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露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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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兹找到了一个折中的方案,让阿尔贝在去斗兽场的路上,不经过任何一座残存的古建筑,这样,就不致因途中屡屡见到高大的建筑而使斗兽场的巍峨有所逊色。这条线路是沿西斯廷街往前,在圣母玛利亚大教堂前横穿过去,经乌尔巴纳街到芬科里圣彼得教堂,然后到斗兽场街。

这条线路另外还有一个好处:它不会干扰弗朗兹听了帕斯特里尼老板讲述的故事后留下的印象,那个故事牵涉到了基督山那位神秘的东道主。于是,弗朗兹手支着头坐在车厢里面,凝神思索着走马灯似的没完没了的问题,这些问题他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但始终不曾得到过一个满意的答案。

不过,有一件事还是让他想起了他的朋友水手辛巴德:这就是那些强盗和那些水手之间的神秘关系。帕斯特里尼老板说万帕在渔民和走私贩子的船上都可以落脚,这使弗朗兹联想起那两个跟小游艇的船员共进晚餐的科西嘉强盗,那艘游艇特地绕道去韦基奥港,唯一的目的就是送那两个强盗在那儿上岸。基督山的主人自报的名字,在这个西班牙旅馆的老板口中说出来,向弗朗兹表明了这个名字不仅在托斯卡纳和科西嘉的沿海地区,而且在皮翁比诺、奇维塔—韦基亚、奥斯蒂埃和加埃塔沿岸都享有同样的声望;弗朗兹记得,基督山这位主人还提到过突尼斯和巴勒莫,这表明他掌握着一个分布很广的关系网。

一路上,这个年轻人的全部思绪都深深沉浸在种种回忆之中;然而,当他瞧见面前耸立着阴郁而庞大的斗兽场的幽灵之时,这些回忆却全都抛到脑后去了。月光透过斗兽场一个个洞口投下的长长的、惨白的光线,犹如从鬼魂眼中射出的目光。马车停在离苏丹墓附近。车夫下来开门;两个年轻人跳下马车,只见面前站着一个导游,仿佛是从地底下钻出来似的。

旅馆的那个导游也是跟着来的,所以他们一下子有了两个导游。

话说回来,在罗马要想避免在导游问题上如此奢侈,那也是不可能的:且不说从你踏进旅馆大门起,就有市内导游寸步不离地跟着你,直至你离开这座城市为止,每个景区跟前还都有景区导游,而且几乎在景区里的每个景点又都有一个景点导游。所以你想,在斗兽场这么一个闻名遐迩的景点跟前,怎么能少得了导游呢,要知道关于这座著名的废墟,马提雅尔[1]可是这么说的:

孟斐斯就别再吹嘘它那些金字塔粗陋的奇迹,人们也别再为巴比伦的奇观大唱颂歌吧;面对古罗马皇帝建造的这座高大巍峨的圆形剧场,任何建筑、任何人都理应自愧不如,理应把最美的赞词全都献给它。

弗朗兹和阿贝尔无意逃避这些强蛮的导游。再说,只有这些导游才有权手执火把在景区中穿行,所以要甩掉他们就更有难度了。于是,两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乖乖地听由两个向导带领前行。

弗朗兹参观这座斗兽场已有十次之多。可他的同伴却是初来乍到,第一次踏进弗拉维乌斯·韦斯巴芗[2]的这座遗迹,所以对他的赞美我更为感同身受——尽管那两个向导在旁边不知趣地唠叨个没完,这座废墟还是给他留下了极为强烈的印象。确实,若非亲眼看到,你是无法想象一座废墟竟然会如此气势恢宏的,南国的月光宛如西天的暮色,神秘的清辉兀自将残垣断壁的体量放大了一倍。

那两个导游自然不肯放弃他们不受时效约束的权利,领着阿尔贝仔仔细细参观狮子墓穴、角斗士隔间和罗马皇帝包厢的壁墩,耽于深思的弗朗兹撇下他们,沿着内廊走了百十来步,走上一座废弃的台阶,任凭那三人沿着对称的游览路线继续往前,独自悄悄坐在一根廊柱的阴影里,面对一个半圆形的缺口;纵目望去,整座高大的花岗岩建筑雄伟的身影尽收眼底。

