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罗马强盗(1 / 2)

加入书签

第二天弗朗兹先醒,他一醒来就立刻拉铃。

铃声刚落,帕斯特立尼老板就亲自赶来了。

“阁下,”没等弗朗兹开口问他,店主便得意地说,“昨天我没敢贸然答应你们,还真料准了;你们来得太晚了,要在狂欢节的最后三天在罗马雇辆马车,想也别想喽。”

“得,”弗朗兹说,“那可是压轴的三天。”

“怎么啦?”阿尔贝一边进门一边问,“没马车?”

“一点不错,亲爱的朋友,”弗朗兹答道,“给您猜着了。”

“哈!你们的这座不朽之城可真够瞧的。”

“我是说,阁下,”帕斯特里尼老板回答说,竭力想在他的客人面前维护基督教世界之都的尊严,“从星期天上午一直到星期二晚上都没有车,不过从现在起到星期天之前,您要五十辆都有。”

“哦!这还像句话,”阿尔贝说,“今天是星期二,谁知道从现在到星期天这段时间里会发生些什么事呢?”

“会有一万到一万二千个旅客到来,”弗朗兹答道,“那样一来车就更难找了。”

“我的朋友,”莫尔塞夫说,“还是先顾眼前吧,别为以后的事操心了。”

“至少,”弗朗兹问,“我们总可以租到一个窗口吧。”

“面朝哪儿?”

“当然是面朝河道街啰!”

“嗐,您说得倒轻巧!一个窗口!”帕斯特里尼老板大声嚷道,“没门儿,根本就没门儿!多里亚宫的六楼本来还剩一个,结果也让一位俄国亲王用每天二十西昆[1]的租金给租去了。”

两个年轻人惊愕地对望一眼。

“哎,”弗朗兹对阿尔贝说,“您知道我们最好怎样做吗?干脆去威尼斯度狂欢节,在那儿即使租不到马车,至少可以弄到一条贡朵拉吧。”

“哦!我可不去!”阿尔贝大声说,“我到罗马就是来看狂欢节的,我非要在这里看不可,就是踩着高跷也要看。”

“这真是个好主意,”弗朗兹大声说,“吹起蜡烛来特方便,我们装扮成吸血鬼或是朗德的山民,准会大出风头。”

“那么从现在起到星期天上午,两位阁下还打算租一辆车吗?”

“当然!”阿尔贝说,“难道您以为我们会像法院的书记员那样,靠两条腿去跑遍罗马的大街小巷?”

“那我遵命马上给两位阁下去办,”帕斯特里尼老板说,“只是得先说一下,两位包租一辆马车每天要花六个皮阿斯特呐。”

“亲爱的帕斯特里尼先生,”弗朗兹说,“我不是我们的那位百万富翁邻居,我可跟您把话说在头里,我这是第四次来罗马了,我清楚租一辆马车该花多少钱,无论是平日里,还是星期天和节日。我们给您十二个皮阿斯特,算是今天和明后两天的租车费,您应该有些赚头了。”

“可是,阁下!……”帕斯特里尼老板还想讨价还价一番。

“得了,我亲爱的老板,”弗朗兹说,“再这样我就直接去跟您的上家谈价钱了,那人我也认识,算得上是老朋友了,他这些年从我身上捞了不少钱,还希望再能从我这儿捞点钱呢。他开的价,准比我现在给你的低:到那时你没钱可赚,就只能怪你自己啦。”

“阁下不必这样费神,”帕斯特里尼老板满脸堆笑说,那是意大利投机商认输时常有的笑容,“我尽力去办就是了,但愿能使您满意。”

“很好!这样说才像话呐。”

“二位什么时候要车?”

“一小时后。”

“车一小时后等在门口。”

果然,一小时后马车已经在等候这两个年轻人了。这是一辆普通的出租马车,如今沾了盛大节日的光,被抬高身价当作豪华四轮马车来用。尽管车子外观不大起眼,但是能在狂欢节前的最后三天里找到这么一辆交通工具,两个年轻人已经感到很高兴了。

“阁下!”导游看到弗朗兹把头伸向窗口,就朝上大声问道,“要把轿车停在宫门口吗?”

