劈啪声,空气变得温暖而芳香。终于,他感觉自己的双脚踏在了厚实而柔软的地毯上;向导放开了他。片刻静穆之后,有个声音用略带一点外国口音的优美法语向他说道:

“欢迎光临寒舍,先生,您可以解下手帕了。”

读到这里您不难想到,一听到这句话,弗朗兹就解下了手帕。他面前站着一位男子,三十八九岁样子,一身突尼斯人打扮,头戴一顶镶着蓝色丝绸流苏的红色无边圆帽,身穿一件镶着金边的黑呢外套和一条宽松的深红色长裤,腿上是同样颜色的护腿套,也跟外套一样镶着金边,脚下趿一双黄色拖鞋,腰间围一条华丽的羊绒大围巾,腰带上插一柄锋利的小弯刀。

虽然脸色苍白得有些发青,这个人却是相貌堂堂;两眼目光敏锐,富有活力;挺拔的鼻梁几乎与前额齐平,带有纯粹的希腊鼻特征,牙齿颗颗洁白如同珍珠,在黑髭的衬托下显得分外耀眼。

不过他的脸色苍白得有些非同寻常,仿佛一个人长时间被关闭在墓穴里头,再也恢复不了常人那种健康的肤色了。

他的身材并不高,却很匀称,手脚都很小巧,跟南方人一样。

使弗朗兹惊讶不已的是,自己刚才还把加埃塔诺所说的视为天方夜谭,而此刻豪华的室内陈设令他不得不眼见为实。

整个房间里都挂满了绣着金花的深红色土耳其织锦。角落里是一张榻几,上面摆放着一套阿拉伯宝剑,剑鞘是银的,剑柄上镶嵌着灿烂的宝石;天花板上垂挂着一盏威尼斯玻璃吊灯,外形和色彩都很迷人,脚下是土耳其地毯,又软又厚,深及脚背;弗朗兹刚才进来的那扇门前挂着几重门帘,另外有一扇门通向隔壁房间,看过去里面一片灯火辉煌。

主人听凭弗朗兹站在那里发愣,同时也在打量他,目光始终不曾离开过他。

“先生,”他终于对他说道,“让您蒙住眼睛来这儿,多有冒犯,万分抱歉。因为大部分时间里这座岛上荒无人烟,一旦让别人知晓这个住处的秘密,等我回到这个落脚之地时,肯定会发现这里被弄得一团糟,那样就未免太令人不愉快了。倒不是因为怕受损失,我是怕那时再也没法过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了。现在,让我来尽力帮您忘掉这些小小的不愉快,我要向您奉献您绝对想不到在这儿能找到的东西,那就是一顿还算丰盛的晚餐和一张相当舒服的卧床。”

“说实在的,我亲爱的主人,”弗朗兹答道,“您不必为此道歉。我知道,那些进入神奇宫殿里的人总是要被蒙上眼睛的,您看,《胡格诺派教徒》[15]里的拉乌尔不就是这样的吗?再说我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您让我看到的简直就是《一千零一夜》神奇故事的一部续集。”

“唉!我想借用卢库卢斯[16]的一句话,‘假如我早知道有幸请到先生,我就事先做些准备了。’寒舍虽然简陋,但您尽可随意享用;菜肴一如平常,但仍请您赏光。阿里,晚餐准备好了吗?”

话音刚落,门帘掀开,一个穿着一套白色便服,皮肤黑得像乌木似的努比亚黑奴向主人示意,餐厅里一切都已准备妥当。

“现在,”那陌生人对弗朗兹说,“我不知道您是否同意我的看法,不过我觉得,两个人面对面待上两三个小时,彼此不知道如何称呼对方,实在是很别扭的事情。我很尊重待客之道,决不会冒昧询问您的大名或尊衔。我只是请您随便给我一个称呼,以便于我跟您交谈。至于我自己,为了您说话方便,我想告诉您,大家通常叫我水手辛巴德。”

“我吗,”弗朗兹回答,“我要告诉您,只要得到那盏著名的神灯,我便可以变成阿拉丁[17]了。眼下您不妨就叫我阿拉丁吧,这样我们就可以沉浸在这东方世界的氛围里了,我总是在想,我是被某个善良的守护神带到这里来的吧。”

“好吧,阿拉丁老爷,”那位神秘的东道主说,“您已经听到我们的晚餐准备好了,那就请劳驾去餐厅吧;鄙人当在前引路。”