弗朗兹在那儿待了差不多一刻钟,正如我刚才说的,坐在一根廊柱的阴影里,瞧着远处的阿尔贝,他由两个手擎火把的向导伴随左右,正从斗兽场另一端的出口进来,他们犹如磷火引领下的幽灵,走下一排又一排阶梯座位,朝着为供奉女灶神的贞女专设的位置走去。正在这时,弗朗兹觉得听见不远处传来石子滚落的声音,声音的方向是他方才拾级而上的这座台阶对面的那座台阶。一块石头因年代久远而松动,从高处滚落下去,这本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不过这一次,他觉得这块石头是因为有人踩在上面而松动滚落的,尽管踩动石子的人处处当心,但他还是弄出了这点声响。

果然,稍过片刻,只见一个人影从夜色中显现出来,渐渐登上台阶,台阶的口子正对着弗朗兹,月光从那儿照射进来,但沿着台阶往下走,人影就融入了昏暗之中。

这可能是一个像他一样的游客,想躲开导游无聊的絮叨,独自静静地思索一些事情,所以看到这么一个人影,并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不过从他走上最后几级台阶时迟疑的神态,从他走上平台后伫立静听的模样,显然可以看出他上这儿是特地而来,是来等人的。

弗朗兹做了个本能的动作,尽量把身子蜷缩在柱子后面。

离这两人十尺高的拱顶上,裂开一个井口似的圆孔,透过圆孔可以看见缀满繁星的夜空。

在这个也许数百年来始终有月光泻入的圆孔周围,生长着一丛丛荆棘,绿色纤细的齿缘在瓦蓝色夜空的映衬下,显得很清晰,粗壮的青藤和强韧的常春藤从高台上挂落下来,在拱顶下轻轻摇曳,宛如飘荡的缆绳。

那个引起弗朗兹注意的神秘来客,置身于半明半暗的光线之中,弗朗兹看不清他的脸,但他的装束还是可以看清的:他裹着一件宽大的褐色披风,披风的一角下摆甩在左肩上,遮住了脸的下半部,而那顶宽边帽则盖住了上半张脸。孔口斜射进来的月光,照在他的下半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黑色的长裤潇洒地束在一双擦得很亮的靴子里。

显然,这个男子要不是贵族,至少也是个上流社会的人物。

他在那儿站了几分钟,看得出来已经有些不耐烦了;突然间,一声轻响从高台上传来。

与此同时,一道黑影遮蔽了光线,一个男子出现在孔口,锐利的目光射向下方的平台,看见了裹披风的人;他立即抓住一把垂挂的青藤和荡荡悠悠的常春藤,纵身一跳,沿着藤束滑到离地三四尺的地方,轻轻跳到地上。此人身穿整套的特朗斯泰韦服饰。

“请原谅,阁下,”他用罗马方言说,“让您等我了。好在我只迟到了几分钟。圣让—德—拉特朗教堂刚敲十点。”

“您没迟到,是我早到了,”那个陌生人用纯正的托斯卡纳话回答说,“所以别说客套话了;再说,即使您让我等了,我料想那也一定是有原因,由不得您的。”

“您说得没错,阁下;我刚从圣天使城堡来,在那儿费了好大工夫才把贝波搞定。”

“这个贝波是什么人?”

“贝波是监狱的一个管理员,我答应了给他一笔小小的年金,才算从他那儿打听到教皇城堡里的动静。”

“哦!看得出您是个很精细的人,朋友!”

“有什么办法,阁下!谁也料不定会出什么事啊。说不定有一天我也会像可怜的佩皮诺一样给关进去,也需要有只耗子来咬断监狱的铁丝网呢。”

“长话短说,您打听到哪些情况?”