弗朗兹早已习惯了意大利人的夸大其词,所以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环顾一下四周;但是这句话的确是冲着他说的。

阁下就是弗朗兹,轿车就是这辆出租马车,而王宫就是伦敦旅店。

这个民族爱夸饰的天性,在这句话里尽显无遗。

弗朗兹和阿尔贝走下楼来。轿车靠在宫门口,两位阁下坐在车厢软座上,导游则坐在后座。

“两位阁下打算去哪儿?”

“先去圣彼得大教堂,然后再去斗兽场。”阿尔贝完全是巴黎人的口气。

阿尔贝不知道,参观圣彼得大教堂得花一整天,想要仔细观赏的话得花一个月;所以参观好圣彼得大教堂,一天工夫就过去了。

两个朋友这才发现天色暗了下来。

弗朗兹掏出怀表一看,已经四点半了。

于是立刻回转旅店。到了门口,弗朗兹吩咐车夫,八点钟还要用车。白天陪阿尔贝参观了圣彼得大教堂,他还想让他观赏一下月光下的斗兽场。一个人陪朋友游览一座自己观光过的城市时,他的殷勤劲儿绝不亚于介绍一位昔日的情人。

所以,弗朗兹给车夫指定了一条观光路线:先从民众门出城,绕城一周后,再从圣乔瓦尼门进城。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去斗兽场的途中,顺道观光朱庇特神殿、古市场、塞普蒂姆·塞维尔凯旋门[2]、安东尼乌斯和福斯蒂纳神庙[3]以及古罗马圣道[4]这些名胜古迹。

他俩入座就餐。帕斯特里尼老板答应过要为贵客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而实际上这顿饭一般得很,简直不值一提。

吃餐后甜点时,店主进来了。弗朗兹以为他是来听他们对晚餐的恭维话,于是打算说几句好话,但刚开口就被店主打断了。

“阁下,”他说,“承蒙赞许,不胜荣幸,可我不是为这个来的……”

“那您是来告诉我们您已经弄到一辆马车了?”阿尔贝点燃一支雪茄问道。

“那更不是,两位阁下最好别去想那件事了,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在罗马,事情要么办得到,要么办不到。要是有人告诉您一件事情办不到,那就算没戏了。”

“在巴黎可就容易多啦,再不好办的事,只要付双倍的价钱,立马就能办成。”

“我听法国人都这么说,”帕斯特里尼老板说,他心里颇有些不受用,“既然这样,我不明白他们何必还要出门旅行。”

“所以嘛,”阿尔贝一边漫不经心地朝天花板吐烟,一边翘起扶手椅的两条前腿,身子往后仰着说,“只有像我们这样的疯子和傻瓜才会出门旅行,聪明人才不会离开他们在埃尔代街的宅邸、冈特林荫大道和巴黎咖啡馆呢。”

不用说,阿尔贝就住在他提到的那条街上,每天都上林荫大道去兜风,还去那家咖啡馆吃个晚饭,当然,在咖啡馆吃饭是得跟侍者有些交情才行的。

帕斯特里尼老板沉默片刻;显然他是在想怎么回答,而看来一下子还不知道说什么好。

“您这么来,”这一次是弗朗兹打断了店主关于巴黎地名的思考,“总是有事要说吧。能告诉我们是什么事吗?”

“啊!对了,是这么回事,二位吩咐了马车八点钟来?”

“没错。”

“二位打算去参观竞技场?”

“您是说斗兽场吧?”

“都是一回事。”

“没错。”

“二位跟车夫说了从民众门出城,绕城一周,再从圣乔瓦尼门进城,对吗?”

“对呀。”

“喔,这条路线走不得。”

“走不得?”

“起码是很危险。”

“很危险?为什么?”

“因为那个大名鼎鼎的路易吉·万帕。”

“且慢,亲爱的老板,请问这个大名鼎鼎的路易吉·万帕是个什么人?”阿尔贝问,“在罗马他可能是大名鼎鼎,可在巴黎,我敢说没人知道这么个人。”

“怎么!您不认识他?”

