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二十七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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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呼吸地面世界新鲜的空气,两人都特别高兴,反正这是深山老林,没有其他人,放飞自我也无所谓吧,就当是庆祝了。

“星痕,我们来比赛一下,看谁跑得更加快!”凌端叶兴高采烈的提议,“让我们策猪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骑着猪猪赛跑,这么有趣的游戏洛星痕也是第一次,快乐是会传染的,看到凌端叶这么开心,他不由的也高兴起来,眼睛亮晶晶的,“好啊好啊!我们去哪里?”

“随便吧,看猪猪想往哪边跑。”凌端叶随口道。

第一次来到外面的世界,猪猪也特别兴奋,能够明显感觉到它的蠢蠢欲动,接收到主人的信号后,兴奋的迈着蹄子向前奔跑,灵活的大胖子速度一点都不慢,在山林里自由的穿梭。洛星痕的坐骑猪猪紧紧跟着,兴奋的发出吭哧吭哧的声音,耳朵也在扑扇扑扇,恨不得用自己的一对大獠牙把看到的东西都拱一拱。

这种时候凌端叶特别想高歌一曲,释放出心底的快乐,要不是条件不允许,她还真想在后面按个音箱,一边驾着猪猪自由飞奔,一边放着音乐尽情造作,让震耳欲聋的“逮虾户”响彻天地,一路狂奔而去。突然就明白了飙车党的心情,有些情绪真的只有速度与激情才能释放。

“哦哦哦~~星痕来唱歌啊!”不等洛星痕给出回应,凌端叶自己就唱起来,“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猪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唱歌最能释放情绪,快乐互相传染,洛星痕一看就是没学过唱歌的,在凌端叶的鼓励下张嘴试着模仿她唱的歌,磕磕巴巴极为生疏,不过多唱个几次也就学会了,能够跟上旋律。

于是凌端叶就一边唱歌一边教他,都是欢快的调子,特别能够调动情绪。

唱着唱着,洛星痕也从里面感受到乐趣了,笑容都灿烂了许多,一直隐约透着股郁气的眉眼都舒展开,在月光下骑着大猪猪一路高歌,空气里都是快活的气息。

高亢的歌声传出老远,这要是在城市里肯定有人投诉他们大半夜的扰民。

尽情造作真的很快乐。

猪猪很兴奋,很快乐,在自由的山林里放飞自我,人也很兴奋,很快乐,在渺无人烟的荒野释放激情。

没有目的地漫无边际的随意奔跑,猪猪赛跑自然也就没有优胜者和落败者,本来一路都是高高兴兴跟着凌端叶唱歌的洛星痕,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突然之间又沉默了。就连他的坐骑大猪猪都放缓了奔跑的步伐,变成漫步向前。洛星痕若有所思的左右张望,仿佛在寻找什么。

凌端叶的坐骑大猪猪便也慢下来,等洛星痕的反应。

果不其然,洛星痕终于确认下来,黑亮的眼睛看着凌端叶,语气莫名,“这里我曾经来过。”

凌端叶顿时心里隐约有了猜测,洛星痕果然接下来说道:“当初我追着那魔修跑,在山林里迷路,绕了许久,误打误撞才找到魔修的洞府救出师尊他们,之后师尊便将我打落悬崖。魔修的洞府就在这附近,虽然过了不知道多久,但地势地貌并没有变化,我还记得,穿过这片林子向前,有一个湖,形状是月牙状的,水很清澈。”

几乎是洛星痕话音落下,大猪猪便带着两人穿过了林子,月光倾泻大地,落在那月牙状的湖里,清澈的湖水倒映着天空,画面颇为朦胧梦幻,就像一副精致的山水画。

被快乐吹散的郁郁之色又爬上了洛星痕的眉宇之间,灿烂的笑容没有了,面无表情的样子瞧着便知道他到底有多么的耿耿于怀。

“你想去那个魔修的洞府看看?”

“虽然可能被收拾过,痕迹全没了,可我还是想要去看看,兴许会有什么蛛丝马迹残留下来。我拼死与那魔修战斗,身受重伤,我自己也能感觉到命不久矣,却忽然痊愈了,后来师尊质问我为何一身魔修的气息,若说其他的都还只是怀疑,这才是真正将我定罪的原因吧。可我知道那时候我不曾做过这种事情。且大家全都中毒,刚好我在那时候被赶去马棚睡觉,逃过一劫,师兄们虽然总是喜欢欺负我,却很会装样子,这个举动实在明目张胆了一些,若是被师尊瞧见必然会狠狠斥责他们。师尊虽不在意我,却不准门下弟子欺凌同门,丢他的脸。”