“星期二两点钟有两场处决,这是罗马每次重大节假的开场戏。一个犯人要受锤刑,那家伙把从小抚养他的神甫给杀了,他罪有应得,没什么好同情的。另一个被判斩决,那就是可怜的佩皮诺。”

“那也没办法呀,朋友。您弄得他们人心惶惶,不光是教皇政府害怕您,就连邻近的那些王国也都胆战心惊。他们当然想要杀一儆百喽。”

“可是佩皮诺根本还没入伙呢。他是个可怜的牧羊人,就不过给我们运了点粮食来,别的什么罪也没有呀。”

“这就足够算是您的同伙了。这不,您瞧,他们对他还是够宽待的:要您哪天落在了他们手里,您准得挨锤刑,可他只上断头台就行了。不过,这样也好让老百姓多看点热闹,爱看什么都有。”

“还有我给他们准备的呢,那可是他们料想不到的。”特朗斯泰韦人接口说。

“亲爱的朋友,请恕我直言,”裹披风的人说,“我觉得您是在准备干一件蠢事。”

“那可怜的家伙为了帮我,落了个命都不保的下场,我要不惜一切代价救他出来。圣母在上!要是我不去救这个善良的小伙子,我会把自己看成一个懦夫的。”

“您想怎么救他?”

“我会在刑场周围安排二十来个弟兄,等他们把他带进刑场,我发个信号,大家就拔出匕首扑向押解他的士兵,把他救出来。”

“我看这样做胜算不大。我相信我的计划要比您的高明得多。”

“您的计划是怎样的,阁下?”

“我先给我认识的某个人一万皮阿斯特,让他批准把佩皮诺的行刑日期推迟到明年。然后,在这一年当中,我再给我认识的另外某个人一万皮阿斯特,帮他越狱。”

“您肯定能得手?”

“Pardieu[3]!”裹披风的人用法语说。

“您说什么?”特朗斯泰韦人问。

“哦,我是说,光凭我的金币,我就能比您和您的这帮弟兄们用匕首、手枪、马枪和短筒火枪干得更漂亮。您就让我来干吧。”

“那也好。不过万一您失手,我们照样还是准备干的。”

“您要愿意的话,就照样准备吧,不过您只管放心,我会弄到特赦令的。”

“请容我提醒您,后天就是星期二。您只有明天一天了。”

“不错,可是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每小时有六十分钟,每分钟有六十秒。八万六千四百秒的时间足够做许多事情了。”

“要是您得手了,阁下,怎么通知我们呢?”

“很简单。我在罗斯波利宫租了一个靠拐角的房间,临街有三扇窗子。要是我拿到了缓刑令,旁边两扇窗会挂黄色锦缎的窗幔,中间那扇挂白色锦缎窗幔,上面绣一个红十字架。”

“那好。特赦令您让谁来交给我们呢?”

“请您派一个弟兄化装成苦修士来找我,我会给他的。他穿了那身衣服,可以走到行刑台跟前,直接把教皇谕旨交给领头的修士,他会再交给刽子手的。现在,您务必跟佩皮诺通个气。否则到时候他不是吓死也得发疯,我们为他花这笔冤枉钱就太不值喽。”

“请听我说,阁下,”那乡民说,“我一直对您很忠诚,您对此深信不疑,是这样吗?”

“至少我希望是这样。”

“那好,要是您救出了佩皮诺,我今后不仅永远效忠于您,而且永远对您绝对服从。”

“你这么说可得当心喔,朋友!说不定有一天我会提醒您这么做的,因为说不定哪一天我也需要你……”

“到那时,阁下,您会在您需要我的时刻找到我,就像现在我找到您一样。到那时,哪怕您在这世界的另一端,您只要给我写这么一句:‘去做这件事’,我就会去做,我发誓……”

“嘘!”陌生人说,“我听见有声音。”

“是游客拿着火把在参观斗兽场。”

“不必让他们看见我和您在一起。这些爱告密的导游会认出您的。虽说您的友谊很可贵,我的朋友,但倘若让人知道我俩关系这么密切,只怕这种关系毕竟会使我的信誉有所损伤的。”

“那行,要是您拿到缓刑令?”