“我没有这个荣幸。”

“从来没有听人说过他的名字?”

“从来没有。”

“那好,请听我说,他是个强盗,跟他比起来,德瑟拉里和加斯帕罗内那帮人只能算是唱诗班里的小毛孩了。”

“您得留神啦,阿尔贝!”弗朗兹大声说,“我们总算遇到一个强盗了!”

“我告诉您,亲爱的老板,无论您对我们说什么,我一个字也不信。我们先把话说明白了,然后您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洗耳恭听,比如‘有一次啊’什么的,行,您就说吧。”

帕斯特里尼老板转身向着弗朗兹,他觉得两个年轻人中,此人看上去比较理智一些。我们得为正直的店主说句公道话:这辈子他接待的法国人真不算少,可是他们的有些想法,他始终弄不明白。

“阁下,”他神情严肃地对弗朗兹说,“要是二位都把我看作一个爱撒谎的人,那我就什么都不说了,但我可以保证,我这可是为二位阁下在着想。”

“阿尔贝没有说您撒谎,亲爱的帕斯特里尼先生,”弗朗兹说,“他只是说不相信您,如此而已。不过我相信您,没事,请接着往下说。”

“可是,阁下,您知道,一旦有人对我的诚信表示怀疑……”

“我的好老板,”弗朗兹说,“您简直比卡桑德拉[5]还要多心,她还是个预言家呢,却没有一个人肯相信她,而现在您至少还有一半听众吧。来,请您先坐下,然后告诉我们这位万帕先生究竟是何许人物。”

“我刚才说了,阁下,他是强盗,是马斯特里拉大盗以后最出名的强盗。”

“可这个强盗跟我们吩咐车夫从民众门出城,再从圣乔瓦尼门进城有什么关系呢?”

“有关系啊,”帕斯特里尼老板答道,“你们从这个门出去没有问题,但我拿不准你们是不是能从另外那个门回来。”

“怎么会呢?”弗朗兹问。

“因为天黑以后,离城门五十步开外就难保安全了。”

“此话当真?”阿尔贝大声问道。

“子爵阁下,”帕斯特里尼老板说,对阿尔贝怀疑他的诚实,他心里一直在耿耿于怀,“我这可不是对您说的,我是对您的旅伴说的,他熟悉罗马,知道这种事开不得玩笑。”

“嗨!”阿尔贝对弗朗兹说,“这可是现成的冒险好机会:我们可以在马车里装满手枪、霰弹枪和双筒枪,路易吉·万帕要是来打劫,我们就将他拿下,带回罗马献给教皇陛下。教皇陛下会问用什么来酬谢我们的这桩大功劳,我们就直截了当提出要一辆四轮大马车和两匹宫廷马厩里的马,这样我们就可以坐着马车去看狂欢节了。说不定罗马人还会为了感谢我们而在朱庇特神殿给我们授勋加冕,就像对待库尔提乌斯[6]和霍拉提乌斯·科克列斯[7]那样,把我们当作他们国家的救星哩。”

阿尔贝在这么夸夸其谈的当口,帕斯特里尼老板拉长着脸,那副表情实在难以形容。

“别的不说,”弗朗兹问阿尔贝,“您从哪里去搞到这些可以塞满马车的手枪、霰弹枪和双筒枪呢?”

“我身边可没有,”他说,“在特拉契纳的时候,我连那把短刀也被人偷了。您呢?”

“我吗?我在阿瓜邦当特也让人给偷了。”

“得!亲爱的老板,”阿尔贝用手里的雪茄烟蒂又点燃一支雪茄说,“这办法对小偷来说还真不错,敢情他们跟强盗还是串通一气的?”

帕斯特里尼老板大概觉得这玩笑开得太过分,所以并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且仍然脸冲着弗朗兹说话,仿佛只有他还算明白事理,彼此间还能沟通。

“阁下是知道的,遇到强盗打劫通常都是不抵抗的。”

“什么!”阿尔贝大声说,想到自己被人洗劫一空还不能吭上一声,血气就上来了,“不抵抗?”