“你怀疑,当日跟着你师尊一起下山历练的弟子当中,有人才是真正和魔修勾结的?”凌端叶立马反应过来。

她对洛星痕曾经的那些同门并不了解,自然也不知道里面是否有古怪。

洛星痕沉着脸,“我可能只是被推出来替罪的。”他不无自嘲的说:“反正我和同门们关系差,师兄们还特别讨厌我,师尊对我也不在意,便是哪天怀恨在心又或者暗中误入歧途都有理由说得过去。我居然还能追上去,把师尊和大家救出来,才是出乎那人的意料吧,若是没有我的横插一脚,中毒后失去反抗之力,之后会是怎样就很难说了。既然潜伏在师尊身边,还动手了,那次没成功以后肯定会寻找机会再次下手。”

“那我们先去你说的魔修洞府看看,之后到了有人的地方,再探听一下情况。”凌端叶说道,停顿了一下,“你觉得谁最有可能是潜伏在你师尊身边的卧底?”

洛星痕认真回忆,“那天把我赶去睡马棚的几位师兄很有嫌疑,不过他们平日里本就喜欢欺负我,除了突然大胆了一些倒没有太突兀。如果是别人撺掇他们的,那个人嫌疑就最大,但我想不出会是谁。”

凌端叶很理解,“卧底嘛,就要小心隐藏,不能让别人把注意力放到自己身上。”

按照洛星痕的记忆,两人骑着大猪猪来到曾经那个魔修所在的洞府。

虽然来的时候心里就不太抱有希望,到了地方果然是这样,洞窟早就被捣毁了,不知道是不是后面过来救援的那些人收拾善后。魔修虽死了,洞府还在,谁知道里面是不是还残留着什么害人的东西,要是叫别人误入了指不定又要生出事端,还有附近镇子被掳走村民的尸骨,也得收敛起来,让人入土为安。

总之,现场已经彻底被销毁了,本该有洞窟的地方彻底塌方,堵的严严实实。

洛星痕坐在大猪猪敦厚的背上,望着那塌方掉的山洞久久不语,最后失落的说:“我们走吧。”

见他这样,凌端叶说:“不然,我们先在这里休息,等到了天亮再在附近好好找一找,狡兔有三窟,兴许这里只是那个魔修的洞府之一。”

洛星痕颇为意动,但还是放弃了,摇摇头,“师伯……吴前辈带人过来救援,估计会把附近好好搜一搜,以免有漏网之鱼,给镇子重新带来伤害。我,只是有些不死心,心里早该明白的,何况,只要关注紫云剑宗的楚枫序之后是否有遭到暗害,多少就能证明我的推测。”洛星痕凝望着星空,语气里露出几分煞气,冷冷道:“若当真如此,我倒要看看是谁在让我给他背黑锅。”

凌端叶突然想到:“不是曾经在镇子里暂时下榻吗,问问那家店,或许有什么收获。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其他事情,镇子就在附近不用特意绕远路。不过现在这个时间大概是不合适了,天一亮我们再去镇子里,还能顺便跟人打听紫云剑宗的情况。既然紫云剑宗替镇子消除了魔修的威胁,镇子里的村民应该会关注紫云剑宗的消息。”

在那月牙状的湖边寻了一个位置,两头猪猪靠在一起趴地上休息,凌端叶和洛星痕躺在猪猪敦实的肉背上仰望星空。

月牙湖在月色下很美,星空也很美,让人的心情都不由自主的开阔起来,扫去几分郁闷之气。

这种时候必须说一个故事才衬托气氛,光看星星多无聊。

凌端叶思来想去,便讲了一个牛郎与织女的故事,果然还是这个故事记得最清楚。

果然这个办法很有用,洛星痕本来还闷闷不乐的,听了故事后被成功转移注意力,欲言又止,一副很有话想讲的样子。

“有什么想法就直接讲吧,难道我还会因为你对一个故事的评价而不高兴吗?你呀,有时候就是太小心了,喜欢把话藏在心里。”凌端叶感觉自己其实已经蛮社障了,不太喜欢跟人交流,但跟洛星痕比起来,她一下子就变得外向起来,不但口才清晰,还挺能说的,可能,这就是自信心的不同吧。她社障是主观原因,洛星痕大概就是客观原因塑造的,还让他变得敏感纤细,总是下意识迎合别人看别人脸色。

“牛郎偷看姑娘洗澡还偷走姑娘的衣服,强行扣押姑娘不让回去,还强行让姑娘当自己的妻子?”

洛星痕瞳孔地震,满脸的震惊,槽点直击灵魂。

“王母娘娘居然只是带走了织女,完全没对牛郎做什么,还让牛郎追了上去,还是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追的??”

