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钟瓶旅馆(1 / 2)
且让唐格拉尔小姐和她的女友乘车往布鲁塞尔而去,我们回过来说安德烈亚·卡瓦尔坎蒂,这个刚在飞黄腾达的半道上栽了个大跟头的可怜虫。
安德烈亚·卡瓦尔坎蒂先生虽说很年轻,却是个极其机灵、极其聪明的小伙子。
所以,在客厅骚动刚起的那会儿,我们已经瞅见他渐渐挪到了门口,然后穿过两个房间,来了个逃之夭夭。
有一个情况我们忘记说了,而这是个不该漏掉的细节。原来,卡瓦尔坎蒂经过的一个房间里陈列着新娘的嫁妆,钻石首饰匣啊,开司米披巾啊,瓦朗西纳[1]花边啊,英格兰面纱啊,总之,就是所有那些让每个年轻姑娘听着就会怦然心动的诱人的好东西,它们通常称作陪嫁。
下面这一点,足以证明安德烈亚不仅是个极其聪明、极其机灵的小伙子,而且还颇有远见。他经过这个房间时,在陈列着的首饰中间抓起一把最值钱的,藏在了身边。
顺手捞了这一把以后,安德烈亚觉得心定了一半,轻松地跳过窗口,从宪兵的手心里溜了出去。
个子高挑、灵活得像古代斗士、强健得像斯巴达人的安德烈亚,一口气奔跑了一刻钟。他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唯一的目的是尽快离开险些让人逮住的那个地方。
从勃朗峰街出来以后,他来到了拉法耶特街的尽头。每个窃贼都有逃出城关的本能,如同野兔都有找窝的本能一样。
他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吁吁地停在了那儿。
四周只有他一个人,左首是空旷的圣拉扎尔葡萄园,右首就是黑沉沉的巴黎。
“我完蛋了吗?”他自问,“不,只要能比对手跑得快,我就能得救。所以,能不能得救,就归结成了一个问题:我能不能一口气跑十里路?”
这时,他瞧见从普瓦索尼埃尔区的上行方向驶过来一辆公共马车,马车夫懒洋洋地抽着烟斗,看样子像是要上圣德尼区的另一头去,大概他平时经常是停在那儿的。
“喂!朋友!”贝内代托喊道。
“怎么说哪,先生?”车夫问。
“您的马累不累?”
“累不累!嗐!这大半天它都尽闲着。就那么小意思的跑了四趟,每人给二十个苏酒钱,总共才七法郎,可我给车行老板就得十法郎哩!”
“您愿意在七法郎上面再加这二十法郎吗,嗯?”
“当然愿意,先生。二十法郎,谁会不放在眼里呐。那我该做些什么呢?”
“小事一桩,只要您的马不累就行。”
“我跟您说,它跑起来像阵风。您只管说去哪儿就是了。”
“去卢夫勒。”
“噢!知道。出果子酒的地方?”
“正是。我得去追一位朋友,我跟他说好明天一起上夏佩勒—塞尔瓦尔去打猎的。我们说定,他的马车在这儿等我到十一点半,现在十二点了;他也许等得不耐烦,一个人先走了。”
“敢情。”
“嗯!您拉我去赶他怎么样?”
“好嘞。”
“要是我们到布尔热还没追上他,就给您二十法郎;要是到卢夫勒仍没追上,就三十法郎。”
“可要是追上了呢?”