说着,辛巴德掀开门帘,把弗朗兹引进餐厅。

弗朗兹仿佛走进了另一个魔幻之地,餐桌上摆满了珍馐佳肴。他环顾四周,竭力使自己缓过神来。餐厅的富丽堂皇不亚于他刚刚离开的小客厅,整个房间全部用大理石铺就,装饰着价值连城的古代风格的浮雕,长方形餐厅的两端各伫立着两尊精美的雕像,头上都顶着果篮。篮里有许多鲜美的水果,堆成金字塔状:除了西西里的菠萝,马拉加的石榴,巴利阿里群岛的甜橙,还有法国的桃子和突尼斯的椰枣。

晚餐有烤野鸡配科西嘉乌鸫,腌制的冻野猪肉,一大块浇了芥末蛋黄酱的烤羊羔,一条鲜美的大鲮鱼和一只硕大的龙虾。几道大盘之间,还上了多道甜品小碟。

餐盘是银质的,餐碟则是日本瓷器。

弗朗兹揉了揉双眼,努力使自己确信这不是梦境。

在餐桌旁侍候着的只有阿里一个人,他把一切都做得井井有条,对此客人向他的主人大加赞赏。

“是的,”主人一面安闲自如地招待客人,一面接口说,“这个可怜的家伙,对我非常忠心,可以说是竭尽报效之心。我救过他的命,对此他一直铭记在心,他很爱惜这条命,看来他知道自己的脑袋还在肩膀上是拜我所赐,对此还颇有几分感激之情。”

阿里走到他的主人跟前,捧起他的手吻了一下。

“辛巴德先生,”弗朗兹说,“我想请问您是在怎样的情形下完成那件善举的,您不会嫌我过分唐突吧?”

“哦!事情很简单,”主人回答说,“好像是这个可笑的家伙闲逛时太靠近突尼斯大公的后宫了吧,这在他这种肤色的年轻人是被禁止的。大公判了他重罪,要摘取他的舌头、手和头;第一天割舌头,第二天剁手,第三天砍头。我一直想找一个哑奴,所以等到他们把他的舌头割掉之后,我就去向大公提议用一支漂亮的双筒长枪来换他。头天晚上,殿下好像对这支枪很动心,但他又有些犹豫,因为他是那么的想要那个可怜家伙的命。于是除了长枪以外我又加上一柄英国猎刀,我曾经用这把猎刀将殿下的土耳其弯刀一斩两段。这使得大公决定赦免了他的手和头,但条件是他永远不得再踏上突尼斯的国土。这项交易条件根本没有必要,因为这个异教徒一瞅见非洲海岸,就立刻躲到舱底下去了,一直到望不见世界第三大洲的时候,他才敢跑出来。”

弗朗兹默默地沉思了片刻,不知对于东道主刚才讲述这段故事时透着的冷酷的天真神情,究竟应该作何感想。

“既然您取了那位受人尊敬的水手的名字,”他转换了话题,“您想必以航行为生吧?”

“是的,我曾发誓这样做,但那个时候,我几乎没有想到有可能实现这一誓言,”陌生人微笑着说,“我还另外发过几个誓,我希望它们都能够兑现。”

虽然辛巴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但是他的目光中有一种奇特的冷酷意味。

“您受过不少苦吧,先生?”弗朗兹试探地问。

辛巴德微微颤动一下,定睛看着他。

“您从哪儿看出这一点的?”他问。

“一切都使我这样想,”弗朗兹答道,“从您的声音,您的目光,您那苍白的肤色,和您所过的这种生活。”

“我吗!我过着我所知道的最快乐的生活,一个真正的总督过的生活。我是万物之王:我喜欢上一个地方,我就住下;觉得厌倦了,就离开;我像鸟儿一样自由,像鸟儿一样插着翅膀;我的仆人们对我唯命是从。有时我还同人类的法律开些小小的玩笑,放走正被通缉的强盗或被追捕的犯人。然后我就施行我的司法审判,既有低级法庭也有高级法庭,没有缓刑,也没有上诉,或定罪或赦免,没有人管得着。这么说吧,您如果体验过我的生活,您就不会想去过其他的生活了,您也再不会想回到尘世中去了,除非您还有一件大事要了结。”

“譬如说,复仇。”弗朗兹说。

陌生人用一种仿佛能够看透人心灵深处的目光注视着年轻人。

“为什么是复仇呢?”他问。

“因为,”弗朗兹接着说,“从您的神态看,我觉得您像一个受到社会迫害的人,跟社会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啊哈!”辛巴德露出一口洁白锐利的牙齿,带着他那种奇特的笑容回答,“您错了,就像您现在所看到的,我算是那种慈善家,也许有一天我会去巴黎跟阿佩尔[18]先生和那个穿蓝色小外套的人[19]竞争一番呢。”

“那将是您的第一次巴黎之行吗?”

