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血嫁(1 / 2)
第五十一章 血嫁
伍小六不愧是在田家干过几年的人,拿捏起这高门深院里的事来甚是有门道,肖南回面上不表现,但深知自己这方面决计是比不上的,暗自庆幸赌对了人。
说来这事也不算难办,即便是再衷心的丫鬟,也是不情愿陪着小姐去送死的。都知道孙家绝不是个好过日子的地方,早在半月前便有年轻丫鬟想要临阵脱逃,结果被抓了回来打个半死丢出府去,吓得其余的再也不敢有什么念想。
伍小六知道,若想插个陌生人进去,必须要找不那么惹眼的人来替。田家姑娘身边的人都不行,那都是脸熟的,少不了要左右顾忌。
思来索去,便选了做浆洗缝补的和随轿小厮这两个位子,正巧有对兄妹才十五六的年纪,本是府中管事的儿女,被选上跟去孙家伺候也是苦闷了好久,伍小六找上门才说了两句,对方便感激涕零的答应了,生怕两人反悔,连夜将田家上下琐事一一告知两人以防出了纰漏,还特意照着肖南回的身形赶了套丫鬟衣服出来。
肖南回乐得有件干净衣裳穿,全然不觉得愁得慌,只有伍小六愁眉苦脸,短短两三天仿佛叹尽了一辈子的气。
就这么的,田家嫁女的日子到了。
送亲的队伍血红血红地铺了一路,却在丑时刚过便出发了,无人高喊无人敲锣打鼓,一队人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带着新娘子上路了。
这不像是喜事,反倒像是丧事。
整个东城还在一片混沌之中,肖南回跟在新娘的轿子后面,回头望向这黄沙中的衰败古城,紧了紧面上的汗巾。
她离她的目标又近了一步。宿岩东城与西城之间原本只是一河之隔,但自从孙家截源改道,天沐河便不再流经此地,久而久之随着风沙侵蚀,原本的河道下陷坍塌,成了一道绵延百余里、人力难以逾越的沟堑。
所以要想从东城入西城,就必须绕回到岭西戈壁,穿过三目关才能到达。
三目关俯瞰形似鱼嘴,是一处由宽及窄的峡谷入口,如果说碧疆是一个圆形的布袋子,那三目关就是这布袋子的扎口。
当年肖准便是在这里吃了败仗,这也是为什么孙家与白氏只需出兵镇守三目关,再派游铁骑于戈壁之中巡视,便能守住碧疆一地。
近些年白氏作乱碧疆,戈壁外已经少有人走动,昔日官道遍布粗粝砂石,车轮行在上面颠簸异常,行人亦是走得脚底生泡。肖南回心中早有计较,出门前在脚底板裹了厚厚的两层布,大半日下来,仍是走得两脚生疼。
即便如此,她还是不肯浪费一分一秒,抓着伍小六一直低声询问着这些年宿岩一带的势力情况。伍小六口干舌燥,起先还愿意说上一点,渐渐便任她如何威逼利诱也不肯开口了。
正午阳光炽热,日头刚刚偏斜,前方的风沙便散了些,一行人终于看到了那若隐若现的奇特关口。
那是一座巨大高耸的神像,沙石堆砌而成,却在风沙中屹立了数百年仍未倒下,只是面目模糊了些。在那神像的脸上有三处孔洞,两处开在眼睛处,一处开在额头上,远看好似长了第三只眼,所以此地才被称为“三目关”。
所谓望山走死马,看到神像后,肖南回等人又走了约莫一个时辰才到了峡谷关口。一队孙家的骆驼骑队等在关口,姿态甚是傲慢,连上前迎几步都不愿,只等一队人到了跟前,这才慢吞吞从骆驼上走下来个人,操着一口宿岩方言,面上是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
“可是田家小姐?”送亲队里的礼官连忙上前一步:“正是。”
“我等是孙太守的下属,特意在此接应。”
肖南回皱了皱眉。这姓孙的还有点手段,竟然搞到个太守之位。
那人顿了顿,又继续说道,“队中随行女婢妇人上前,待我等清点一番。”
队中的人都是一愣,随即互相看了看,也不敢多言,女人们都一一上前。
驼队中另有一人手中拿着田家递上的随嫁礼册,按照上前人头和姓名,一个一个地确认。