“那就四十!”安德烈亚犹豫了一下,但随即就想,乐得这么说嘛。
“行!”车夫说,“上车吧。驾!……”
安德烈亚上了车,轻便马车迅捷地穿过圣德尼区,沿着圣马丁区一路驶去,出了城门,驶上茫无尽头的拉维莱特的郊区车道。
他们当然绝对追不上那位子虚乌有的朋友;但卡瓦尔坎蒂却不时向走夜路的行人或还没关门的小酒店打听,有没有见到一辆套着枣红马的绿色轻便马车驶过;而因为在这条通往荷兰的大路上,众多的轻便马车中十辆倒有九辆是绿色的,所以每次都可以打听到好些消息。
人家总是刚瞧见这辆绿色马车驶过;就在前面五百米,两百米,或者一百米;最后,赶到前面一看,却不是要找的那辆。
有一回,他们的这辆轻便马车也被另一辆车超到前面去了;那是一辆旅行马车,两匹驿马正拉着它飞快地往前赶路。
“哎!”卡瓦尔坎蒂心想,“要是我有这么辆车,有这样两匹骏马,还有车上乘客手里的护照,那该有多好!”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那辆旅行马车上的乘客,正是唐格拉尔小姐和德·阿尔米依小姐。
“快!快!”安德烈亚说,“咱们得追上它。”
于是,那匹出了城门以后就没喘过气的可怜的辕马,撒腿狂奔起来,就这样浑身冒着热气一直跑到了卢夫勒。
“事情明摆着,”安德烈亚说,“我是赶不上我的朋友了,再跑下去我会把您的马累死的。所以,我还是就停在这儿吧。这是您的三十法郎,我到红马旅店去睡一夜,明天再去搭头班车。晚安,朋友。”
说着,安德烈亚把六枚五法郎的钱币放在车夫手里,轻捷地跳下车来。
车夫喜滋滋地把钱放进衣袋,掉转车头朝回巴黎的方向驶去;安德烈亚装作往红马旅店走去,但他在店门外站了一会儿,等到马车的声音渐渐远去,完全听不见以后,他拔腿一路小跑,奔出了两里地。
到了那儿,他歇了歇脚,这里大概就在他说过要去的夏佩勒—塞尔瓦尔附近了。
安德烈亚·卡瓦尔坎蒂歇脚并不是累了的缘故:这是因为他需要作出一个决断,需要考虑一个计划。
乘驿车是不可能的;租旅行马车,同样也不可能。用这两种办法旅行,都必须要有护照。
待在瓦兹省,也就是说留在法国的一个防范最严密、藏身最困难的省份,也是不行的。对于像安德烈亚这样一位犯罪专家来说,这个想法尤其不可取。
安德烈亚坐在沟边,双手抱头苦苦思索。
十分钟后,他抬起头来;决心已经下定了。
他把半边外套上上下下都扑上尘土,这件外套他当时在溜过前厅时还来得及从衣钩上取下,套在了舞会礼服的外面。然后,他来到夏佩勒—塞尔瓦尔,壮着胆子去敲当地仅此一家的客店的门。
客店老板来开了门。
“朋友,”安德烈亚说,“我骑马从蒙特丰泰纳到桑利斯去,那匹马性子很倔,半路上一个偏闪,把我摔出了十步开外。我今晚得赶回贡比涅,不然家里会担心的。能向您租匹马吗?”
每家客店,好歹总有匹马的。
夏佩勒—塞尔瓦尔的客店老板叫来照管马厩的伙伴,吩咐他去给雪驹备鞍。他又喊醒了儿子,让这个七岁的孩子骑在这位先生的背后,事后把马骑回来。
安德烈亚给了老板二十法郎,掏钱的时候,还有意让一张名片掉在了地上。
这张名片是他在巴黎咖啡馆的一位朋友的。等安德烈亚走了以后,客店老板拾起掉在地上的名片一看,就会以为他的马是租给了圣多米尼克街二十五号的德·莫莱翁伯爵先生:这是名片上的姓名和地址。
雪驹跑得并不快,但步子迈得均匀而不间歇;三个半小时里,安德烈亚跑完了到贡比涅的九里路程。当他来到停放着公共马车的广场时,市政厅的大钟正敲响四点。
在贡比涅有家挺出名的旅馆。只要在那儿住过一回的旅客,都会记得它的。
安德烈亚有一回到巴黎郊外出游时,曾在这儿歇过脚,所以他记得这家钟瓶旅馆。他向四下望去,在路灯的光线下瞥见了那家旅馆的招牌,于是他把身边的零钱都掏出来给了那孩子,打发他骑马回家。然后,他走上前去敲门,一边在心里想,现在还有三四个钟头,最好能美美地吃上一顿,再睡上一觉,养精蓄锐好应付接下去的劳顿颠簸。
来开门的是一个伙计。
“朋友,”安德烈亚说,“我从圣让—奥布瓦来,刚才我在那儿参加一个晚宴。我原想搭午夜的那班车回去的,结果像个傻瓜似的迷了路,在森林里兜了四个钟头圈子。请给我开一个面朝院子的精致的小房间,再让人给我送一只冻鸡和一瓶波尔多红酒上去。”
那伙计没起疑心:安德烈亚说话的神情从容自若,嘴里含着雪茄,手插在外套衣袋里。衣服很高雅,胡子刮得挺干净,靴子也无可挑剔;看上去是个邻乡的夜行客人,没什么特别之处。
伙计去收拾房间的当口,老板娘起来了。安德烈亚带着他最可爱的笑容迎上前去,问她是否能让他住三号房间,他上回路过贡比涅的时候,就在这个房间住过。可惜,三号房间已经让一个年轻人租去了,他是带着妹妹出来旅行的。
安德烈亚似乎很失望。但老板娘向他担保,说现在给他准备的七号房间,格局完全跟三号房间一模一样,他这才算又高兴了起来,一边在壁炉边暖暖脚,一边跟老板娘聊聊最近的尚蒂伊之行,直等到那伙计来告诉他说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安德烈亚说那几间朝着院子的房间精致,不是没有道理的。钟瓶旅馆的庭院,上方有三条走廊,看上去有点像剧场正厅的模样,柱廊上攀满素馨和铁线莲,轻盈雅致,宛如一种天然的装饰,所以这个庭院可以称得上是天下第一可爱的旅馆天井。