“中间的窗帘有个红十字架。”

“要是没拿到……?”

“三幅窗帘都是黄的。”

“那时候……?”

“那时候,亲爱的朋友,您就尽管拔匕首吧,我答应您,而且我会在现场看着你们动手。”

“那再见啦,阁下,我完全信任您,请您也完全信任我。”

说完这话,特朗斯泰韦人跑上台阶消失了,而那个陌生人,用披风把脸遮得更严实,在离弗朗兹两步开外沿着外圈阶梯座位一直走到下面的竞技场地。

一秒钟过后,弗朗兹听见自己的名字在拱顶下回响:是阿尔贝在喊他。

他等到那两人都走远了,才出声回应。他不想让那两人知道,他们说话时旁边有人,尽管看不清他们的脸,但他们说的每句话都听得清清楚楚。

十分钟后,弗朗兹乘在回西班牙旅馆的马车上,心不在焉地根本不去搭理阿尔贝,听凭他在旁边大发宏论,依据普利尼乌斯和卡尔皮尼乌斯[4]书上写的内容,谈论在铁丝网上加装尖刺,以防猛兽扑向观众的话题。

他听凭阿尔贝说个不停,不去接腔。他只想能尽快独自一人,静静地思索一下方才眼前看见的情景。

那两个人中间,有一个他是肯定不认识的,他是第一次看到他,听到他说话的声音。另一个就不同了,虽说弗朗兹始终没能看清他被阴影遮住或藏在披风后面的脸,但他的嗓音弗朗兹第一回听到时就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这回一听到,马上就认出来了。

他那颇含嘲弄意味的语调,伴着这尖锐的、金属般的嗓音,此刻让弗朗兹在斗兽场听到时浑身一激灵,正如当初在基督山洞穴里听到时一样。

因此他断定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水手辛巴德。

换在任何别的场合,此人在他身上激起的好奇心,一定会让他按捺不住,迎上前去跟此人相认。可是,在眼下的情形,他刚才听到的对话那么机密,他不免有所顾忌,生怕贸然走出去会让对方感到不快。所以上面我们说了,他等此人走远了才从藏身处出来;但他心里对自己说,下次要是再碰到这个人,他一定不会像第一次这样错过第二次的机会了。

弗朗兹思前想后,无法入眠。整个夜里,他辗转反侧,脑子里老想着基督山洞穴的那个人和斗兽场的这个陌生人,想着想着总觉得这两人是同一个人。弗朗兹越是往下想,越觉得肯定是这么一回事。

黎明时分他才入睡,所以醒得很晚。阿尔贝是个地道的巴黎人,已经为当晚的活动做了准备。他着人在阿根廷剧院订了个包厢。

弗朗兹要写好几封信发回法国,于是那辆马车就整天都归阿尔贝了。

五点钟,阿尔贝回来了。他凭随身带来的引荐信,赢得了所有晚会的邀请,顺便还在罗马观了光。

阿尔贝有一天工夫,便足以把这些事都做了。

他还抽得出时间问清楚上演的是什么剧目,有哪些演员。

剧目的名称是《巴里西娜》,演员的名字分别是:柯塞莉、莫里亚尼和拉斯贝施。

看来,我们这两位年轻人运气还不算坏。他们有幸去看《拉美莫尔的露契亚》作者[5]一部最精彩的歌剧的首演,而且演员是意大利当红的三位名角。

阿尔贝始终没能习惯意大利的剧院,在这儿既不能去正厅前座,又没有楼厅和敞顶包厢。对于一个在巴黎意大利剧院有单人座,在巴黎歌剧院的包厢也有一席之地的年轻人来说,这未免太没劲了。

但这并不妨碍他每次和弗朗兹一起去歌剧院时,打扮得非常光鲜照人。可是这份心思算是白花了。说来真叫咱们这位堪称代表时尚潮流的年轻人蒙羞,在意大利走南闯北四个月,阿尔贝竟然没有过一次艳遇。