“哦,是的。我这个人有点太缺乏好奇心了,是吗?但是我向您保证,巴黎之行推迟了那么久,错不在我,迟早有一天我会去那儿的。”

“那您打算尽快成行吗?”

“我也不知道,这得看情况而定,而情况是变化莫测的。”

“我希望那个时候我也在那里,我要尽我所能来报答您在基督山给予我的盛情款待。”

“我非常乐意接受您的邀请,”主人回答说,“可惜,我去那里,是不想让人知道的。”

谈话间,两人继续用着晚餐,但这顿晚餐似乎是专为弗朗兹一个人准备的,因为那位陌生人只是略微尝了几口送到他面前的珍馐,而他的不速之客却吃得津津有味。

末了,阿里奉上甜品,说得更确切一些,他从雕像的手中取下果篮放到餐桌上。

他在两只果篮之间放上一只镀金的小银杯,杯上盖着同样材质的盖子。

阿里端上小杯时那种小心翼翼的神态引起了弗朗兹的好奇。他揭开盖子,见里面盛着一些浅绿色的果酱状的东西,看上去有点像当归酱,但他肯定从未见识过。

他重新盖上杯盖,跟揭开之前一样对杯中物茫然无知。于是他把目光移向主人,只见对方正望着自己的失望模样微笑。

“您猜不出这只杯子里是什么甜品,觉得奇怪,是不是?”他对他说道。

“我承认是这样。”

“那我告诉您吧,这种绿色甜品正是赫伯[20]请朱庇特[21]赴宴时上的甜品呀。”

“可是这种众神的食品,”弗朗兹说,“落到了凡人的手里,肯定已经丧失了它在天堂里的尊号而有了一个人世间的名称,用俗话说,这种东西叫作什么呢?再说我也并不怎么想品尝它。”

“哈!这正好暴露出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真面目,”辛巴德大声说,“我们常常同快乐擦身而过,却对它视而不见;即使我们看到它而且注意到了它,可还是认不出它。如果你是一个注重实利的拜金主义者,尝一口这个,秘鲁、古扎拉特和戈尔贡德的金矿都会在您面前打开。如果您是一个空想家或者是一个诗人,还是尝一口这个,所有可能的障碍都将消失,无限的疆域将展现在你的眼前,你可以在那无垠的梦幻天地中自由自在地遨游。如果您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您想企求荣华富贵,那么还是尝一口这个,不出一个小时,您就变成一位国王,不是那种位于欧洲某个角落里的王国的国王,像法国、西班牙和英国那样,而是整个世界乃至整个宇宙的统治者和万物之王。你的宝座将建立在耶稣被撒旦劫走的那座高山上。您无须向撒旦顶礼膜拜,也不用亲吻他的魔爪。您是整个世界至高无上的君主。我向您展示的这一切,难道还不够诱人吗?既然只要尝一口,难道这还不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吗?您看。”

说着,他揭开那只盛着被他大肆赞美过的果冻的镀金小杯,舀了一匙神奇的果酱,送入口中,半眯着眼睛,微微仰起头,慢慢地品味着。

弗朗兹望着他缓缓吞咽完他那心爱的美味,从陶醉中回味过来,便问道:

“说到底,这么珍贵的美味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您有没有听说过,”主人问他道,“那个想暗杀菲力浦·奥古斯都[22]的山中老人?”

“当然啦。”

“那好,你该知道,他统治着一片富庶的山谷,山谷两旁是大山,他那富于诗意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山谷中有哈桑-本-萨巴[23]培植的美丽花园,花园里有独立的小楼。他在那里接见他的子民。也就在那儿,照马可·波罗[24]的说法,他给他们服用一种药草,吃了以后可以上天堂,天堂里树草四季常青,蔬果四季常绿,男女青春永驻。然而,这些快乐的人们所认为的现实,实际上只是一个梦。可是这个梦是那么美妙,那么令人陶醉,以至于他们甘愿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给那个赐予他们梦境的人。他们对他唯命是从,就像听从天主的旨意。他们走遍天涯海角去追杀他指定的牺牲品,受尽严刑拷打也不会哼哼,因为他们相信死亡只是超度去极乐世界的捷径,而他们已从圣草中尝到过极乐世界的滋味。而现在放在您面前的就是这种圣草。”