“是的,因为抵抗了也没有用。十多个强盗从地沟、破房子或阴沟里跳出来,一起用枪指着您,这时您又能怎么样呢?”

“我照走不误,宁可被他们杀了!”阿尔贝大声说。

旅店老板转向弗朗兹,神情仿佛在说:“阁下,您这位朋友准是疯了。”

“亲爱的阿尔贝,”弗朗兹开口说,“您的回答很有英雄气概,可以跟老高乃依[8]的那句‘让他去死吧!’比美。只不过,贺拉斯这么说是为了拯救罗马城,那是死得其所。而我们呢,只是一时心血来潮,想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已,为了一时的心血来潮拿生命去冒险,未免有些荒唐可笑吧。”

“啊!”帕斯特里尼老板大声说,“说得好,这话才说得在理呢。”

阿尔贝给自己斟了一杯lacryma  christi[9],一边不时啜上一口,一边嘟嘟囔囔的不知说些什么。

“好了,帕斯特里尼老板,”弗朗兹说,“现在我的伙伴平静下来了,您也已经看出我的性格是很随和的,现在您给我们说说,这位路易吉·万帕大爷到底是怎么个人?是牧人还是贵族?是小伙子还是老头儿?是小个子还是大块头?您给我们说说他到底长什么样,万一哪天我们碰巧在人群中撞见他,就像撞见让·斯波加尔和莱拉[10]一样,那我们至少可以认出他呀。”

“阁下想要了解他的情况,问我算是问对了,路易吉·万帕还是小孩那会儿我就认识他了。有一回我从费朗蒂诺去阿拉特里[11],正好落在了他手里,算我走运,他还记得我这个老相识,不但没让我掏一个子儿赎金就放了我,还送了我一块很漂亮的怀表,而且给我讲了他的身世。”

“让我瞧瞧那块表。”阿尔贝说。

帕斯特里尼老板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块精美的布雷盖[12]怀表,表盖上刻着制作者的名字、巴黎的印记和一枚伯爵纹徽。

“您瞧。”他说。

“嗬!”阿尔贝惊呼起来,“我该恭喜您,我有一块跟这差不多的,”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块表,“花了我三千法郎哩。”

“我们还是来听听他的身世吧。”弗朗兹说,他拉过一把椅子,示意帕斯特里尼老板坐下。

“不会叨扰二位吧?”旅店老板说。

“不会!”阿尔贝说,“您又不是布道神甫,用不着站着说话。”

旅店主人向两位听众每人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表示他已经准备好向两位讲述他们想打听的有关路易吉·万帕的情况,然后坐下来。

“喔!”弗朗兹没等帕斯特里尼老板开口说话,先自说道,“您说您在路易吉·万帕小时候就认识他,这么说来他还是个年轻人啰?”

“当然是年轻人!刚满二十二岁!嘿!他可是个前途无量的小伙子,错不了!”

“您觉得怎么样,阿尔贝?才二十二岁就名声在外,够可以的。”弗朗兹说。

“可不是,亚历山大、恺撒和拿破仑这几位名震天下的人物,在他这个年纪名气可没他大呢。”

“这就是说,”弗朗兹转向旅店主人说,“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只有二十二岁。”

“刚满二十二,我刚才有幸说了。”

“是大高个,还是小个子?”

“中等身材,跟这位阁下差不多。”旅店主人望着阿尔贝说。

“多谢这么比较。”阿尔贝欠了欠身说。

“请往下讲吧,帕斯特里尼老板,”弗朗兹说,对朋友的神经过敏付之一笑,“他出身在什么阶层?”