阿尔贝有时也试着拿这事打趣,但在内心里,他的自尊心是大受打击的。他阿尔贝·德·莫尔塞夫,在巴黎备受欢迎的年轻人,居然会陷于如此尴尬的境地。更让人难堪的是,照咱们这位亲爱的同胞的谦逊的德性,阿尔贝从巴黎出发之时,早就料定到了意大利准有一番轰轰烈烈的作为,日后回到根特大道,可以绘声绘色地当众讲述一桩桩红运高照的趣事。

唉!这样的好事,他一桩也没遇上过:热那亚、佛罗伦萨和那不勒斯的那些伯爵夫人们,尽管对丈夫不忠,对情人却挺忠贞的。阿尔贝不得不接受这么一个残酷的结论:意大利女人跟法国女人相比,至少有一个优点,就是忠于自己的不忠。

可我不想说在意大利,正如在世界任何地方,事情就没有例外。

阿尔贝可不仅是风流倜傥的骑士,而且是风趣机敏的社交红人,何况他还是个子爵:当然,是新封的爵位;可现如今谁还会刨根问底,是1399年受封还是1815年受封的,又有什么关系呢!此外,他还有五万利弗尔的一份年金。读者在前面已经看到,这就足够让他在巴黎跻身时尚人士之列了。所以,在意大利游览了这么些城市,没有受到过一个女人的青睐,多少让他感到有点屈辱的意味。

不过他打算在罗马把面子挣回来。凡是有举办嘉年华这个著名民俗的国家,嘉年华都是一场狂欢的节日,在这段节日期间,就连平日最严肃的人,也会在狂欢的气氛下做出些荒唐出格的事儿来。嘉年华明天就要开始了,眼下对阿尔贝来说,当务之急是把自己好好包装一番,准备推销出去。

于是,他在剧院里租下一个最显眼的包厢,去剧场前把自己从上到下打扮得无可挑剔。包厢在楼座前端,相当于我们这儿的楼厅。不过,这儿的二、三、四楼全都非常高雅,为此还有贵族楼厅的雅号呢。

再说,这个宽敞得足以坐十一二位观众的包厢,只花了这两位朋友没多少钱,比在巴黎音乐剧院租个四人包厢还便宜些。

阿尔贝另外还有个如意算盘,就是一旦他赢得了某位罗马美人的芳心,他自然也就在她的马车上赢得了一个posto[6],这样就可以在一辆华贵的马车或者一位亲王府邸的阳台上观看狂欢的人群了。

转着这种种念头的阿尔贝,显得比平时更为活跃。他背对台上的演员,把半个身子俯在包厢外面,用一副六寸的双筒望远镜一一审视观众席上的漂亮女人。

可是任他怎么招摇,没有一个美人儿转过头来望他一眼,哪怕只是出于好奇的缘故。

这不,她们都在聊着自己的事儿,谈论自己的恋情和艳遇,谈论明天开场的圣周嘉年华,谁也顾不上去看演员,去看他们在演些什么,只是偶尔会转过身去,听听柯塞莉唱的宣叙调,为莫里亚尼的精彩唱段鼓个掌,或是给拉斯贝施的表演喝个彩;随后,交头接耳的神聊又照常进行。

第一幕就快结束时,一间一直空着的包厢门打开了,弗朗兹瞧见一个女人走进包厢,他在巴黎曾有幸被引荐给这位夫人,而且以为她一直在法国,今夜在剧场见着她,他不由地愣了一下。阿尔贝看见同伴如此神色,转过脸去问道:

“您认识这个女人?”

“没错。您觉得她怎么样?”

“非常迷人,亲爱的,而且还是金发美女。哦!她的头发真美!她是法国人?”

“是威尼斯人。”

“怎么称呼?”

“G伯爵夫人。”

“喔!我听说过她,”阿尔贝说,“据说她不仅长得美,人也聪明。可惜啊,上次德·维尔福夫人府上举办舞会,她也在,我本可以让人给我引见的,可我错过了这个机会:我是个大傻瓜!”

“想要让我给您一个弥补的机会吗?”弗朗兹问。

“怎么!您跟她已经熟到可以领我上她的包厢去的地步了?”