“那么,”弗朗兹大声叫道,“这就是印度大麻了!我听说过这东西。”

“一点不错,您说对了,阿拉丁先生,这是印度大麻,是亚历山大[25]出产的最好最纯的大麻,这些大麻是阿布戈尔烤制的,他是举世无双的大麻制作能手,我们应该给他建造一座宫殿,上面刻这样几个字:给出售快乐的人,感恩的世人敬献。”

“你知道吗,”弗朗兹说,“对于你的这些赞美之词是真实还是夸大,我倒很想自己来作个判断。”

“请您自己判断吧,我尊贵的客人,可是不要只品尝一次就下结论。像对其他一切事物一样,我们应该让感官习惯于一种全新的印象,不论它是温和的还是猛烈的,悲伤的还是愉悦的。人的天性与这种神赐之物之间存在冲突,人生来就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永远和痛苦纠结在一起的。天性应该在这场冲突中屈服,现实应该让位于梦幻。到那时,梦幻主宰一切,梦幻便成了生活,而生活也就成了梦幻。这种变化带来的不同感受相差极其悬殊!换句话说,将现实的痛苦跟虚幻的快乐一相比,尘世间的日子您就一天也过不下去了,您会希望永远生活在梦幻之中。当您离开梦幻世界回到现实中来的时候,您会感到是从春天的那不勒斯回到冬天的拉普兰[26]。您会感到是从天堂回到了尘世,从天国下入了地狱。尝一下吧,我的客人,尝一下印度大麻吧!”

弗朗兹二话不说,舀起一勺这种神奇的果酱,分量跟他的主人所吃的差不多,把它送进嘴里。

“说实话,”在咽下了这神奇果酱以后他说,“我不知道它的效果是否真像您所描述的那样美妙,但我品尝下来这东西味道并不像您说的那样好。”

“这是因为您的味觉神经还体验不出这东西的美妙之处。请告诉我,当您第一次品尝牡蛎、茶叶、英国黑啤酒、块菰,以及其他种种您日后异常钟爱的那些东西时,您喜欢它们吗?罗马人烧野雉的时候在它的肚子里塞满阿魏[27],中国人爱吃燕窝,您了解其中的道理吗?唉,我的天主,您不了解。大麻也是这样,也许您今天吃起来不仅乏味而且还有些恶心,可是只要吃上一个星期,您就会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食物能比得上这精致的美味了。好了,我们到隔壁房间去吧,那是您的卧室,阿里马上会给我们端咖啡和拿烟斗来。”

两人都站起身来,当自称辛巴德的主人(我们不妨也这样称呼他,因为就像他的客人一样,他也得有个称呼才是)吩咐他的仆人的时候,弗朗兹走进了隔壁房间。

这个房间陈设简单却不失奢华。房间呈圆形,四周摆了一圈沙发。不过,沙发、墙壁、天花板和地板上都铺了华美的兽皮,如同最柔软的地毯一样柔绵松软。其中,有鬃毛蓬松的阿特拉斯[28]狮皮、条纹斑斓的孟加拉虎皮;有但丁笔下出现过的斑点明丽的开普敦[29]豹皮;还有西伯利亚的熊皮和挪威的狐皮;这些兽皮都一张叠一张厚厚地铺开,走在上面就像踏在厚厚的草地上,或是躺在最柔软光滑的床上。

两人在长沙发上躺下,琥珀嘴的土耳其式长烟斗已摆放在他们的身边。一切都准备得有条不紊,一支烟斗只用一次。他俩每人拿了一支。阿里点燃了烟丝后,退出去端咖啡了。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辛巴德陷入了沉思,即便在交谈的时候,他似乎也没有抛开那些思绪;弗朗兹则默默地陷入了一种恍惚迷离的状态之中,这是吸上等烟草时常有的现象,仿佛烟草能带走吸烟者头脑里的一切烦恼,让他沉浸在形形色色的幻景玄想之中。

阿里端上咖啡。

“您喝哪一种?”陌生人问,“法国式还是土耳其式,浓的还是淡的,沏的还是煮的,加糖不加糖,一切都是现成的,您随便选。”

“我要土耳其式的吧。”弗朗兹回答。

“您选对了,”主人大声说,“这说明您偏爱东方式的生活。啊!那些东方人,只有他们才懂得如何生活。至于我嘛,”他露出一丝令年轻人无法忘怀的古怪微笑补充说,“等我去巴黎把事情了结之后,我就去东方度此残生。假如那时您想要跟我重聚的话,您得去开罗、巴格达或者伊斯法罕[30]找我才行。”