冻鸡很新鲜,红酒很醇厚,明亮的炉火噼啪作响,安德烈亚惊喜地看到自己的胃口竟然好得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随后他就上床,而且几乎立刻就进入了梦乡,这种无法抵挡的睡意,当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是经常会遇到的,即使在良心受着责备的时候也如此。
而且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安德烈亚按说应该会感到良心受到责备,他却并没有这种感觉。
安德烈亚冥思苦想出来的计划,是一个相当完整的可靠的计划。
天一亮,他就起床,一分不少地付清旅店的账,出了旅馆,走进森林,借口要画画儿,花钱跟一个农民套近乎;弄一身伐木工人的衣服,再弄一柄斧头,脱下身上这套花花公子的行头,换上那身工人的衣服;然后,手上抹点泥巴,头发用铅梳梳成棕色,再照旧日伙伴告诉他的秘方,把脸染成古铜色,走过一座座森林,一直走到最近的国境线,夜晚行路,白天躲在密林或林间的草地上睡觉,偶尔才上有人烟的地方去买点面包。
越过了国界,就可以把钻石换成钱,再加上他一直藏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的那十张钞票,他就又能有五万利弗尔的钱了,按照他的人生哲学,这似乎算不上是穷途末路。
况且,他猜想唐格拉尔家里为了顾全面子,一定会尽量让这桩倒霉事儿就此偃旗息鼓的。
安德烈亚之所以入睡那么快,睡得那么熟,除了疲倦之外,就是由于这个缘故。
安德烈亚为了要早醒,没有把百叶窗关上,而只是把门销插上。他还将一把打开的小刀放在床头柜上,这把锋利的小刀他平时从不离身。
早晨七点钟光景,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暖融融、明晃晃地照在他的脸上,把他给弄醒了。
凡是条理清晰的头脑,里面总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念头。这个占主导地位的念头,在脑海里总是最后一个歇息,又头一个起来喊醒整个儿思想。
当安德烈亚脑海里这个占主导地位的念头浮上来,在他耳畔轻轻地说他已经睡得太久的时候,他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哩。
他跳下床,奔到窗口。
有个宪兵正穿过庭院。
宪兵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心里发怵的东西之一,即使在一个心头坦然的人眼里也是如此。而对一个出于某种原因心里怀着鬼胎的人来说,黄蓝白相间的三色制服,当然就是最吓人的颜色了。
“为什么有个宪兵在这儿?”安德烈亚暗自思忖。
但他立即自己给出了答案,他的这种逻辑方式,想必读者早就注意到了:
“在一家旅馆里有个宪兵,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不过我还是把衣服穿好吧。”
他迅速地穿上衣服,尽管这几个月来一直在巴黎过着时髦的生活,他却还没让贴身男仆给惯坏。
“好,”安德烈亚在心里说,“我等他走,他一走我就开路。”
说这句话的工夫,安德烈亚已经穿好了靴子,系好了领巾,轻轻地走到窗子旁边,第二次撩起那块薄纱窗帘。
不仅先前的那个宪兵还在,而且他又在楼梯脚下看见了第二件黄蓝白的三色制服,这座楼梯是他下楼的唯一通道;另外还有第三个,骑在马上,手握马枪,在朝街的大门口放哨,那扇大门是他唯一的出口。
这第三个宪兵更说明问题;因为在他跟前密密匝匝围了半圈看热闹的人,把旅馆的门都给堵死了。
“他们是在找我!”这是安德烈亚的第一个念头,“见鬼!”
年轻人的脸变得全无血色;他焦急不安地四下张望。
他的这个房间,跟同一层上的其他房间一样,只能开门通过外走廊出去,而在外走廊上,是谁都看得见的。
“我完了!”这是他的第二个念头。
确实,对于一个处在安德烈亚境地的人来说,逮捕就意味着:法庭,审判,死刑,而且是不容赦免,立即执行。
有一会儿,他的双手痉挛地抱紧了头。
在这段时间里,他真差点儿吓疯了。
但很快的,从脑海里乱作一团的念头中,闪出了一点希望的火花。他那毫无血色的嘴唇和挛缩起来的脸颊上,掠过一丝笑意。
他往周围看了看;要找的东西都在一张写字桌的大理石桌面上放着呢:鹅毛笔,墨水和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