“我有幸和她交谈过三四次;您也知道,凭这点交往,引见一下就算不得唐突了。”

正在这时,那位伯爵夫人瞧见弗朗兹,朝他做了个很优雅的手势,弗朗兹毕恭毕敬地颔首作答。

“嘿!我觉得您跟她交情不浅哪。”阿尔贝说。

“这您就错了,我们法国人在国外总是这么犯傻:我们老爱用巴黎人的眼光去看人家。到了西班牙,尤其是到了意大利,您千万不能看到两人关系很随便,就断定他俩交情很深。我和伯爵夫人只是比较合得来罢了。”

“感情上合得来?”阿尔贝笑着问。

“不,精神上,仅此而已。”弗朗兹一本正经地回答。

“是在什么样的场合?”

“在斗兽场里的一次散步,就像我和您的那次散步一样。”

“在月光下?”

“对。”

“就两个人?”

“差不多吧!”

“那你们谈的是……”

“那些死去的人。”

“哦!”阿尔贝大声说,“这实在太有趣了。好,我向您保证,倘若我也有幸陪这位美丽的伯爵夫人一起散步,我一定只跟她谈活着的人。”

“那您说不定就失算了。”

“反正您得说话算数,把我介绍给她吧!”

“这幕完了就去。”

“这该死的第一幕这么长!”

“听这结尾的唱段,太美了,柯塞莉唱得真棒。”

“没错,但演得不怎么样!”

“拉斯贝施的演技可是没话说了吧。”

“您也不想想,看过了松塔和马利布兰[7]……”

“您不觉得莫里亚尼的台风非常优雅?”

“我不喜欢看棕色头发的人扮成金黄头发。”

“哦!亲爱的,”弗朗兹转过脸来说,而阿尔贝兀自拿着望远镜在张望,“您未免也太挑剔了吧。”

大幕终于降落下来,遂了德·莫尔塞夫子爵的心愿;他拿起帽子,撸了撸头发,整了整领带和袖口,示意弗朗兹可以出发了。

那边的伯爵夫人看见弗朗兹探询的目光,点了点头,让他明白她在等着他去。弗朗兹随即领着急不可耐的阿尔贝,沿着半圆形的走廊,朝伯爵夫人所在的四号包厢走去;阿尔贝一路上还顺手捋着衬衣领口和礼服翻领,生怕上面有皱痕。

原先坐在伯爵夫人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当即立起身来,按意大利的礼仪把前排的位子让给新来的客人。随后再有人来,这新来的客人也得让座给人家。

弗朗兹把阿尔贝介绍给伯爵夫人,说他是一位社会地位和聪明才智都极其出众的年轻人。他说的也是实话,阿尔贝在巴黎身处的社交圈里,确实是个近乎完美的宠儿。弗朗兹又说,这个年轻人为在伯爵夫人逗留巴黎期间未能趋前谒见深感遗憾,恳求弗朗兹帮他弥补这一过失,因此他不揣冒昧,贸然带朋友前来,还请伯爵夫人原谅他的唐突。

伯爵夫人向阿尔贝妩媚地笑了笑,算是还礼,同时把手伸给弗朗兹。

阿尔贝应她之邀在前排的空位上落座,弗朗兹坐在第二排伯爵夫人后面。

阿尔贝找到了一个绝妙的话题:巴黎。他跟伯爵夫人谈起他们共同认识的朋友。弗朗兹知道,这是他的强项。他不去管他,从他手里拿过大大的望远镜,细细打量起观众席来。

只见对面第三排的一个包厢前座上,独自坐着一个绝色女子,身上穿的是希腊服饰,从她那优雅自如的神态来看,那显然是她家乡的服饰。

在她后面,有个男子的身影在暗处显现出来,他的脸没法看清。弗朗兹打断阿尔贝和伯爵夫人的谈话,问伯爵夫人是否认识这位不仅吸引男人注意,而且也让女人注目的希腊美人。

“不认识,”她说,“我只知道,她在这个演出季刚开始时就来罗马了。剧院开场那会儿,我见到她也在。一个月来,她每场必到,或是此刻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陪她来,或是光跟着个黑人家仆。”

“您对她印象如何,伯爵夫人?”

