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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会笑着摸摸我的头。

        后来的日子,我就像是她散养的一条狗。白天的时候跑出去乱逛,不小心还会被挨打,挨打了就跑到那个小窝。

        我在那一窝就是两年,六岁半的时候,她忽然要带我上楼。

        那是我做梦都想去的地方。

        所以,那天我记得特别清楚。记得夕阳在西面,拉的西头院墙的影子很长很长。跟她走进单元门的时候,我还抬头看了看她的脸,余晖中,她的脸,就像是我在路边见到的那些正常孩子的妈妈一样好看。

        她给我洗澡,一边洗一边还说要带我去吃好吃的。

        我就只知道笑,有她陪着我,她让我怎么样都好。

        洗完澡后,她给我换了件裙子,虽然不是新的,但是很干净。

        出了小区,她骑自行车带着我,我到现在还记得那辆自行车是黄色的。

        到了饭店,她拎着我走进了一个包厢。桌上摆着很多很多好吃的。

        一个男人坐在最里面的位置,站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他是光着膀子的。

        我讨厌光膀子的男人,站在门口没敢进。

        “去,坐下吃饭。”她推了推我的后背说。

        我坐下后,剩下的事就不是很清晰了,只记得她们在桌上聊的很开心,临走的时候,男人还给我了一个洋娃娃。

        我抱着洋娃娃,不经意转身的时候,看到女人在数钱,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

        后来,才知道自己其实是被卖了。

        只是,那时候的自己还傻乎乎的每天站在男人的门口等她,等不及的时候就趁男人不注意,跑出去找她。

        买我的男人叫李胜,整天无所事事,但是从来不缺钱。

        那段时间他整天看着我,见我跑出去事就追,只是,他追上我后从来不打我,反而会很耐心的哄我。

        路上遇到街坊邻居的时候,还会笑着对别人说我是他女儿,并让我喊爸爸。

        慢慢的,习惯之后,我也不跑了。毕竟他对我还真是挺好的。

        他会不厌其烦的给我洗澡,洗完澡后还会搂着我睡觉。

        他让我躺下,一点点的抚弄我,很多细节我都忘了,只记得他的动作,就像是流浪汉对待傻娘的动作一样。

        我还记得,他一上来时,我就喊疼,一疼就大哭大叫!

        我大叫的时候,他就赶忙提上裤子的捂我嘴;再后来,他慢慢的没了兴致似的,不再搂着我睡觉了。

        可是,我已经习惯了被他搂着,自己跑上去让他搂着的时候,他却直接一脚将我踹下床,然后,拿着电话跟别人聊的很开心。

        我能听到,他是跟一个女人聊天。

        没几天,家里便来了一个妖艳的女人,叫冯艳。

        还带着一个大我三四岁的男孩,叫冯厉。

        于是,“一家四口”便住在了一起。

        李胜让我喊冯艳叫妈,喊冯厉叫哥。

        冯厉哥比我还冷漠,不过,两个冷漠的人其实比两个热情的人,更容易相处。

        时间长了,我们虽然各自说话不多,但是彼此间都有种很特殊的默契。

        李胜跟冯艳在窝里折腾的床吱吱响时,冯厉就会睁开眼睛看着我,当冯艳浪的嗷嗷叫的时候,他会将手放在我耳朵上捂住。

        然后,我俩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彼此,一句话都不用讲。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也上学了。

        上学那段时间,我忘了冯厉为我打了多少架,那时候学校里很多人都认识我,都叫我傻妞子。冯厉听一次打一次,直到所有人都被打的闭嘴为止。

        但是,好景不长,他比我大三岁,我四年级时,他初中毕业了。

        一毕业之后,那群挨过打的人,又开始骂我傻子了。

        那时候同学们会告诉老师,说我傻。老师开始不信,后来竟然也信了。因为,我上学的时候,个子高坐在最后一排,老师提问时我也不说话。那时候,被人家说的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傻还是不傻。

        如果学习成绩如果能代表一个人傻不傻的话,我的成绩确实很傻。还有一点傻的地方是,明明自己眼睛散光的看不清黑板,却坐在最后一排什么都不说。

        只是,无论别人怎么骂我傻,我都不会再让冯厉知道,因为我不想他再为我打架。

        我比冯艳还在乎他,因为我知道,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疼我的人。

        可是,越在乎什么,越会失去什么。

        他在我十二岁的时候,他们娘俩被李胜赶走了。

        原因是,我来例假了。

        我至今忘不了,我哭着说我下面淌血时,李胜那诡异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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