“他原先就不过是圣费利切伯爵农庄里的一个牧羊人,农庄坐落在帕莱斯特里纳和加布里湖中间。他出生在邦皮纳拉,五岁就开始为伯爵干活。他父亲自己在阿纳尼有一小群羊,剪了羊毛,挤了羊奶,就拿到罗马来卖,靠这维持生计。

“万帕的性格从小就与众不同。七岁那年,有一天他去找帕莱斯特里纳的本堂神甫,恳求他教自己念书。这事可不容易,因为小羊倌不能丢下羊不管啊。那位好心的本堂神甫每天要去一个镇上做弥撒。那个小镇人太少,养不起一个教士,甚至连个镇名都没有,大家都管它叫博尔戈。他向路易吉建议,在他从博尔戈回来的半路上等他,利用那个时间给他上课,还告诉他,上课时间很短,所以他得多用功才行。

“这孩子高兴地答应了。

“每天,路易吉把羊群赶到帕莱斯特里纳通往博尔戈的大路旁吃草;上午九点光景,本堂神甫会经过那里,跟那孩子一起坐在沟渠边,小羊倌就用本堂神甫的祈祷书当课本来学。

“三个月下来,他已经会认字了。

“这还不够,他还必须学会写字。

“本堂神甫请罗马的一位书法老师写了三套字母表,大号、中号、小号的各一套,让小万帕照着字母表用铁钉在石板上学写字。

“当天晚上,羊群回到农庄以后,小万帕跑去帕莱斯特里纳的锁匠家里,找来一根大铁钉,烧红、锤击、锻打成圆形,做成一支古色古香的铁笔。

“第二天,他捡了一大堆石片,开始学写字。

“三个月过后,他学会了写字。

“本堂神甫对他的聪敏深感惊奇,也为他的天分所感动,送给他几本练习簿、一盒鹅毛笔和一把削笔刀。

“他又得重新再学,但跟开头时相比,毕竟容易多了。一个星期后,他用起鹅毛笔来,就跟用铁笔一样顺手自如了。

“本堂神甫把这些事说给了圣费利切伯爵听,伯爵要见小羊倌,唤了他来,让他当着自己的面念书写字,并吩咐管家让他跟府里的仆役一起吃饭,每月还给他两个皮阿斯特。

“路易吉用这笔钱买了书和笔。

“他对所有的事物都表现出很强的模仿能力,跟乔托[13]童年时代一样,他在石板上画羊,画树林,画房舍。

“然后他又学着用小刀将木头雕刻成各样形状,那位挺有名气的雕刻家毕内利,一开始也就是这样学的。

“有个比万帕小一点的小姑娘,才六七岁,也在帕莱斯特里纳附近的一个农庄里放羊。她叫泰蕾莎,是个孤儿,出生在瓦尔蒙托纳。

“两个孩子碰到一起,就会并肩坐下,有说有笑地一起玩耍,听凭羊群混杂在一起吃草。到了傍晚,两人把圣费利切伯爵和切尔维特里男爵的羊群分开,约定第二天再会面,然后各自回自己的农庄。

“第二天,他们如约见面;两人就这样一起并肩长大。

“万帕十二岁时,小泰蕾莎十一岁。

“这时,他们的天性也开始展露出来。

“路易吉在孤独的生活中对雕刻始终兴趣不减,但他平时常会听人说句俏皮话就沉下脸来不开心,过一阵却又变得情绪很激动,不时还会没来由地发脾气,对人说话总爱冷嘲热讽。邦皮纳拉、帕莱斯特里纳或是瓦尔蒙托纳一带的孩子谁都奈何他不了,也没人愿意跟他交朋友。他个性倔强,老是要别人屈从,自己从来不肯退让,弄得没有人愿意跟他亲近,也没有人对他表示好感。唯有泰蕾莎例外,她只消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能让他俯首顺从;这个面对强悍的男子从不买账的刚直的小伙子,唯有在女人手里才会变得如此温存。

“泰蕾莎正好相反,活泼、敏捷、快乐,只是太爱打扮;路易吉每个月从圣费利切伯爵的管家那里领到的两个皮阿斯特,还有他把自己精工制作的小雕刻卖给罗马玩具商赚来的钱,全都用来给她买珍珠耳环、玻璃珠项链和镀金别针了。靠着路易吉的慷慨挥霍,泰蕾莎成了罗马近郊最漂亮也最会打扮的农家少女。