“美极了。弥朵拉[8]想必就像她这样。”

弗朗兹和伯爵夫人相视一笑。她又和阿尔贝交谈起来,弗朗兹拿起望远镜对准希腊美人。

帷幕升起,台上跳起了芭蕾舞。这是亨利执导的意大利芭蕾杰作之一,亨利作为编舞大师,在意大利的名声一度如日中天,如今却落到了上罗马的剧院来混日子的地步。在这出芭蕾中,从首席舞者到最不起眼的龙套,全团演员悉数上场,一百五十个人同时起舞,举手抬腿,整齐划一。

这出芭蕾叫《波利斯卡》。

弗朗兹正全神贯注注视着希腊美人,哪怕芭蕾跳得再好,他也顾不上看。那位美人儿,显然对演出很感兴趣,这种兴趣跟陪伴她的男子的冷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编舞大师的杰作,他没有任何反应,仿佛对小号、铙钹和中国铃铛震耳欲聋的乐声充耳不闻,沉浸在安详宁静、洋溢着幸福的睡意之中,享受天国般的甜美。

芭蕾终于结束了,大幕在池座观众的狂热掌声中徐徐落下。

在歌剧幕间插入芭蕾的行规,使意大利歌剧幕间休息的时间变得很短,演员们趁舞者在台上展现原地旋转和击脚跳舞的当口,稍事休息,换换服装。

第二幕开始了。乐声初起,弗朗兹看见那个闭目养神的男子缓缓直起身来,凑近希腊女郎,那女郎转过脸去对他说了几句话,然后重又靠在包厢前缘上看戏。

听她说话的男子始终在暗处,弗朗兹没法看清他的脸。

大幕升起,弗朗兹不由自主地被台上的演员吸引了过去,他的目光暂时离开希腊美人的包厢,投向了舞台。

读者想必知道,这一幕开场有一段“睡梦”二重唱:巴里西娜在睡梦中向阿佐吐露了她对乌戈的爱意;得知真情的丈夫妒火中烧,怒不可遏,认定妻子不贞,把她从睡梦中叫醒,发誓要洗雪耻辱。

这段二重唱,是多尼采蒂那支生花妙笔写下的最美妙、最动人、最摄人心魄的一个唱段。弗朗兹这是第三次听了,他虽然说不上酷爱音乐,但还是对这个唱段听得很入迷。因此,他也要跟满场观众一样,为演员的出色表演鼓掌叫好;可当他举起手来正要拍拢,张开嘴正要喊好的时候,他突然呆住不动了。

包厢里的男子刚立起身来,此刻他的脸部正好在明处,弗朗兹认出他就是基督山神秘的主人,昨晚在斗兽场的废墟上,弗朗兹觉得确实认出过他的身材和嗓音。

不用再怀疑了,那个陌生的游客就住在罗马。

弗朗兹脸上的表情,想必跟此人的露面在他心中引起的震惊是相一致的,因而伯爵夫人瞧着他,咯咯发笑,问他到底怎么了。

“伯爵夫人,”弗朗兹回答说,“刚才我问您是否认识这位阿尔巴尼亚女子;现在我想问,您是否认识她的丈夫?”

“也不认识。”伯爵夫人说。

“您从没注意过他吗?”

“好一个法国式的问题!您应该了解,对我们意大利女人来说,世界上除了我们所爱的男人,就再没别的男人了!”

“说得好。”弗朗兹回答说。

“话虽这么说,”她把阿尔贝的望远镜凑在眼睛上,望着那个包厢说,“他可真像个刚从坟里出来的死人,想必是掘墓人把他掘出来,放了他。瞧他那张脸,一点血色也没有。”

“他一向如此。”弗朗兹说。

“这么说,您认识他喽?”伯爵夫人问,“好呀,现在该是我问您是不是认识他了。”

“我相信我见过他,我应该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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