“嗨!”弗朗兹说,“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因为我相信我的肩膀上已长出一对老鹰的翅膀,凭着这一对翅膀,我可以二十四小时内环绕地球一周了。”

“啊哈!看来印度大麻起作用了。好吧,张开您的翅膀,飞到超凡的境界中去吧。什么都不用怕,有人会守着您,假如您的翅膀也像伊卡洛斯[31]的那样被太阳晒化了,我们会来接住您的。”

于是他对阿里说了几句阿拉伯语,后者做了个服从的手势退了下去,但并没有走远。

至于弗朗兹,他的身上发生了奇异的变化。白天肉体上的一切劳累和晚间种种奇遇在精神上造成的紧张,都渐渐消失了。这如同沉睡前的假寐状态,大脑还是能够感受到睡眠的来临。他的躯体仿佛变得空灵而轻盈,他的头脑从没像现在这样澄明,他的感官似乎变得加倍敏锐;视野不断在扩大,但眼前不是他在沉睡前见过的那个笼罩着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的昏暗天地,而是一条清澄而广阔的蓝色地平线,蕴含着大海的蔚蓝、太阳的金辉和清风的芬芳;接着响起了水手们的歌声,歌声是那么清澈、那么明亮,倘若记录下来的话,可以谱成一组天堂的和声,展现在他眼中的基督山岛不再是阴森森地耸立在波浪之上的一块巨礁,而成了沙漠中的一片绿洲。随着小船的临近,水手们的歌声变得愈发响亮和谐,岛上飘扬起令人销魂心荡的神秘和声,直升天际,仿佛有一个洛勒莱[32]那样的仙女或是安菲翁[33]那样的魔法师,想要吸引一个灵魂或是建起一座城池。

终于小船靠上了岸,既不费力,也无震荡,就像上下嘴唇相碰一样。他就在那不间断的美妙旋律声中回到岩洞。他往下走去,说得更确切些,是他自己觉着往下走了几步,边走边呼吸着清新芳香的空气,好似到了那香得令人心醉、暖得令人神迷的喀耳刻[34]的洞穴里一样。他又看到了入睡前所见到的一切,从神秘的主人辛巴德,到沉默的仆人阿里。然后,一切都在他眼前渐渐地消隐,如同一盏神灯熄灭时那最后一抹光影。他又回到了那间有雕像的卧室里,室内只点着一盏灯,这盏古色古香、光线柔和的灯,在你沉入梦乡或恣意寻欢的夜晚,都彻夜亮着。

依然是那几尊体态丰美的雕像,雍容华贵而又充满诗意;目光脉脉含情,笑容春意荡漾,发式仪态万千。她们就是芙里奈[35]、克莱奥帕特拉[36]和梅萨利纳[37]这三个风情万种的女人。然而,在这几尊雕像中间,有如一缕清光,有如奥林匹斯山中基督的一位天使,轻轻地飘过一个纯洁的身影,一个宁静的灵魂,一个柔和的幻象,她那贞洁的额头上罩着面纱,似乎是羞于见到这三尊淫秽的大理石雕像。

这时,恍惚中他觉得这三尊雕像都在向唯一的男子示爱,而这个男子就是他,正当他昏昏沉沉地欲再度入睡之际,她们朝他的床边走来,白色的长裙遮没了脚背,脖颈裸露在外,长发如波浪般飘逸,那种妖媚的神态,天神也抵挡不了,只有圣人才能抗拒;她们的目光专注而炽热,就像盯着小鸟的蛇,这犹如拥抱一般让人透不过气来,又如接吻一般肉感的目光,把他的整个身心都捕掳过去了。

弗朗兹觉得自己的眼睛快要合上了,他向周围看了最后一眼,依稀又看见了那个罩着面纱的娇羞的雕像。然后,他的眼睛对周围的世界闭上了,但感官却向种种匪夷所思的印象开启了。

接着就是无穷无尽的肉欲快感和绵延不断的爱情——这正是先知穆罕默德当年对选民作出的许诺。那些石雕的嘴唇都变得充满活力,胸脯都变得热乎乎的。弗朗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印度大麻的威力,所以当他感到自己的嘴被这些雕像如同游蛇般柔软而冰冷的双唇贴住时,爱情几乎成了一种痛苦,肉欲也几乎成了一种折磨。然而,他越是想用胳膊推拒这从未体验过的爱情,感官却越是清晰地感受到这种神秘梦幻的魅力,经过一场得用灵魂去拼搏的争斗之后,他终于毫无保留地听任摆布了。在这些大理石情妇的热吻下,在这海市蜃楼般的梦幻的诱惑下,他气喘吁吁,身疲力惫,在肉体的极度快感中沉睡过去。