“两个孩子,成天厮守在一起,渐渐长大成人,听任各自的天性自由发展,从不发生矛盾。在他们的谈话、希望和梦想中,万帕总是把自己当成一个船长、一位将军或是一省的总督。泰蕾莎则想象着自己发了财,穿戴华丽,被众多穿制服的仆人侍候着。两人一起在这种绚烂多彩的憧憬和遐想中度过白天的时光,然后把羊群分开赶回各自的羊圈,从梦想之巅重新跌回卑微的现实生活状态。

“一天,小羊倌告诉伯爵的管家,说他看见从萨皮纳[14]的山岭里跑出来一头狼,总在他的羊群周围转悠。管家给了他一支长枪,这正是万帕想要的东西。

“这支布雷西亚[15]产的长枪碰巧是支好枪,射击起来跟英国短枪一样精准。可有一天伯爵用这支枪去砸一只垂死的狐狸时砸坏了枪托,于是就将它丢弃了。

“对于万帕这样的雕刻能手来说,重做一个枪托不是难事。他检查了原先的枪托底座,估算了最适合抵肩瞄准的长度,重新做了一个枪托,并雕上非常精美的花纹。这样一支枪,假如他愿意拿到市场上去卖,即便单卖枪托,也准能卖十五到二十个皮阿斯特。

“可是他不会这么做,因为拥有一支枪是这个年轻人长久以来的梦想。在任何一个独立不羁取代了自由的位置的国家里,凡是有大丈夫气概的男子汉,他心里的首要愿望就是想拥有一件武器,有了枪,他就既可以进攻,也可以防守;何况身佩武器看上去很酷,往往能让人生出几分敬畏之意。

“从那时起,万帕一有空就练习射击;他买来火药和子弹,看见什么打什么:一棵长在萨皮纳山坡上的枯瘦干巴、灰不溜秋的橄榄树,一只晚上钻出洞穴来觅食的狐狸,一头在天空中翱翔的老鹰,全都是他的靶子。没过多久,他的枪法就已经十分精准;泰蕾莎以前一听到枪声就害怕得要命,现在也会饶有兴致地看他指哪打哪,弹无虚发,简直就像弹靶近在咫尺一样。

“一天晚上,在两个年轻人常去的那片冷杉树林里,真的来了一头狼,可它还没走出十步,就一命呜呼了。

“万帕对这漂亮的一枪毙命得意非常,把狼扛上肩,带回了农庄。

“这样一来,路易吉在农庄那一带渐渐有了名气。强者无论走到哪儿,总会找到自己的崇拜者。这个小羊倌被公认为方圆三十里内最机敏、最强壮、最勇敢的contadino[16]。泰蕾莎的名声比他传得更远,她被公认为萨皮纳山区最美的姑娘,只是没人敢对她说一句表示爱慕的话,因为他们知道万帕爱着她。

“但两个年轻人都还从未向对方表露过爱意。他们俩比肩长大,就像两棵树,根须在地下缠绕,枝丫在地上交错,芳香在空气中氤氲。彼此相见成了他俩的共同愿望,这种愿望逐渐发展成需要,他们明白了,宁愿死也不能一天不相见。

“泰蕾莎十六岁,万帕十七了。

“在这当口,传说有一伙强盗盘踞在莱皮尼山一带。罗马附近的打劫从来没有真正被根除。有时那些强盗缺少一个首领,但只要有一个人出头,自然会有一帮人跟随其后。

“那个大盗库库默托,在阿布鲁兹犯下案,在那不勒斯公国遭驱逐以后,就像曼弗雷德[17]那样,越过加里利亚诺山脉,逃到索尼诺和朱贝尔诺之间,在阿马西纳河那一带藏身匿迹。

“在那里,他学德瑟拉里和加斯帕罗内的样,重新拉起一支队伍,指望很快就能超过他们。帕莱斯特里纳、弗拉斯卡蒂和邦皮纳拉一带的几个年轻人失踪了。起初,大家还为他们担心,但不久便明白他们是去库库默托那里入伙了。