洛星痕似乎被这庞大的信息量给震撼到了,智商被摁到地上摩擦摩擦,逻辑在燃烧。

对此,凌端叶只能表示:“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也是这么想的!”

这个故事是小时候课文上学到的,当时完全没懂,长大后反应过来,简直槽点密集啊,没想到洛星痕立马就反应过来,还这么的一针见血。

牛郎和织女这个故事完全就是穷逼猥琐男的终极幻想啊,牛郎通过扒织女,成功实现了阶级翻身,还是从普普通通的凡间底层村民一跃翻身搭上了玉帝的船。

董永和七仙女这个故事也是异曲同工之妙,穷逼吊丝男的终极幻想,玉帝的小女儿主动下凡嫁给他。

别说仙女了,现代女性独立后,能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享受快乐的单身生活,爱情就成了精神上的调剂品,有很好,没有也无所谓,这种道理难道人家仙女不懂?总不会是想要为自己一帆风顺的仙女生涯增添一点坎坷,突发奇想尝尝shi的味道?

洛星痕委婉的说:“这种话本故事太脱离现实。”

“你可以自信大胆一点。”

“不论是哪家仙子遇到这种事情,第一反应绝对是劈了那无耻之徒。”洛星痕果然大胆了一些。

“还有呢?”凌端叶鼓励。

“仙女只是远离尘世的喧嚣,不是一无所知的傻子。一个放牛的普通凡人,莫说仙女了,就是哭着喊着要倒贴县太爷家的女儿,别人都要嘲笑一句痴心妄想。”洛星痕一脸匪夷所思,“真的会有人写这种话本故事吗?”他顿了顿,若有所思,“倒是那头老黄牛,实在太可疑了,一个劲儿撺掇牛郎,最后还助牛郎追上天去。”

“可能,这就是最原始的金手指吧,一切为主角服务。”凌端叶也不知道那老黄牛什么来头,确实深藏不露。

反正牛郎和织女这种故事要不是小学时候学过课文,她是绝对不会记得这么清楚。相比之下,某些智障桥段都没那么匪夷所思了,玩果然还是古人会玩,连意淫都这么大胆。

有了这么一打岔,气氛顿时松快起来。

野外蚊子很多,但没有一只蚊子能够靠近两人。

天亮了后,骑着大猪猪向附近的镇子走去,还没有进入镇子,就引起了关注。主要是猪猪的体积实在太大了,远远就瞧见它们走过来,还以为是什么山精野怪,仔细一看,发现上面骑着人,可把看到的人眼睛都给瞪圆了。

进入到镇子后,引起的关注就更加多了,尽管畏惧于大猪猪庞大的体积,那对獠牙一看就知道很凶残,但这么大的猪猪,很难不让人产生幻想。

“这是哪家仙师养的猪,竟然长这么大!”

“不愧是仙人,就连养猪都这么厉害!”

“原来猪可以用来骑的吗?”

“我了个娘,这么大的猪,宰了能有多少肉吃啊?”

“嘘,小点声。”

……

各种窃窃私语,纷纷让开道路不敢靠近,但目光下意识追随着大猪猪,一个个都是目光灼灼。如果是其他动物长这么大,估计大家还不会这么大胆,只会吓得躲起来,但猪,那一身肉肉可真是太让人垂涎了。

看一眼就挪不开视线了,脑子里都是肉。

大清早在外面活动的,都是早起干活的,有的还没吃早饭,肚子正饿着呢。

镇子里的道路不是很宽敞,为了避免占道,或是挤到两边的行人,两头猪是一前一后的,洛星痕在前面带路,凌端叶跟在后面。

两人走过去以后,后面还有人探头探脑的,望着大猪猪的屁股,不住的在脑子里思考着该有多少肉啊。

许是周围的目光让大猪猪感到了些许焦躁,那种看食物的眼神实在太骚扰猪猪了,一道又一道的目光扎到身上,不痛,但就是不愉快。这些弱小的东西,它们随便一拱就能用獠牙插一串。

当来到紫云剑宗当初下榻的客栈,掌柜都被惊动了,在店小二的通知下,慌慌忙忙出来迎接。

洛星痕骑在大猪猪的背上,居高临下俯视掌柜的。说起来其实也有一面之缘,修仙门派在凡人眼里绝对是了不起的大人物,紫云剑宗来下榻,那自然是掌柜的亲自出来招待,殷切的不得了,所以洛星痕对这个掌柜的有些印象。

未等洛星痕开口,突然从客栈里面传出一个声音。

“这位兄台好雅兴啊,竟骑猪出行,不知道是哪个驭兽门派的弟子?”

作者有话要说:发现一个神奇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两个字会被口口掉,只好把门派名字改成紫云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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