[1]狂欢节:亦称“嘉年华会”,欧洲民间的一个节期,一般在基督教大斋节前三天举行。因封斋期间教会禁止肉食和娱乐,人们在此节期举行各种宴饮跳舞,尽情欢乐。

[2]意大利文:三楼的。

[3]美第奇家族:中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的著名家族。十六世纪起其族人先后受封为佛罗伦萨公爵和托斯卡尼大公,并有两人当选为教皇。佛罗伦萨为意大利文艺复兴的中心之一。

[4]指1715—1723年法国奥尔良公爵摄政的时期。

[5]费尼摩尔·库珀(1789—1851):美国著名的冒险小说作家。

[6]费雷德里克·马里亚特(1792—1848):英国小说家,写过一系列海上冒险小说。

[7]意大利旅游城市。

[8]意大利一个多山的地区。

[9]阿达马斯托:葡萄牙诗人卡蒙伊斯(1524—1580)所作叙事诗《卢索之子》中的巨人,象征好望角。该诗描写葡萄牙航海家达·伽马发现印度航路的经过。

[10]共济会是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秘密组织,源自公元八世纪泥瓦匠的行业组织,以互助互爱为宗旨。

[11]希腊神话中的英雄,荷马史诗中把他描写成一位深谋远虑的军事首领。

[12]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奥德修斯,传说中解古城特洛伊之围的木马计就是他提出的。

[13]莫里哀(1622—1673):十七世纪法国剧作家。他运用喜剧传统形式创造了新的喜剧风格。他的作品中有一部名为《醉心于贵族的小市民》。

[14]意大利佛罗伦萨著名世家。该家族的府邸建于十五世纪,以藏画丰富而闻名。

[15]《胡格诺派教徒》:又名《法国新教徒》,德国作曲家梅耶贝尔1836年创作的法国式大歌剧,取材于历史上天主教徒屠杀新教徒的宗教事件。

[16]卢库卢斯(公元前约109—前57):古罗马大将。

[17]《一千零一夜》中的故事《阿拉丁与神灯》中的主人公。

[18]尼古拉·阿佩尔(1750—1841):法国厨师、糖果制造商、制酒商。曾以论文所得的奖金,建立第一个商业罐头厂。

[19]著名慈善家埃德姆·尚皮翁(1764—1852)的绰号。

[20]赫伯是主神宙斯和他妻子赫拉所生的女儿,在荷马史诗里,多以众神的侍酒者身份出现。

[21]古罗马神话中的主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宙斯。

[22]菲力浦·奥古斯都(1165—1223):法国国王。

[23]哈桑—本—萨巴(?—1124):伊斯兰教阿萨辛派创始人,即上文中的“山中老人”。

[24]意大利著名航海家。

[25]埃及第一大港,食品工业发达。

[26]斯堪的那维亚半岛北部地区,气候异常寒冷。

[27]阿魏:一种树胶脂,有类似洋葱的浓烈气味。以前常用作镇痉药。

[28]山脉名,位于非洲西北部沿海地区。

[29]今为南非共和国的一个港口,在非洲大陆最南端。

[30]伊朗城市,在德黑兰南面。

[31]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他用蜡把翅膀粘在身上逃出囹圄,但因太靠近太阳,蜡熔化后翅翼落下,坠海而死。

[32]传说洛勒莱原是一个少女,由于对不忠的情人感到绝望而投河自尽,后变成一个用歌声引诱渔船触礁沉没的海妖。

[33]希腊神话中宙斯的儿子,后成为歌手和音乐家,巨石听到他的竖琴声便自动筑成城墙。

[34]希腊神话中的美丽女仙,精通巫术,奥德修斯曾在她的小岛上居住一年。

[35]芙里奈(公元前四世纪):希腊名妓,曾是雅典雕塑家普拉克西特利斯的模特儿。

[36]克莱奥帕特拉(公元前69—前30):埃及女王,以美艳和擅弄权术著称。

[37]梅萨利纳(约公元22—48):罗马皇帝克劳狄的第三个妻子,出身贵族家庭,以放荡和阴险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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