“又过了一些时候,库库默托成了大众关注的目标。这个强盗头子的胆大包天和残忍凶暴成了人们的谈资。

“一天,他绑架了一个姑娘,她是伏罗奇诺内的土地丈量员的女儿。强盗们的帮规很严:凡是抢到年轻女子,首先归那个把她抢来的人,然后由其他人抽签,轮流决定她归谁,直到被整帮强盗玩够后抛弃或者被他们蹂躏至死,那个不幸的女子才能脱离苦海。

“要是父母有钱来赎回自己女儿,他们就会请一个中间人去帮他们付赎金;有姑娘做人质,中间人不会有危险。如果付不出赎金,被掳的姑娘就难逃一死。

“那个姑娘的恋人也在库库默托的强盗帮里,他名叫卡利尼。

“她认出自己的恋人时,向他张开双臂,以为自己得救了。可是,可怜的卡利尼认出她时,感到自己的心都碎了,他很清楚自己的恋人将面临怎样的命运。

“不过,因为他是库库默托的亲信,因为他出生入死为他卖了三年的命,因为他曾经一枪撂倒正要举刀砍杀首领的宪兵而救了库库默托的命,所以他指望库库默托对他会有恻隐之心。

“他把首领拉到一边。这时,那个姑娘坐在林中空地中间一棵大松树下,让罗马农家女的优美头饰像面纱那般垂下遮住自己的脸,来躲避强盗们的好色目光。

“他把所有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首领:他对她的爱慕之情,他俩之间的山盟海誓,还有,自从他们来到附近安营扎寨之后,两人如何相约每天夜间在一个废墟中幽会。

“刚好那天傍晚,库库默托派卡利尼去附近一个小镇,他没能去赴约。而库库默托,照他自己的说法,碰巧路过那里,于是就把那个姑娘掳了来。

“卡利尼恳求首领看在他的份上破一次例,求他不要伤害丽塔,还告诉他说她的父亲有钱,可以付一大笔赎金。

“库库默托似乎让朋友的恳求给说动了,要他找个羊倌到弗洛奇诺内去给丽塔父亲家送信。

“卡利尼高兴地跑去告诉丽塔说她有救了,并劝说她写了一封信给她父亲,信中她记述了她的遭遇,并告诉父亲,自己的赎金是三百个皮阿斯特。

“他们给了她父亲十二小时的限期,也就是说,第二天上午九点之前必须交出赎金。

“信写好后,卡利尼接过信拔腿就走,跑下山去找信使。

“他找到一个正在牧羊的牧童。牧童似乎天生就是强盗的信差,因为他们生活在城市和山林之间,文明生活和原始生活之间。

“年轻的牧羊人立刻动身,答应在一个小时内赶到弗洛奇诺内。

“卡利尼欢天喜地回来找他的恋人,要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他发现同伙们正坐在一片林中空地上,乐滋滋地享用着从农家勒索得来的食品。他在这一堆人中寻找丽塔和库库默托,但没有找到。

“他问他俩到哪儿去了,回答他的是一阵狂笑。卡利尼的额上沁出一阵冷汗,他心里发毛,惊恐得连头发都一根根竖了起来。

“他又问了一遍。一个强盗倒了一杯奥维埃托葡萄酒,递给他说:

“‘为勇敢的库库默托和美丽的丽塔的健康干杯!’

“正在这时,卡利尼似乎听到女人的尖叫声,他立时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他夺过酒杯,朝那个向他敬酒的同伙脸上摔了过去,随即朝着叫声传来的方向奔去。

“奔了百十来步,在一簇灌木丛边上,他看见丽塔昏迷不醒地躺在库库默托的怀中。

“看见卡利尼,库库默托站了起来,两只手里各攥着一把手枪。

“两个强盗对视片刻,一个唇边挂着猥亵的微笑,另一个脸色苍白得像个死人。

“看起来这两人之间准要出事。但卡利尼的脸渐渐松弛了下来,他的一只手原本抓着腰带上的手枪,现在也垂到了身旁。

“丽塔躺在他们两个人的中间。

“月光映照着这幕场景。

“‘嗯,’库库默托对他说,‘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办好了,头儿,’卡利尼回答说,‘明天上午九点之前,丽塔的父亲会带钱过来。’