这人看着便与周围其他几个不大一样,身上穿的是上好的软甲,□□的鞍子上镶着七彩的宝石,十足的招摇。再看那张瘦削的长脸上,天生长了双发黄的狼眼,配上那鹰钩似的鼻子,八成是个难对付的角色。
但这都不是最吸引肖南回目光的地方。她第一眼看到的,是这人背上背着的长棍。那不是普通习武者使的棍子,而是西南一带特有的□□枪杆,猛地一看有点像加长版的平弦。
纪州西南一带曾经遍布游猎民族,民风彪悍难于驯服,当时的统治者为了杜绝私自起兵者,规定家家户户不能私藏兵器,就连铁器也都需在地方官府备案。
但是民间自有民间的对策,由于时常有匪徒流窜,一些村民常常会在家中备好长杆,再将铁打的锄头敲直削尖制成简易的“枪头”,等到有凶险的时候就将长杆与枪头组合,瞬间手里便有了傍身的武器,而这种枪头与枪杆分离的特殊传统也流传了下来。
眼下这个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这人很可能是落草为寇,最后辗转到了孙家做事。附近像这样出身的游骑还有很多,他们大都不会只效忠一人,而是在各方势力之间摇摆,哪边得势便偏向哪边。孙家与白家的势力中,如今恐怕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这样一群人,如果是这样,想要瓦解倒也不是完全无从下手。
一番思虑,肖南回再抬头时便发现前面的人已经一个个过了检验,很快便会了轮到自己,她连忙将头埋下。她知道,她的身量比旁人高不少,走路姿势也与不习武的人有差别,一般人难以察觉,但是只要有些功夫在身、眼神厉害些的,都不难看出来,她若是这么直楞楞地走过去,恐怕会被挑出刺来。
不知怎的,她脑海中第一个闪过的人竟然是那人。
那天夜雨客栈中第一次见面,他就是佝偻着背、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想来也是为了掩饰身形、避免显眼。想着想着,她也缩了缩脖子、肩膀塌下来,步子也迈小些,只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挪。
终于轮到她了,她觉得有视线在她头顶停了片刻,周围也安静了。过了片刻,那道冷冷的声音才再次响起:“你,抬起头来。”肖南回心中狂跳,尽量摆出个臊眉耷眼的样子,怯怯抬起头来。
她来纪州这月余,整日风餐露宿皮肤已经吹黑了些,临行前,她找管事要了半碗姜汁和了些葛根粉糊在脸上,将原本有些张扬的眉眼弄得没精神些,再缠上那汗巾,猛地一看和那偏僻小村里的村姑没什么分别。
那骆驼上的人用一种放肆的目光扫了扫她,突然笑着同旁边的人说道:“你瞧瞧这个。”
旁边的四五个同时将目光投过来,都不由自主地一愣,随即神色古怪地勾了勾嘴角:“倒是真有几分像。”
像谁?有什么好笑的?
肖南回内心千抓百挠地痒痒,但面上仍努力保持着一副蠢样子。终于,那人摆了摆手,示意她赶紧站过去。
她松一口气,挪着碎步站到一边。又点了四五个人,送亲队伍中所有妇人丫鬟都已清点完毕,肖南回躲在骆驼屁股后面,抬起一只眼看向对面队伍里的伍小六,他似乎也在偷看自己,眼神有些不安。
先前发话的那人抹了抹鼻子没说话,只向左右随从使了个眼色,十几人便从骆驼上翻身而下,向送亲队伍中剩下的人走去。
肖南回心中一凉。
这不太对,他们这是要…...
噗,一声闷响。
迎亲队伍最靠前的那名礼官捂着脖子倒了下去,那声惨呼被卡在他的喉咙里,只发出破碎的嘶嘶声。
十余名骑手撩开斗篷,弯刀从后腰抽出,午后炽热的阳光照在那刀尖上,亮起一片明晃晃的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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