“‘好极了。在这以前,咱们可以痛痛快快地乐上一个晚上。这姑娘很迷人,说实在的,你的眼力不错,卡利尼兄弟。我这人可不自私,我们这就回到弟兄们那儿去,让大家抽签来决定她下一个归谁。’

“‘这么说,您决定按帮规处置她了?’卡利尼问。

“‘干吗要为她破例呢?’

“‘我原以为我恳求过您……’

“‘你比别人多了什么,可以有权要求例外?’

“‘我当然有。’

“‘别急,’库库默托说,‘早晚会轮到你的。’

“卡利尼紧咬牙关,几乎把牙齿咬碎。

“‘走吧,’说着,库库默托朝同伙的方向走了一步,‘你不来?’

“‘我就来……’

“库库默托一边往前走,一边用眼睛瞟着卡利尼,生怕遭他暗算,但卡利尼却全然没有敌意的表示。

“他交叉着双臂站在丽塔旁边,她还是昏迷不醒。

“一时间,库库默托头脑中闪现出那个年轻人抱起她一起逃走的画面,但是现在这对他已无关紧要了,他已经从丽塔身上得到了他所想要的东西。至于钱,三百皮阿斯特分到每个人手里数额少得可怜,所以他对此也不怎么在乎。

“于是他继续朝林中空地走去,可是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卡利尼差不多与他同时到达那里。

“‘抽签!抽签!’强盗们见到首领,都嚷了起来。

“所有人的眼睛里都闪动着醉意朦胧而又猥琐兴奋的光,篝火把他们映得周身通红,看上去一个个酷似魔鬼。

“这些人的要求很正当,所以首领点了下头表示同意。大家将把名字写在纸上,放入一顶帽子,卡利尼的名字也在其中。一帮人中最年轻的那个从里面抽出一张来。

“那上面写着迪阿伏拉西奥的名字。

“此人就是刚才向卡利尼提议向首领敬酒,被卡利尼用酒杯摔在脸上的那位。

“他从额角到嘴边被砸了一长条口子,鲜血还在从里面流出来。

“迪阿伏拉西奥看到自己如此走运,发出一阵大笑。

“‘头儿,’他对首领说,‘刚才卡利尼不肯为您的健康干杯,现在请建议他为我的健康干杯吧;也许他对我比对您更愿意赏脸。’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以为卡利尼会发作,可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他一只手端起酒杯,另一只手拿过一瓶酒,然后斟满酒杯。

“‘祝你健康,迪阿伏拉西奥。’他语气异常平和地说。

“他一口气喝光了酒,手都没颤一下。然后他在火堆旁坐了下来。

“‘我的那份晚餐呢?’他问,‘跑了这么远的路,我可饿坏了。’

“‘好样的,卡利尼!’强盗们高声嚷道,‘这样才像条汉子呐。’

“所有的人又重新围在火堆旁边,只有迪阿伏拉西奥走开了。

“卡利尼吃着喝着,仿佛什么事也未曾发生过。

“强盗们惊讶地望着他,弄不懂他为何能够如此无动于衷。正在纳闷时,他们听到身后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他们惊讶地看到迪阿伏拉西奥双臂抱着那个少女。

“她的头向后仰着,长发垂落到地上。

“当他俩进入被篝火照亮的圆圈时,大家才发现少女和强盗两个人都面无血色。

“这一幕景象来得这么突然,又是这么奇特,这么肃穆,在场的人不由得都站了起来,只有卡利尼仍旧坐在那里吃喝,仿佛周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一片死寂中,迪阿伏拉西奥继续向前走了几步,将丽塔放到首领的脚下。

“这时大家方才明白少女和强盗都面无血色的原因:一把尖刀插进丽塔的左乳下方,深及刀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